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纪念日来历(8月14日是慰安妇日)

今天是中国“情人节”但我们也有必要注意并记着:8月14日是全球“慰安妇日”之所以设立这样一个节日,就是为了给“慰安妇”提供最基本的安慰,表明世界从来就没有忘记她们在战争中所遭受到的苦难而就“慰安妇”这个名称而言,笔者认为,将其称之为“性奴”是更准确的,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慰安妇纪念日来历?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慰安妇纪念日来历(8月14日是慰安妇日)

慰安妇纪念日来历

今天是中国“情人节”。但我们也有必要注意并记着:8月14日是全球“慰安妇日”。之所以设立这样一个节日,就是为了给“慰安妇”提供最基本的安慰,表明世界从来就没有忘记她们在战争中所遭受到的苦难。而就“慰安妇”这个名称而言,笔者认为,将其称之为“性奴”是更准确的。

2015年,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与日本达成了一揽子解决慰安妇问题的协议(当时称是最终的且不可逆)。对于此协议,不仅受害者不满意,随后上台的文在寅政府也认为此协议存有严重瑕疵,因而禁止基于该协议基金的设立。部分受害者甚至因此而提请韩国宪法法院对此协议进行违宪审查。2019年12月28日,韩国宪法法院一致决定,此协议属于政治协议,是在外交磋商中形成的。由于此类协议属于政治的范畴,属于外交政策判断的结果,其就不属于法律审查的范围,因而不接受受害者提出的相应请求。但与此同时,韩国宪法法院在裁决中同时指出,受害者的法律地位并不受此政治协议的影响。换言之,受害者有权继续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日本政府对其个人的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受害者,韩国宪法法院没有使用“慰安妇”这个称呼,而是“性奴隶”这个称呼,认为这些性受害者是“强迫性奴”。

对于在二战期间遭受日本性奴役的女性受害者而言,是称呼其为“慰安妇”还是“性奴”,这是一个重大而且严肃的问题,值得我们认真而严肃地对待。笔者对此的建议是:我们应该统一称呼,将其称为“性奴”。不应该对其再使用“慰安妇”这个带有歧视性的字眼。不仅如此,从亚洲国家视角来看,要推动此问题的最终政治和法律解决,则首先需要在“慰安妇”的称呼上做必要反省,统一各自立场,改变当前的“慰安妇”称谓,而宜统一称呼为“性奴隶”。亚洲国家也有必要统一立场,统一称呼这些受害者为“性奴”。

名正则言顺

称呼问题不仅仅只具有单纯的形式意义。中国古语云,“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称呼不仅仅关乎形式,更关乎实质。称呼正确而适当,则处理事情就有了正当基础与出发点,“理智则气壮”,交涉起来也就具有正当性,也更顺畅。称呼不适当,不仅会失去正当性,而且会陷入不适当的逻辑,导致追求目的与结果间的反差;更有甚者,还会“好心办坏事”,导致“事与愿违”。就此意义而言,“慰安妇”这一称呼由于系日本视角,是日本单方面的称呼,不仅有助于日本推脱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且,对于受害者而言也是一“不堪”称谓,不啻于“二次”侮辱,因而是不适当的。

“慰安妇”是日本对于二战期间被强迫为军人提供性服务女性的称呼。日本《广辞苑》将其解释为“随军到战地部队,安慰过官兵的女人”。与此针锋相对的定义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被迫为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充当性奴隶的妇女,是日本军队专属的性奴隶。根据中国“慰安妇”调查研究会的工作人员张双兵的调查和估计,整个对华战争期间约有30到40万的中国女人被日本侵略军强迫抓进他们的所谓的“慰安所”。

很显然,就上述两定义而言,日本的定义是站在外在视角,尤其是施害者的视角来称呼战争期间被迫给日本军人提供性服务的女性,是把被迫提供性服务的女性作为娼妓看待的,因而此称呼既完全无视提供性服务的女性的被动和被迫的状况,掩盖了日本政府和军方在此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的主导性和主动性,也会给他人以强烈的暗示,意味着这些女性地位的不堪,因而容易为他人所歧视,因而实际上相当于对受害女性的再次伤害,是极不可取的。正如中国“慰安妇”调查研究会调查人员在山西盂县调查到的受害者所言,她们不想担当“慰安妇”,是被迫的。她们对日本鬼子,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吃其肉,剥其皮。

而就第二个定义而言,尽管其在实体内容上能够反映作为受害者女性的被动地位,因而具有一定的可取性,但由于在形式上没能鲜明地反映此点,对于受害者而言,依然不能很好地在形式上起到“平反”之效,因而也有其不可取之处。相反,由于“性奴隶”这一称呼不仅正确地反映了日本军方在此制度的构建和运作过程中的主动性和推动力,也鲜明地突出了女性受害者作为此制度的“受害者”的被动性,作为替代,“性奴隶”这一称谓应当是最恰当的。此种恰当性不仅体现在其背后的意涵上,也体现在日本对此称谓的忌讳上。

2012年7月,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指示美国所有文件和声明禁用按日语直译的“慰安妇”一词,将其改为“被强迫的性奴”,以此要求日本正视二战期间的性暴行。此称谓的改变马上击中了日本的“要害”,触及了日本的忌讳。日本外相玄叶光一朗马上做出了反应,称已下令对此报道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如果美国国务卿使用了“性奴隶”一词,日方将以此前首相谢罪和创建援助慰安妇基金等措施为例,指出这种称呼是错误的。

国际社会的关注与亚洲国家统一立场的必要

事实上,对于日本在二战期间强征性奴这一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行径,国际社会早就表示了严重关注,并做出了相应反应。例如,加拿大国会2007通过决议案,要求日本为二次大战期间强迫亚洲妇女充当军妓一事道歉;欧洲议会2007在斯特拉斯堡也讨论并通过了要求日本对此问题道歉的决议案,并要求其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给予经济赔偿;荷兰议会下院2007同样全票通过一项类似动议。

而就亚洲国家而言,目前除了韩国、菲律宾国会通过上述类似议案要求日本道歉外,尚无其他国家跟进(台湾地区也曾通过类似议案),更遑论在名称问题上统一选择何种称谓的问题。考虑到被强迫性奴的女性主要来自中国、韩国、越南等亚洲国家,在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此问题的背景下,尤其是在日本政府“右倾”明显,复活军国主义“跃跃欲试”的背景下,作为反制日本的一种有效手段,亚洲国家有必要在此问题上采取类似的统一立场,并在称谓上改变此前所接受的“日式”定义。

实际上,部分亚洲国家已经意识到“慰安妇”定义的不妥。例如,受美国“性奴”称呼的影响,韩国政府多年前就表示,考虑采用类似称呼取代“慰安妇”。韩国宪法法院在此次裁决中的称呼,无疑显示了其正式的法律上的立场。2012年12月6日,南京大学南京大屠杀史研究所所长张宪文在《南京大屠杀全史》出版发布会上郑重提出,“慰安妇”称呼是从日本军人角度而言的,而受害国妇女大多为被诱骗或强迫而沦为日军发泄性欲的对象,因此,应改称“慰安妇”为“性奴隶”。

事实证明,要防止一个曾经发动战争的国家再次成为发动战争的“伏地魔”,推动其对战争加以彻底反省是必要的。而就日本而言,其欲向外界证明自己系“正常”国家,正视过去并勇于承担相应责任既是前提也是基础。在国际社会已经做出有效行动的背景下,亚洲国家有必要统一立场并采取适当步骤,推动日本正视自身在“性奴隶”问题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并对受害者提供有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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