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六记沈复的特征(浮生六记作者沈复)
《浮生六记》是沈复对其一生的自述,本六卷,因保存不善,今只余前四卷,后两卷系后人伪作沈复自谓“浮生若梦”,观其所作前四卷,卷一日“乐”,卷二曰“趣”,卷四曰“快”,唯卷三一部记愁”。可见在他的意识中,愁仅占人生的一小部分。但细细探究,我们可从“乐”、“趣”、“快”中看出“愁”的伏笔,而这个“愁”正是沈复悲剧性的后半生。鲁迅先生认为文学艺术起源于劳动、来源于生活,在悲剧对生活的美学关系问题上,鲁迅指出了人们都习以为常的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几乎无事的悲剧”。所以在沈复自认为平顺若梦的一生中,却暗含其人生悲剧性。虽然有父母亲族,最后却落得个离心不睦,有家不得归;虽有恩爱的妻子陈芸,但是恩爱夫妻不到头;虽有一双儿女,却落得个女儿未及笄就为人童养媳,儿子年仅十八便夭亡的悲剧。
关于悲剧的成因,马克思主义以前的美学家主要将其归为“命运悲剧”和“性格悲剧”。“命运悲剧”也就是由于命运的不可抗拒,而导致人的灾难和死亡;“性格悲剧”,则是指人自我斗争的悲剧结局同性格的关系极大。鲁迅则认为,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制度。从此三方面对沈复的人生进行探究,可以深入解析其人生悲剧意蕴的内、外因。
一、命运悲剧
《管子》有云:“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四民也”,将中国古代社会分为四个阶层,在《群书治要》中也多次提到士、农、工、商,可见这种划分方法是历代所认同的。这种观念决定了“士”为最高。明清之时,奉行八股取士,考的是四书五经,而这些经义“既非经传,复非子史”,因此所取之士多半空有满腹经纶,而无实干经验,使得他们需要专业的行政人员来辅助,也就形成了私人幕府。这些幕府里的幕僚并不是正式的官员,而是相当于师爷的角色,并不受命于朝廷,而是受聘于州县,他们薪金也由官员私人承担。人人都知科举之难,正所谓“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寒窗苦读数十年也未必混得一官半职,因此很多下层文人都选择了入幕这条相对简单的道路,既不辱没斯文,也更容易就职。沈复其父沈稼轩就是如此,而他对沈复的人生规划也是子承父业,因此沈复在命的安排下走上幕僚的道路。
但沈复自诩文人,而非“士”他没有远大的政治抱负,相反他身上文人的清高气质,使得他看不起官宦权贵,不愿与之为伍。寄居萧爽楼时,他提出四忌:“谈官宦升迁,公廨时事,八股时文,看牌掷色;有犯必罚酒五斤。”可见,不只是沈复,连他身边的友人也多是潇洒豪士,对入仕很是不屑。还有一次他和友人一起到寺庙游玩,寺中僧人向其一行人询问“城中有何新闻?抚军在辕否,其中一友人“忽起,曰:‘秃!’拂袖径出”,沈复同另一友人也“忍笑随之”。更是佐证了这些文人的清高和对世俗官场的不屑一顾。
沈复虽然沿着命运的安排成为了一名幕僚,但又由于他志不在此,导致他自己对这个职业并不热衷,使得他一生幕无定所,按沈复记载“余游幕三十年来,天下所未到者,蜀中、黔中与滇南耳。这样的漂泊经历自然不可能完成“立业”,更不能给妻儿一个稳定的家。
沈复也并不是没有尝试过反抗命运,他在游幕期间也曾两度经商,但都以失败告终。第一次是在二十六岁,沈复“自绩溪之游,见热闹场中卑鄙之状不堪入目,因易儒为贾”,由于官场黑暗他不愿与之为伍,便同姑丈袁万九合伙贩酒,然而不到一年,遇林爽文之乱,折本而归。另一次是他三十一岁时赴粤经商,这一次小有收获,并且在广东过了一段花天酒地的生活,适时“合帮之妓,无不识,每上其艇,呼余声不绝,余亦左顾右盼,应接不暇,此虽挥霍万金所不能致者。”最后自然是挥霍一空。
二、性格悲剧
沈复是一个“天真”的人,在家有父亲的帮扶,不愁吃穿生计;娶妻后有妻子的包容,包办衣食补贴家用;妻子死后有朋友的爱护,借其钱财,赠其小妾,使得他始终活在浮生大梦中,从来都是个少年心性,身上有着豪侠之气但他是完全不考虑自身情况的豪沈复对亲戚豪侠。他曾经让陈芸典当银钗凑钱十金借给姐夫范惠来,在二人想搬离华氏的住处自立门户却无钱可用的情况下,若非芸娘提醒他可以借此向姐夫讨个人情,他也就将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可见他豪爽的性格使然,丝毫不顾及自己的生计。
沈复对手足豪侠。他对弟弟更是纵容无度,弟弟害陈芸背了黑锅,夫妻二人被逐出家门,在芸娘死后沈复回到家中,弟弟以父亲仍余怒未消的理由将沈复又劝回了南方,父亲的死讯也被弟媳拦着未告知沈复,要不是女儿来信,他连奔丧都不知情。在沈父死后,他回到老宅祭拜父亲,弟弟又假借上门讨债人之口,暗示沈复不要争遗产。沈复依然选择纵容,说“大丈夫贵乎自立,我既一身归,仍以一身去耳!”转身进了深山。最后还是他女儿看不下去,拿了一些祖父的遗物给他。在赴崇明代笔好不容易赚了“二十金”后,回家祭拜父亲,弟弟借沈复儿子逢森之口让其出钱二十金以资丧事,沈复想都不想就把刚到手的报酬全部要交给弟弟,还是友人夏揖山看不下去了,帮他出资一半。读之,真是令人可悲又可气,悲其被弟弟启堂排挤,气其不顾自身情况的慷慨大方。
沈复对友人豪侠。他在陈芸死后一度穷困潦倒到无处可住,连陈芸的安葬费都是友人胡省堂赠得十金,之后他甚至在陈芸墓前向她“佑求一馆”,却将代庖所得的“二十金”给陈芸扶灵的费用转手借给了失馆的张禹门,只因他是同乡,丝毫没有考虑到自己妻子的遗骨无法归故里,自己也无住处的凄惨境况。沈复作幕时幕无定所,不被雇主重视。为商时时运不济,又耽于享乐,可见其并没有经商才能。
平时要靠芸娘里外打点,做女红补贴家用。但是他的性格却是为人豪侠。对亲戚豪侠,对朋友豪侠,从来不计较金钱上的得失。自己在生活中也是豪爽不知节制的,稍微有些收入便为了享乐而大肆挥霍,在无钱可花的时候即使“典衣沽酒”也要喝个淋漓畅快。这样的性格必然会导致他悲剧的结局。
三、社会悲剧
沈复的人生悲剧源于命运,源于性格,也源于社会。沈复是当时社会中的异类。从《浮生六记》的开篇就可以看出来,第一卷大胆命名《闺房记乐》,在那个封建礼教的时代,如此放浪形骸不可谓不惊骇。
沈复为当时社会所不容,但又依赖于社会,他离不开封建家庭的庇护,一旦被逐出家门就失去了经济依托,变得举步维艰。沈复曾两次被逐出门,如果沈复真的是一个洒脱不羁离经叛道的人,被逐出家门后他大可自立门户。但沈复不然,离家后寄居在友人家里,生活拮据并得过且过。两年后,沈复的父亲得知前因后果,一句:“前事我已尽知,汝盍归乎?”就使沈复迫不及待地带着妻子回到了父亲的羽翼之下。可见沈复表面上不拘礼法洒脱不羁,实则在内心却认同当时的家长制,对封建家族极其依赖,父亲一说原谅,他便立马忘记了之前的所有不快,欣然回归到家族的庇护下。
他对于父权制的不反抗,本质上就是对封建礼教的变相认同,看似洒脱不羁的对于误会的不解释,其实是对封建家族的畏惧妥协。正是由于他自己都要依赖家长,更不能指望他承担起为人夫、父的责任。结局自然是这个小家分崩离析。沈复的人生悲剧也是他在封建社会中的必然结果。
总之,沈复后半生的悲剧性即源于内,也源于外。沈复不满命运的安排,但也无能反抗;他性格豪侠,却从来不考虑自身情况;他洒脱不羁,为社会所不容,却又依赖着封建家族。正是“命运”、“性格”、“社会”三重因素的矛盾作用下使得沈复坎坷半生,让人不免嗟叹唏嘘。
但在沈复眼中,他的一生却充满“闲趣”,宛若大梦一场。少年时,父亲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环境,使他打下牢固的文学基础;成年后,妻子的支持让他衣食风雅,即使事业失败得到的也是谅解和包容,为他打造了轻松的学习环境;儿女的懂事、善良,让他毫无后顾之忧,人到中年还得以携小妾游历琉球等地,激发了他的创作欲望。
家人对他的保护,让其回顾生时,眼中多是生活的“闲趣”,对于“人生坎坷何为乎来哉?”他的回答是“往往皆自作孽耳,余则非也。”他不觉得自己的人生是具有悲剧性的,反而用浪漫的笔触留下了脍炙人口的《浮生六记》。我们或该庆幸,正是这样“一个谦卑而渺小的生命能快乐的过一辈子”,才让我们看到宇宙间之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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