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怀孕打胎5次(女子流产5次后分手)
当下,未婚同居的现象特别普遍,只要男女双方确认了恋爱关系,基本上都会选择同居。一旦同居就相当于提前进入了婚姻的状态,自然也会像夫妻一样发生该发生的事情。
只是,同居期间,受伤的大多会是女性,若是自我保护意识较强的,可能受得伤害小一些,若是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甚至是太没主见,什么都听男的,那受伤的程度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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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近日,河南新乡的一对情侣同居四年,女子流产5次,分手后,男子竟然还厚着脸皮向女子索要转账4万、彩礼8万,总计12万元,女子不同意,就将其告上法院。
男子害的女子流产5次,分手后,还舔着脸要钱,不得不说,这波操作够招人烦的,这是想白嫖啊。
法院对此认为,女子同居期间5次流产,身心遭到了严重的创伤,男子转账也多为生活花费,所以,这12万存在混同情形无需返还。法院判决,女子返还男子彩礼1.5万元。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生活中,像这对情侣一样的同居未婚的年轻男女不在少数,其实,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同居前男的好的不得了,各种甜言蜜语,同居后,总是一脸嫌弃。女的同居是给男的当保姆,男的同居是给自己找一保姆,完了还可以白嫖,不用花钱。若是男的尊重你做安全措施,不让你怀孕,那可能对你还是很爱护的,若是不顾你的感受,只要自己爽就行了,这种男的妥妥的就是渣男一枚。
虽然同居也有同居的好处,但小编个人认为,同居的弊肯定大于利,结了婚再住一起,不也挺好的嘛。
就像上文的那对男女,男的不知道疼惜自己的女友,女子更不知道疼爱自己的身体,有一次就应该吸取教训,能让自己流产5次,也是够傻的,为了一个不知道未来能不能走进婚姻殿堂的男的,如此伤害自己,这样值得吗?一个真正爱你的男的,是不可能让你受半点委屈的。
记得,2020年我在医院生孩子,我老公全程陪着,在住院的那几天,来了一个小女孩,好像还没满18岁,长得很高很壮实,她男朋友还在上大学,带她去医院生孩子的,是她未来的婆婆,全程都不怎么关心她,马上生产了,要家属签字,她未来婆婆都没法签,要等着她妈妈来签字。最后,她生了一个男孩,她的男朋友从始至终也没出现过。
如此花季一样的少女,真不知道怎么想的,在自己最美的年纪去选择生孩子,至于最后她跟他男朋友能不能走到一起还是个未知数。
虽然,小编很想劝广大的女性朋友最好不要同居,但未婚同居作为当下的一种趋势,是很难有所改变的,还是会有很多人选择同居。只希望她们能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既然未婚同居在所难免,那么,恋爱同居期间的钱款可以在分手后要回来吗?
恋爱期间,如果一方将自己的钱物无偿赠送给另一方,另一方予以接受,钱物转移后,该赠与合同即履行完毕,赠与方不能撤销。因此,恋爱期间的往来款项如果被认定为赠与,则不能要求返还。
如果这笔钱是用于共同的生活开支,比如,日常生活中的各项支出,共同吃饭、电影、旅游以及生活用品等,基本也要不回来。
另外,如果是借款的话,比如,双方对于资金往来有借款的意思,明示或暗示均可,有转账记录之类的凭证,以此来确认证明款项实际支付情况。那款项基本会被要回来。至于彩礼,这个能不能要回来,还要看具体情况,比如,把平常转账的红包当作彩礼,这就说不过去了。
综上,恋爱同居产生的钱财,具体能不能要回来,这个还得看具体的情况。但小编最后想提醒一下那些恋爱中的女性,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像上文中的女子,多次流产,肯定会对自己的身体造成影响,若是以后成为自己结婚成家的阻碍,那就更得不偿失了。
作者:律霸法律平台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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