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微商升级之后的感慨(你就看不懂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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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有这样一群的人占领了我们的朋友圈。
他们每天说着努力的人生,转眼就在我们的朋友圈不断努力刷屏打扰;
他们在朋友圈售卖大牌高仿A货,自己却转身背起了正品大牌。
他们仿佛过着不会疲惫的人生,像一台正能量制造机,不断在朋友圈发布鸡汤和精致生活,让我们这些又丧又佛的同龄人自惭形秽。
说到这大家应该都猜到了,上面所说的就是我们身边最常见的一种人——微商。
我们朋友圈里的那些最陌生的好友
微商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朋友圈就是他们产品列表,对话框是和商家沟通的方式,微信支付是他们的主要支付方式,无信用担保的交易仅靠着双方的信任感进行。
且商品基本上都不可退换是他们的一大特点,买家在其中承担了大部分的风险。
像货架的朋友圈列表
但为什么他们还是能够获取那么多人的信任,甚至加入他们的行列?
小ONE认为,微商是除了明星以外,把人设玩的最好的一群人。
微商们经常把自己的人设塑造成“微商创业者”、“事业家庭两不误的独立女性”、“通过做微商成为了有钱的自由职业者”等同类型励志形象,以此来推销自己的产品,招收代理,“迷惑”大众。
有钱、诙谐幽默人缘好、白富美、你身边的感情专家、创业者、企业家、新时代独立女性等等都是他们给自己贴的标签。
他们很有钱,能随便提个几万块钱开心一下:
他们能教代理如何日赚四位数,空手套白狼:
他们每天收代理的零售费收到手软:
她们是多栖发展年入200万的创业女青年:
他们称自家的产品比国际大牌还要好得多:
她们是自强不息的女企业家:
她们的朋友圈写的比你的文案还生动:
她们喊着口号,晒着美照,编辑着洗脑语录在朋友圈一遍一遍地给好友们洗脑。
通过不断渲染自家产品,来吸引朋友圈的亲朋好友前来购买,再由亲朋好友逐步扩大自己的销售范围。
这样光鲜亮丽的表面生活吸引到一大批女孩前来交钱成为代理,成为了微商上级的生钱树和你我朋友圈里又一个刷屏微商。
微商曰:屌丝看朋友圈才是广告!
微商之所以能在不受大众喜欢的情况下持续发展,一定有其客观原因存在。
首先 ,微商是一个低门槛的商业模式,它对想要加入的人没有任何的要求。这对于那些想改善自己经济情况的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某些微商品牌在招收代理所打出的宣传语,其目的都在呼吁那些低收入女性进行“创业”。
微商宣传语
他们说我们品牌会给你提供平台,提供一个可以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你只需要交钱成为我们的代理,上上我们的销售课,发发朋友圈,成为家庭事业两不误的独立女性指日可待!
事业、家庭、金钱这些关键词,字字戳中她们的内心。这些关键词的背后是更多的家庭认同感和社会认同感,是话语权,是她们所渴望的独立。
所以朋友圈里千篇一律的独立女性言论,实际上是她们最渴望却还没有完全得到的东西,她们太想让人知道,自己已经脱胎换骨。
可是这样高调姿态令人心生怀疑:她们真的过上了自己所说的那种完美人生吗?
她们梦想中的自己
但不可否认的是,微商让一些人享受到了红利,迅速成为了中高收入人群。
虽然这样的选择固然会将自己困在了某个怪圈里,但比普通人稍高的工资和较为自由的工作方式让他们选择牺牲掉那些我们认为不值得舍去的部分。
透过帕累托效率看微商
微商品牌的快速发展已经超出了大家的预想,现在在许多地方卫视的节目中都可以看到微商品牌的广告,它们并没有因为大众的不喜而逐渐消失。
微商品牌麦*丽冠名赞助跑男
经济学中有个概念叫做帕累托效率(Pareto efficiency)可以用来说明微商现象。
它是指资源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固有的一群人和可分配的资源,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
从这个概念出发,微商的存在就是在没有损坏大家利益的情况下,使得微商群体及微商客户群体的利益更大化。
举例来说,微商的兴起对于手工艺者和果农来说是就是一个具有意义的销售新渠道。
传统的水果店一般是商家从各地进货后来进行兜售的,其中包含了店铺员工成本、商铺租赁成本以及装修成本等等。
而微商的兴起让果农和消费者找到了一条更便捷的交易方式。
果农可以将树上采摘的果子直接通过装箱打包寄到消费者手中,省去了中间弯弯绕绕的经销商以及层层叠加的附加费用,这种销售模式对果农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双赢的结果。
所以微商的存在有其必然的道理,这种新兴商业模式随着社交平台的发展和优化而高速发展起来使得一部分人的利益扩大化了。
2019年1月1日正式执行的《电子商务法》也在致力于解决微商令人诟病的几个问题。
《电子商务法》将微商等小型网商平台,也纳入了电商经营者的范畴。这意味着微商、网络销售等主体,也将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019年的微商为了躲避检索开始用起了手绘产品配图以及外语产品介绍,画风大概是这样的:
但无论法规的推出在微商之间引起了多大的恐慌,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谓是个非常好的消息。
消费者再也不用担心买到三无产品,而微商和代购都需要承担假一赔三、七天退货的责任了,凭着信任交易的模式终于成为了过去式!
虽然《电子商务法》并没有明确指出微商的交易界限和规则,消费者也还不知道之后遇到购买问题之后该如何维权。
但法规的推出是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它代表着微商代购和电商平台都正在朝着完善的方向努力中。
换个角度来说,这对优秀的微商又何尝不是一种新的红利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微商将进一步自我升级、进化。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微商成为主流商业模式之一也并非天方夜谭。
相信那个时候的我们,也将以不同的态度来看待他们。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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