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停车场怎么收费(普宁妇幼保健中心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公告)
今天,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征求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下立体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意见的公告,将对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下立体停车场车辆停放进行收费,拟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征求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下立体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意见的公告
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向我局申请制定地下立体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17]5号)和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普宁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普发改[2019]1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我局拟订了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下立体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小汽车:停放30分钟内免费,停放2小时以内(含2小时)收费5元,第3小时起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24小时收费最高限额18元;
二、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停放30分钟内免费,每辆每次2元(12小时内),每辆每天4元(24小时内);
三、军警车辆、抢险救灾、实施求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停放;
四、同一辆车在24小时内多次出入停放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累计不得超过最高限额18元。
上述收费标准拟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6月28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我局价格股。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签具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公章并指定联系人。
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0日
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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