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的胜选告诉你(拜登胜选就能欢呼)

拜登的胜选告诉你(拜登胜选就能欢呼)(1)

【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岑少宇】

(本文主要内容在2020年美国大选当天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底线思维”,原题《拜登赢就是民主胜利,特朗普赢就落井下石,都醒醒吧》,此版本略有增订。)

本届美国大选前,在太平洋两岸都有些人憋了四年的气,只等拜登胜选,就准备欢呼“民主的胜利”,赞美“拨乱反正”。另一拨人则反向操作,只等特朗普胜选,便可以“落井下石”,嘲讽西方一贯吹嘘的所谓“民主纠错能力”根本不起效。

然而,单凭一两次选举,断言一种制度的胜利、失败,显然是意气用事、逞口舌之快,缺乏说服力。

拜登的胜选告诉你(拜登胜选就能欢呼)(2)

“选票民主”的优劣

“选票民主”的弊病不妨从原理上找,更加直接、有效。

首先,人类历史上各行各业、大大小小的成就与决策,就没有什么是靠直接投票得出的,政治何以例外?

几乎没有哪家成功的企业,是靠所有员工以平等的权利投票来选领导和决策的。也没有人会在看病时,召集医院的医护、财务、保洁、门卫来投票决定谁主刀,或采用什么治疗方案。

国家治理需要有长远的规划,需要能对各种利益群体进行平衡,领导人必须具备高度专业化的领导能力以及对国家发展道路的清晰认识,凭什么靠全民“平等”投票来选择呢?

当然,有人会争辩说,撇开素人政客不论,假定候选人都是地方官员,民众可以根据地方官员治理的“政绩”来判断。

这就带来第二个问题,民众有这个能力来判断吗?

地方官员政绩的考核是非常复杂的,不是看一两个数字就能概括的。从经济发展到基础设施建设,从社会保障到环境保护,需要综合考虑。普通人能准确判断吗?

即使是经济发展,也要看其中的成色,是否可持续,是否真正有竞争力,还是仅仅在任期内堆数据。

更何况,作为国家领导人,还要具备外交、军事等视野,这是地方官员很难体现出来的。

从脱欧事件来看,普通民众对数据的感知能力,对信息深入、全面了解的意愿都非常薄弱,更不要说网络时代愈发凸显的“信息茧房”问题。

判断谁有领导力已经不容易,更难的是对发展道路的选择。有领导力的人,走上错误的道路,危害只会更大。

但要民众判断哪个候选人阐述的路子对,意味着民众自己就要路子对,否则甚至会“反向选择”。

这个要求就太高了,简直是要“人均领导人”。

第三,由于民众显然达不到“人均领导人”,在很多问题上不知道方向对错,不知道长远利益所在,候选者就可以讨好民众来赚取选票。

如果在选后忠实履行各种诺言,就很可能导致过度福利、激进外交等等问题。如果不履行,则直接消解了“选票民主”本身的意义。

这里还有个衍生的问题,就是被选举权也是开放的。虽然,不存在“人均领导人”,但人均有“被选举权”,进一步放大了制度风险。

有些人总喜欢说,采用“选票民主”制度的国家都是deep state在操纵,领导人是木偶,换谁当总统都一样。就算是真的,人毕竟也有主观能动性,deep state的控制链传导也要花时间,素人领导的后果不已经显现了吗?

最后,但可能是最重要的,就是right与power的问题。

政治的本质是什么?说法很多。但在实际操作层面,无可回避的是权力(power)分配,而权利(right)分配,只是权力分配后继续操作的结果。选举权,即使在西方也一直只是vote right,本质上和power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要和别人说vote power,只会被当成“中式英语”笑掉大牙。

“选票民主”的粉丝肯定会说,这个权利的行使,能够通过选举结果,来确定权力的分配。但在西方社会里,真正的权力分配,主要是在资本利益集团之间完成的,特别是在非选举期内,通过立法定规完成的。然而,立法定规的意愿,主要不取决于选民,而是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

也许有人会想到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确实有投票程序,但股东们投票权利一样吗?

不一样。首先就是要按真正的权力来分配,不仅是单纯的出资比例,而是尽可能按照实际的决策权力分配,“同股不同权”是非常普遍的。但在西方的政治选举中,没有也不可能按照真实的权力来分配权利,分给你的权利并不体现你真有什么权力。

还有一个侧面的“老百姓”视角,可以说明权利与权力并无直接联系。投票权是人人平等的,理论上一个快餐店临时工和一个退休的、不再担任任何公职的州长,投票权利是相当的,如果投票权利真的确定政治权力的分配,就会得出两人的政治权力也是平等的。绝大部分老百姓显然能一眼看出,这是一个荒谬的结论,因为西方社会根本不是基于投票运作的。

本文不会花多少篇幅讲很多学者热衷谈论的“选主”变“金主”,因为那些操弄看似深不可测,讲起来也都是戏,反而只是表层现象。选举作为权利的行使过程,本身就只是表面的

也有很多学者指出,西方民众只在投票日有权利,之后无法真正参与、监督政治运作,其实也是同样的原因。你的权利就只分配了一天,还想干预权力?喝多了吧?

醒醒,你的right本来就和power无关,“金钱民主”才是本体,请不要打扰西方社会的“本职工作”。

更悲哀的是,虽然说权利与权力没有直接关系,但大量对政治经济缺乏认识的人具有了选举权,容易被煽动、蛊惑,客观上反而扩大了权力操弄的空间。

需要注意,民粹政治的崛起,绝不意味着对整个权力分配体系的挑战,而只是有利于一部分善于利用民粹的政客。新增的操弄空间,不可能为民众服务,而是利用民众的无知,在权力分配体系内部的老玩家之间进行调整。

就像是“战场上得不到的,谈判桌上也得不到”,本来就没有政治权力、只有一天投票权利的人,怎么可能真的突然有权力,让这个操弄空间为自己服务呢?因你而生,并非为你而生。

但反过来看,“选票民主”并非没有“优点”,否则也不会还有无数粉丝。

民众四年投一次票,选出不同的最高领导人,或通过议会选举选出不同的执政党,确实存在发生重大改变的可能性。

更重要的是,变化感能带来强烈的参与感(请特别注意,非西方政体也有公开、公正的投票,但结果变化很少的投票,所产生的这种心理效果是完全不同的),虽然行使的是权利,却有一种“行使权力”的错觉

在汉语中,由于权力、权利两词容易混淆,更可能把right视为power,放大了某些中国人“行使权力”的错觉,使他们进一步高估了选举权利的政治意义。

最不济,参与感也能起到“安慰剂”的作用,在社会矛盾还不是很激烈的时候作为“减压阀”,提供缓冲,并争取疗伤的时间。

西方的“选票民主”制度目前依然表现出了比较高的稳定性,相当多的民众还笃信变化感能带来真变化;即使那些认识到“选票民主”无用的人,也只是选择不投票,而不是推翻整个制度。

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民众可能具有基本的底线,不会选出极端恶劣的领导人,这种看法已被包装成所谓的“最不坏的制度”。

然而,所有这些“优点”,可能只在一定范围里成立。

“最不坏的制度”只是托辞

“选票民主”固然能控制社会的压力,让你有机会疗伤,前提是你得去疗伤……不疗伤只会向下滑落,压力锅如果“减压”不如“增压”力度大,难道能永远不爆?

西方社会有过疗伤或减压的经典案例,比如福利制度的建设,普选制度本身也是“平等思潮”与减压需求共同孕育的结果。

但冷战结束后,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西方的疗伤减压机制,迟迟没有发挥作用,社会矛盾逐步累积,贫富差距拉大,即使多个国家选出了年轻领导人或政治素人,目前还看不到有哪位真能解决些问题。

甚至,政党轮替、政客上下的变化感,除了起到“安慰剂”的作用,还反过来使一些政客更为短视,更为不负责任,甚至有“下台之后,哪怕洪水滔天”的迹象,疗伤减压也就无从谈起了。

西方制度现在还算“稳定”,但看看古今中外历史上真正的改天换地,往往都是到了社会矛盾极为深重的时候,哪怕不是饿殍遍野,也起码是人心思变,西方只是未到火候。

“选票民主”用选举的变化感,来应付人心思变,但当不愿投票的失望者越来越多,人心是否会思考改变整个制度呢?

眼下的“稳定”是“选票民主”能够千秋万代、一统江湖的证明?还只是压力不够大时的幻象?

甚至可以追问,西方社会的压力目前还不够大,是因为选举一次次减压的效果,还只是殖民时代与冷战结束的红利过于丰厚?

反过来看,如果是一个制度没有政党轮替的减压阀,等于始终有“达摩克里斯之剑”悬在头上,加上吸取其他国家的深痛教训,因此可能产生更多自我净化、调整的动力,也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稳定,甚至表现出更多有效的革新。

再看所谓“最不坏的制度”。面对这种说法,国内有些学者,经常举“选出”希特勒的例子来反驳。

不过这类反驳很难拉出去打,因为扭曲了历史事实。

首先,虽然德国当年确实人心思变,但在总统选举中,希特勒并没有赢过兴登堡。1932年7月,成为国会第一大党,也不过是37.4%的得票率,11月重新选举,还丢了200万选票和34个议席。

其次,即使成为总理,希特勒要通过关键的“授权法”、真正大权独揽,还需要国会三分之二多数。

他的策略就是解散国会,重新选举,在选举中用暴力手段破坏其他人的竞选活动。这就不是真正的“民主选举”了。

如果真能在“选票民主”的框架里安然夺权,我们还会见到什么“国会纵火案”吗?

拜登的胜选告诉你(拜登胜选就能欢呼)(3)

通过国会纵火案,希特勒解散了德国共产党,才最终通过了“授权法”

因此拿“选出”希特勒去攻击“选票民主”,根本说服不了几个老外,甚至会被人视为“不学无术”

还不如直接拿特朗普说事。毕竟他已经被语言学泰斗乔姆斯基,定性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罪人”,选举手段也不过是可能用了点定向宣传的高科技,比希特勒的暴力助选看上去“干净”得多,他的脱颖而出,岂不更能说明“选票民主”制度之“坏”?

但外界其实不乏特朗普和“选票民主”的双重拥护者,这种反驳肯定会被那些人当笑话。至于“最大罪人”的定性嘛……乔姆斯基虽然贵为大牌学者,其实也就是急红了眼,猛咬一通而已。

那么“最不坏的制度”真的对吗?

当然不是。

单从字面上讲,制度分“好坏”,本来就是一种哄人的幼稚说法。就像前面说的,一个领导人都难以简单地用单一标准来判断,制度更为复杂,更难判断,怎么得出“好坏”?

制度应当具有历史、文化的惯性,也要符合当下的需求,“好坏”根本不足以评价制度。

至于这句谚语背后的意思,是不会选出极端恶劣的领导人或“坏皇帝”,即使产生了,也可以再被选下去。

这时,我们就可以用正确的方式打开希特勒的例子了。

希特勒最终大权独揽,确实不是纯正“选票民主”的直接产物,但如果他在短短一两年内——远小于现在常见的一个领导人任期,就能利用各种手段摧毁“选票民主”制度,那么所谓的“最不坏”还有什么意义?

只要社会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民众的怨气被人借用,加上利益集团的拉拢与妥协,没有什么不可想象的事情。希特勒已经做过一遍了,谁能保证没有后来者依葫芦画瓢?

我们要像前面那样,再次发问:没有再出第二个希特勒,是“最不坏的制度”能够当防火墙的证明?还只是压力不够大时的幻象?

同样也可以再次追问,西方社会的压力目前还不大,是因为制度“最不坏”?还只是殖民时代与冷战结束的红利过于丰厚?

让“选票民主”这一“伟大试验”继续下去

不死心的人也许会再次争辩,希特勒毕竟是极端例子,与人类历史上出现的无数“坏皇帝”相比少得多,这么看,“选票民主”还是“最不坏”的。

这就涉及到最根本的问题,所谓的“普选”制度,历史太短

在政治生活中,投票当然不可或缺、古已有之,在决策圈内部、在执政集团内部都可能需要投票,但这不过是已经有权力的人,在面对分歧时的一种决策工具,也许可以类比为董事会的投票。

(有趣的是,现实中,董事会内部即使投票权利相当,直接管事的人往往在公司事务中拥有更大的权力,政治权力也是同样,“现管”者有很多使用权力的空间。)

当政治投票权利开始下放后,权利与权力就进一步分离。首先还是用财产数额或所谓的“公民身份”来限制投票权。这样的制度历史当然远比“普选”悠久,可它们根本是两回事,不能代表“普选”经过了历史的考验。

财产限制下的投票权利,已经离个人政治权力的大小差得很远了,但那些人多少还算是国家的“股东”,是在利益集团内部分配权力,通过政党组织起这些大小“股东”,来体现权力的格局。

前面讲了不少“选票民主”的弊端,而这种有限制的“精英民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那些问题。比如,从精英的口味出发,更可能产生合格的领导层,产生合格的政治路线,政客需要与精英选民有利益博弈与妥协,而非单纯的言辞讨好。

可这套制度对于更广大的民众没有什么“安慰剂”的作用,更谈不上什么长期稳定,要不然也不会继续下放投票权利。

女性最早获得选举权的,是1894年的新西兰,美国妇女要到1920年才获得选举权,而“苦大仇深”的美国黑人,要到1965年才有选举权。

拜登的胜选告诉你(拜登胜选就能欢呼)(4)

1913年,妇女在曼哈顿游行,争取投票权。Photography by Corbis

在人类历史中,几十年不过是短短一瞬,如此短暂的历史,就敢言“最不坏”,也算是奇观吧。实际试行下来,空有一个“安慰剂”优势,但其他问题越积越多,终于到了今天的地步。

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制度也还年轻,并在世界多国生根,不大会瞬间崩盘。问题是,将来会有什么重大调整?又会在什么条件下形成呢?

第一个问题,民众的权利,是否能真正转化为权力?

很难。

因为事实上你就是没有权力的,你要把普通人的力量集合起来,去参与政治权力的分配,这个术语不是“选举制度改革”,应该叫“革命”。

革命完了,你还是有一个权力如何分配,进而决定权利如何分配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否能缩限利益集团运作权力的空间?这样是不是就能变相地增加民众的权力?

也很难。

短期来看,约束政治献金的事情,很少能通过、落地,不像美国那样搞出几乎不受限制的“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就已经烧高香了。

政治献金——广告、网络或社区助选——推动投票,再怎么规范,也只是一种好看的形式,不会增加民众的权力。选完之后,你的权利就没有了,华盛顿沼泽依然“金钱铺路”。

你当然可以去找议员,现在就可以,但小事可能拉你一把,涉及到真正的大事,你还真能把华盛顿特区的沼泽抽干不成?你也可以去集会游行,但没有真到人心思变的程度,到席卷全国的规模,谁会真的理你?

被选上的人,即使意外地不是权力分配圈子里的人,也有大量的办法掣肘他、驯服他。所以如果要诚心改良,必须有一种能够在选后,充分征集民意并进行实质性反馈的监督制度。

这种监督制度当然不是媒体,西方媒体已经被腐蚀得差不多了。

而且你要听民意,得保持公心;你要能管事,本身就得有足够的权力。西方真没有这么个机构、组织,也许可以向东方找点经验?

但本身有权力,等于已经动了权力结构,革命在向你招手。

第三个问题,能不能从缺乏政治素养的民众手中,收回投票权利,向精英民主回摆?是不是可能缓解一些乱象?

还是很难。

前面提过了,普选制度的产生,就是人人平等的思潮与化解社会矛盾的需要共同作用的结果。换言之,那套精英民主的东西,本来就已经无法解决问题了,要靠普选来“安慰”。

平等思潮也不可能退去,想要改变会遇到巨大的阻力。权利和利益一样,也是吃进去容易,吐出来难。

似乎“选票民主”的困境,难以摆脱。不过呢,当今世界主要大国的制度,历史其实都比较短,也没有必要一棍子打死

从人类历史的眼光看,中国历史上有过大规模的政治试验,但我们能及时吸取经验,做出改变。

西方的“选票民主”本质上也只是一场为时不长的试验,不管是什么结果,所有的经验与教训,都会成为全人类政治文明的宝贵财富。

让我们有点耐心,用历史的眼光、人类文明演化的眼光,期待它的结局。在此,就祝福一下西方伟大试验的参与者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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