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消防验收标准有哪些(某一类高层住宅项目消防验收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工程基本情况****小区项目为一类高层住宅,地上32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耐火等级一级,地下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97m,地上建筑面积21000㎡,地下建筑面积39000㎡地下为汽车库,功能为普通汽车库,共分为10个防火分区,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高层住宅消防验收标准有哪些?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高层住宅消防验收标准有哪些
一、工程基本情况
****小区项目为一类高层住宅,地上32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耐火等级一级,地下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97m,地上建筑面积21000㎡,地下建筑面积39000㎡。地下为汽车库,功能为普通汽车库,共分为10个防火分区。
设有室内、室外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二、消防验收发现问题
问题1:现场北大门车辆道闸宽度为3.6米,不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有关说明:住宅小区入口处通常情况下为了方便日常管理车辆进出,会在出入口车道位置加装车辆道闸,但道闸施工时应注意通行高度及宽度需保留在4米以上,保证消防车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和扑救建筑火灾的需要。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1.8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米的要求将现场北大门车辆道闸拆改,使其高度、宽度不小于4米。
问题2:现场消防车道转弯半径及回车场尺寸的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
有关说明:消防车道在发生火灾时,起到为消防车贴近建筑开展灭火救援的重要作用,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宽度、回车场等尺寸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现实中,常常因绿化和使用功能等需要,未能完全按照或未完全按照设计要求,设置消防车道及回车场。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1.8 消防车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 2 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7.1.9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12m;对于高层建筑,不宜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18m。
问题3:现场将绿化场地违规设置成隐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其场地承载力不符合要求。
有关说明:目前尚无法检验绿化隐形登高场地是否能够满足消防车压力和支承垫板压强要求,且不易识别,难以保证消防车登高场地的长期有效性。
正确做法:工程现场不得采用绿化等形式隐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问题4:4#楼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存在高大树木,影响消防救援。
有关说明:部分项目为追求绿化率及环境美观,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种植高大树木,影响消防救援人员的登高作业。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2.2条规定有效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满足: 场地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15m和10m。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且不应大于10m,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问题5:现场消防车道标识标线未施画。
有关说明:消防车道作为消防员携带重型装备的贴近救援的必经之路,关系重大,若不对其进行施画提醒,很有可能会被不明情况的人员车辆占用,从而导致发生火灾的部位不能得到及时扑救,造成难以估算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正确做法:依据《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有关要求,对现场消防车道标识标线进行施画,施画标准: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参见图例)。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参见图例);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参见图例),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问题6:地下室疏散楼梯未按照设计要求在最高处设置1平方米的固定窗。
有关说明:因现场采用的是封闭楼梯间,一旦有烟气进入楼梯间如不能及时排出,将会给上部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进攻带来很大的危险。根据烟气流动规律在顶层楼梯间设置一定面积的可开启外窗可防止烟气的积聚,以保证楼梯间有较好的疏散和救援条件。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
-2017)3.2.1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要求,在地下室封闭楼梯间最高处设置1平方米的固定窗。
3.1.6 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3.2.1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 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 m2 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 3层。
3.3.11 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顶部设置不小于1m2的固定窗。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尚应在其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m2的固定窗。
问题7:5#楼首层防火门顺序器未安装。
有关说明:因现场需要安装顺序器的防火门数量较为庞大,施工人员作业量较多,所以有相当数量的顺序器存在遗漏未安装的现象,但当火灾发生时,防火门是否能按序关闭对于人员疏散,阻止火势蔓延等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确做法:依据《防火门》(GB12955-2008)5.3.4条 防火顺序器 双扇、多扇防火门设置盖缝板或止口的应安装顺序器的要求。
问题8:3#楼、14#楼首层防火门无身份名牌。
有关说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防火门身份铭牌需在出厂时在产品本身显眼位置做永久性固定,而现今在市场流通销售的部分防火门身份铭牌多用胶贴在门上,在运输、施工过程中容易造成脱落遗失,因此项目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加强设备材料进场环节的管理,严格完成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注重相关设备材料与设计文件上标注规格型号是否一致,防火门身份名牌永久性固定对于产品质量追溯、事后调查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正确做法:依据《防火门》(GB12955-2008)8.1.1 每樘防火门都应在明显位置固有永久性标牌,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若有);b)制造厂名称或制造厂标记和厂址;c)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d)执行标准;
上述要求,防火门进场时,应当全部具备,不允许出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问题9:18#楼通往地下室的疏散门完全打开时,首层疏散门部分被遮挡,宽度不足1.1m。
有关说明:设计单位在出图时对于现场实际情况的判断不足,导致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后出现疏散门打开后遮挡首层疏散出口的情况,当发生火灾时,疏散门被遮挡宽度可能会阻碍人员有序疏散,情况严重时可能会发生拥挤踩踏事件,从而造成不可估量的人员伤亡。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5.5.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的要求将18#楼通往地下室的疏散门做适当调整,直至其开启后首层疏散门宽度不小于1.1m。
问题10:室内明设大于110cm的PVC排水立管阻火圈未采取有效固定措施。
有关说明:施工现场未安装PVC排水立管阻火圈或阻火圈未固定在越楼板或防火隔墙处,可能会导致PVC排水管遇热融化燃烧,造成火势及有毒烟气向上蔓延。
正确做法:依据《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
-2020)5.2.4条 塑料管道贯穿具有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结构或构件时,贯穿部位的环形间隙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覆盖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或采用防火封堵板材封堵,并在管道与防火封堵板材之间的缝隙填塞膨胀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对于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还应在竖向贯穿部位的下侧或水平贯穿部位两侧的管道上设置阻火圈或阻火包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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