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州市人才引进计划(滕州部分学校引进100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滕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滕发〔2019〕4号)和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 2020年滕州市为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引进100名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4)、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附件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校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
2、其他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须在办理入编手续前取得相应学段且任教学科与相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2月6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滕州市在编教师不列入引进范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岗位要求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信息
通过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
和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jyj/)
及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引进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2020年滕州市部分学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入口,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具体要求是: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并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滕州市部分学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2020年滕州市部分学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信息提交后不能更改。
3、报名材料:
(1)《2020年滕州市部分学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请上传正反面);
(3)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就业报到证》扫描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6)在高校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荣誉奖项、资格证书、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件。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7天内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5、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就业报到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
(4)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在高校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荣誉奖项、资格证书、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
(7)有本人签字的《2020年滕州市部分学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登记表》;
(8)有本人签字的《2020年滕州市部分学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证件(1)至(5)项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步选拔
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到引进计划5倍及以上的,将增加初步选拔环节。初步选拔是按照学历优先、名校优先、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等原则,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优选,按引进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最终面试人选,并及时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初步选拔原则:
①优先选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次选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后选择全日制本科毕业生。②按照清华、北大、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等名校人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人才、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人才、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高校人才的顺序进行选择(国外高校可参照“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中相当层次的国内高校进行排序)。③选择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相符或研究方向最贴近的人员。④在同等条件下,对比荣誉奖项、资格证书、任职及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按综合能力高低进行选择。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测试方式,包含试讲和面谈交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应对能力、仪表气质等。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谈交流时间不超过5分钟。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占70%,面谈交流占3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定为60分,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本次引进人才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32-5514029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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