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游团暂退(北京昌平黑旅馆)
一身疲惫的游客,在导游的带领下来到“旅馆”,每三个人住进了一个房间,“旅馆”设施简陋,没有消防设施。询问旅馆名字时,被告知自己用手机定位。
这一幕发生在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每天下午五点后,陆续有数十辆旅游大巴驶来,送来大量游客入住村里自建房改成的“旅馆”。这些游客是在陕西、山西、辽宁等省市报名参加的低价旅游团,因为团费最低只有两百元,游客在行程中要进店购物,也没有得到正规的宾馆住宿服务。
5月24日,马池口镇派出所、镇安全科及昌平区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联合对北小营村的“黑旅馆”进行整治。马池口镇政府表示会严管严控,直到遏制甚至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停车场停放着多辆外地牌照大巴车。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摄
数十辆外地大巴车 送来低价旅游团
5月22日下午5点刚过,马池口村的马路上热闹了起来,一辆辆旅游大巴车,接二连三地停靠在昌平区神牛路和昌流路十字路口西北角。车牌号显示,这些旅游大巴来自辽宁、山西、陕西等地,车上下来的游客拎着大包小包,倦容满面,大多为中老年人。
大巴车随后停到路边一个名叫“北小营停车场”的大院里,到下午6点半,停车场内停放着超过20辆旅游大巴车,均是外地牌照。
从大巴车上下来的“旅游团”每个都至少有40人,他们身上别着胸牌,写着编码,但并没有旅行社的名称。导游举旗示意大家跟紧别掉队,旗子也没有旅行社的名称。
新京报记者跟随一辆辽宁省大巴车上下来的游客,步行往北小营村走去。一位年长的女士称,导游告诉她们是要去住旅馆,“太累了,走不动了,我也不知道是要住到哪里去了。”
同行的另外一名女士刘华(化名)说,“就这价钱你还想住啥好地方?有个睡觉地方不错了。”
刘华说,她和同事、朋友4个人一起报名参加旅游团,对于组团旅行社的信息,刘华也说不上来,称是微信群里有人发的信息。“老姐妹几个退休了,都想出来旅旅游,我们这团不是便宜吗,便宜能住啥好地方。”刘华劝慰朋友,随后问记者,“这是北京几环啊?”
交谈中记者了解到,刘华等人报名的是“京津冀三日游”,收费仅要200元。从沈阳乘大巴车出发,第一天在天津游玩,第二天来到北京,在北小营村落脚住宿一夜后再去北戴河,这一趟行程用刘华自己的话说就是“走马观花”,到北京后,导游带着他们去了天安门、毛主席纪念堂和水关长城,逛了一些商店,然后就直接来北小营村住宿。
低价旅行团的游客被带入“黑旅馆”入住。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摄
无营业执照 导游也不知旅馆名称
步行大约15分钟后,刘华和同伴被带到一栋两层高的民房前,这里就是导游说的“旅馆”。进入防盗门后,走廊两侧有一个个的房间,每间房内有三张单人床,一台电视机和一个空调。“旅馆”两层大约70个床位,导游招呼游客各自搭伴入住。
整栋房子门口没有任何旅馆名称的招牌,不见有服务员来招呼引导,也没有正常入住旅馆所需的身份登记等环节。记者询问导游旅馆老板在哪,被告知“不知道”。
“我在北京上班的儿子要来看我,这旅馆叫啥名字?”一名女游客问道。导游迟疑了一下回答,“没名,你给他发个位置就行。”
刘华在房间安顿下来后,听见导游在楼道里喊,“明天早上5点,准时到刚才停车的位置上大巴,都别迟到啊。出门左拐走十分钟就有小饭店,你们自己看着办。”刘华说,她们报的这个低价旅游团,吃饭是自己解决。
此后记者又跟随另外一个来自山西的旅游团入住旅馆,也是入住一个自建民房。一位女游客称,她花了500元报名一个五日游的旅行团,在北京住宿两天都是在北小营村这栋二层小楼里,“可累坏了,我们每天早晨三点半就得起床出发,明天还要去北戴河。”
女游客手里提着一个某玉石珠宝店的手提袋,她向记者表示,旅游的过程中买了点东西,“不然导游不乐意”。
在这两家没有招牌的“旅馆”内,记者没发现任何营业执照、安全应急灯、消防设施等正规宾馆应有的设置,只在墙上张贴着一个提醒注意安全的“温馨提示”和“消防应急预案”。
在天祥乐都客栈二层天台挂满晾晒的被单和衣服,阻挡消防疏散。新京报记者 李木易 摄
旅行团入村 被指扰民也不安全
北小营村一名住户刘先生向新京报记者反映,正因村里许多二三层的自建房包给上述类似的“旅行团”,每天傍晚几百人进村住宿,早晨一大早就能听到熙熙攘攘的吵闹声,“我家紧挨着这么一个旅馆,经常早上被吵醒,有时候导游就在门口吆喝。”
记者注意到,北小营村已经建成和正在建的二、三层建筑有上百栋,到处都有空房子招租的广告。但刘先生说,这里大部分都是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的,包括他自己都是长期租户,“我们生活在这儿把这儿当家,各方面还都是挺注意的,但这些住一天就走的旅行团不一样,吵闹不说,如果在这种人密集的地方出点安全事故,可不是闹着玩儿。”
记者随后以要住宿为由,来到一家同样没有招牌的“宾馆”,门口一名男子拦住记者称房间早已订满,并阻止记者上二楼,“我们不接待你这种一个人的,我们都是接待旅行社的。”
本村村民周先生家就有数十间房往外长期租着,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北小营村为数不多本村的房东,更多的经营者,不论是长期租赁还是接待旅行团,都是村民转租出去的“二房东”在打理,所以为了利润,“二房东”会选择更挣钱的方式来经营。“租给那些旅游团虽然打理的麻烦,但那都是按床位收费的,比我这可是来钱快。”
记者走访了解到,长租一间房屋每月租金在500到800元不等,但如果按床位租,每个房间每天收入就至少七八十元。
此外周先生也证实了游客们的说法,“那些人都天不亮就出门,一大群人浩浩荡荡往外走,被拉去听课。”周先生解释,“听课”指的是导游将他们拉到一些售卖玉石珠宝、文玩字画的地方。“不然那么便宜就能来北京旅游,谁给你出车费啊?”
天祥乐都客栈内杂乱的网线、有线电视线,存在安全隐患。新京报记者 李木易 摄
联合执法:“黑旅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5月24日下午,马池口镇派出所、镇安全科及昌平区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联合对北小营村的“黑旅馆”进行联合执法。
新京报记者现场看到,一家名为“天祥乐都客栈”的旅馆,外观是一栋铺设白瓷砖的两层民房,门口上方一疑似旅馆招牌被一条布单遮掩。“黑旅馆”设有弧形前台,墙上贴着一张提示,写有“顾客入住到次日中午12点前必须退房”、“续住顾客在上午12点前交上房费”等内容。
“天祥乐都客栈”共有两层楼。面对执法人员询问,一位自称服务员的女子称,房东回老家了,并不在现场。客栈有15个房间,顾客多为入住一两天的短住者。“有学生,还有来打工、办事的人。”
新京报记者看到,“天祥乐都客栈”每个房间门上标有房间号,房间内有电视、木桌和白色床被等。在一楼的一间房内,两张床上共躺着3名男子,地面散落烟头和烟灰。另一个房间内,一男子自称是附近工人,在此入住一周,再过一两天将离店。“是我们老板给我们交的钱,我也不知道一天房费是多少。”
据消防工作人员介绍,现场发现天台上晾晒衣服和被单,阻挡消防疏散。此外,还存在违规使用麻花线、电闸箱无保护盒、缺乏疏散指示标识等安全隐患。马池口镇安全科工作人员提供的检查记录则显示,“天祥乐都客栈”同时存在灭火器数量不足、未设置应急照明灯等问题。
联合执法人员还对“鑫梦缘”、“吉利缘”两家进行检查。其中,“鑫梦缘”大门未关闭,但房东等相关人员并不在宾馆内,每个房间门上同样标示有房间号。
在联合执法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后约8分钟,新京报记者拨打“鑫梦缘”的电话,一位自称是“鑫梦缘”工作人员的女子表示,自己因事外出,两分钟后就可回来,“平时一天房费80元到100多元不等。如果你想住七天,每天算你70元。”
与“天祥乐都客栈”一样,“吉利缘”也存在灭火器数量不足、未配置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等问题。在“吉利缘”,每个房间门上也标有房间号。
一名穿黑色背心的男子表示,他来自东北,“亲戚朋友很多干这行”。据他介绍,2018年,他以每年十几万元的租金租下该民房,随后购置床被等物品,对民房进行改造。但他声称,“房间都是长期出租的,没有接待过短住的顾客。”
相关部门:严管严控遏制违规出租房屋
马池口镇政府一位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他们于今年元旦期间获悉,北小营村有村民将自建房当做旅馆,接待由大巴车运送来的游客入住。发现问题后,他们曾进行整治,但至今现象仍存在。
北小营村党支部书记称,由于当时并非旅游高峰期,因此发现的并不多,“也就一两家”。而据他们近期排查后掌握的最新数据,北小营村目前共有123处利用村民自建房改造成的“黑旅馆”,涉及66名“二房东”。这些“黑旅馆”并无营业执照、消防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
马池口镇临近虎峪、八达岭长城、明十三陵、蟒山公园等景区。前述镇政府负责人判断,“可能是因为镇上的宾馆不能满足旅客需求,也可能是部分村民们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才开设。”
昌平区公安消防支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在检查过程中,他们发现北小营村部分“黑旅馆”,存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缺失、无疏散指示标志等问题,因此对他们下发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马池口镇安全科一位负责人也称,有使用热得快、在楼道里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依据职能范围,他们也要求这些“黑旅馆”进行整改。
马池口镇政府称,他们下一步将从车源、房源等方面对北小营村的违规出租房屋现象进行治理:一是加强对外来旅游大巴车的管理,不允许大巴车在村内停放,对入住违规出租房屋的游客进行劝阻。相关负责人介绍,北小营村委会已组织人员在进村的各个路口看管,禁止旅游大巴入内,且会将此举常规化。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房东的法律教育、安全教育。
除此以外,马池口镇政府近期将多次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整治违规出租房屋现象。“我们会严管严控,遏制甚至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追问:“黑旅馆”是否可以取缔?
针对是否可以取缔这些“黑旅馆”等问题,马池口镇派出所一位副所长说,“黑旅馆”指的是有工商营业执照,但无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住所。对于这类情况,公安部门会联合工商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进行取缔,即到现场吊销其营业执照,并进行相应的警告或行政处罚。
而北小营村的情况为既无工商营业执照,又无公安机关颁布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因此不能被称为“黑旅馆”,应属于违规出租房屋。据此,警方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对实际经营者进行相应的警告和行政处罚。
新京报记者检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予以取缔。有此行为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上述副所长介绍,公安部门发现北小营村违规出租房屋的情况后,对实际经营者开出了警告单,再次检查时发现问题仍存在,实际经营者则会被行政拘留。截至目前,已治安拘留19人次17人,开出67张警告单。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潘闻博
编辑 王彬 康佳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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