如何提升官兵法制意识(浅议官兵如何培养法律思维)
2015年2月26日,批准了《中央军委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强调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增强官兵法治观念、提高官兵法治素养,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官兵的自觉行动。实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使广大官兵强化法治意识,将法治意识转化为行动自觉,进而上升为法治信仰,成为一种习惯和价值追求,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了法治信仰,才能使广大官兵自觉执法、守法,成为法律的忠实维护者和坚强捍卫者,才能跟上和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
一、打牢官兵法治信仰的思想根基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然而,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诚如法国思想家卢梭所说:“一切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因此,要让法治成为官兵坚定的信仰,必须在官兵心中建立起尊法的真诚,而这一切需要从强化官兵法治意识、培育官兵法治思维和帮助官兵养成法治习惯做起。
(一)加强法律学习。法治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一种认同和皈依。只有走近它、了解它、认知它,知其精髓,扬其精神,法治信仰大厦才有牢固的根基。现实中,学法不真、懂法不多、知法不深的现象还较为普遍,其典型表现:一曰“浮”,即学法蜻蜓点水、浅尝辄止,没有沉下去深钻细研,更谈不上系统掌握、入脑入心;二曰“虚”,学法为对付检查、应付考试,完全是应景敷衍、功利机巧,看似读了“一箩筐”,实际上没烙下啥印记;三曰“愚”,对学法不感兴趣,将法律束之高阁,视法律不屑一顾。这些现象背后折射出的是对法的无知和藐视,其结果不仅会影响和制约了部队法治化建设,而且本人也终将会付出应有代价。知是信的前提,如果学都不去学,何来认同和信服?当下,最紧迫的是要解决真学真信的问题。要按照“掌握共同的,熟记常用的,牢记本职的,了解相关的”的思路,把学法普法作为新兵启蒙课、作为官兵基本课、作为领导必修课,切实掌握岗位履职必需的法律法规。用好法治高端讲座、送法下基层、法纪教育日等行之有效的传统手段,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全面推进部队法治教育训练,切实增强官兵的法治意识,使法治真正融入每个官兵的灵魂和血脉。
(二)坚持依法决策。与法治相对的就是人治,之所以法制思维难以深入人心,为官兵所接受,很大程度上就是人治的思维仍根深蒂固。“经验决策”“唯上决策”“主官决策”“变通决策”等现象仍有发生。因此,必须坚持党委依法决策,提升法治信仰度。党委是基层单位的核心和灵魂,起着把方向、定目标的关键作用。因此党委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立起依法治军的好榜样。各级主管也要在工作中强化依法决策,完成“三个转变”,强化法治观念。
(三)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是培育官兵法治思维,提高官兵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官兵应注重将所学的法律法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之中,使各项工作做到目的合法、权限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心中有法纪、办事守法规、言行合法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防范风险隐患,并在实践中真正体现尊法以诚,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习惯。
二、营造官兵法治信仰的支撑平台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当前部队法治建设中,影响官兵法治信仰培育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有法不依、行法不实。“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决定》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重在严格执法”。法贵在行,也难在行,只有做到刚性执行,法规制度才会有生命力,部队才会有战斗力。而在严格执法和以实行法中,培育官兵法治信仰的平台才能搭建起来。
(一)抓住关键少数提升法治权威性。培根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不公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裁判则破坏了水源。”由于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手中有权,身份特殊,面临的诱惑多,因此必须将其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通过一切手段使其自觉用法规制度约束自己,把难办的事交给法规制度去办,把难推脱的人情交给法规制度去推脱,切实做到越轨的事坚决不干、出格的忙坚决不帮、徇私的门坚决不开,以秉公用权的良好形象诠释法治的威严。
(二)抓住严格自律提升法治公信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是对法治的尊重,是对言行的自律。广大官兵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始终用党性原则管住私心杂念,用党纪条规勒住欲望野马,坚决纠正“以权代法”“选择性执法”“扭曲性执法”和“运动性执法”行为,始终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决破除权高于法、情大于法、威盛于法等思想魔咒,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依法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保证权力在党纪国法的规范内运行,才能真正维护法治的尊严、提高法治的信誉。
(三)抓住责任担当提升法治满意度。在法治建设中,只有每名官兵都能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切实把依法办事当职责,把遵法守纪当本分,才能确保法治的效果,提高法治的满意率。因此,要紧紧扭住责任担当这个关键环节,教育和引导官兵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行为,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对一些歪风邪气敢于较真、敢唱黑脸、敢捅“马蜂窝”,做到执行法规制度不留情面、不留“暗门”,碰到困难不躲避,遇到矛盾不退缩,着力增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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