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271天女童遭养父母虐待致死(出生271天女童遭养父母虐待致死)
前几天,看到一条令人愤怒的新闻:仅16个月大的女童郑仁在养父母的虐待下无辜惨死……
这是一场极为残忍的虐童案。
事发后,韩国媒体、名人,乃至普通人,无不痛心地喊道:“郑仁啊,对不起。”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亲生母亲无法抚养郑仁,在她出生后的第八天,就把她抛弃在了教堂门口。后来,好心人将郑仁送到了收养所。
虽然是弃婴,但她很健康,郑仁在这里安稳地度过了八个月。直到2020年2月,韩国一对姓张的夫妇想要收养郑仁。
这对夫妇的家庭条件不错,男方还有过做福利院志愿者的经历,就连收养所的工作人员都曾夸赞过他们。
一切都看起来那么美好,所有人都觉得,这对郑仁来说,无疑是幸运的事情。
事实上,这是她走向死亡的开始:
养父母只让郑仁穿破旧衣服,从不给她穿新衣服;对待郑仁,他们总是拿速食的断乳餐给她吃,在懒得加热断乳餐的时候,干脆让她吃辣椒酱等刺激性食物。
一些邻居发现,养父母经常掐着孩子的脖子拽着走,郑仁额头上总有伤疤。
后来,托儿所的老师也发现了异常,郑仁身上总有淤青,食欲不振,比同龄孩子的体重轻很多。医生说,孩子严重的营养不良,甚至难以支撑其身体的独立行走。
10月13日,郑仁突然被送进医院进行抢救,心脏骤停三次。
最终抢救无效去世,而此时,她才只有16个月大。
抢救郑仁的医生对她的身体情况感到震惊,不仅锁骨、胳膊、腿部都骨折了,身上遍布瘀伤,就连胃部都全是积血,内脏、胰腺严重破裂。
医生恐怖地猜测:除非是一个成年人从沙发上跳下去,狠狠地踩到孩子身上,才有可能让她的胰脏破裂。
他说:“这是足以被印在教科书中的儿童虐待情况。”
我们无法想象,小小的郑仁生前到底承受了怎样惨绝人寰的对待,又该是有多绝望啊!
养父母从来没有把郑仁当一个“人”。
深入调查后,我们发现了更加诡异的事情:
养父母说:“好像把领养想得太简单了。”
“对领养的孩子没什么感情。”
她对亲生女儿极为宠爱,而收养郑仁的初衷,只是希望女儿有个陪伴。就像她身边的布娃娃一样。不开心了,就把郑仁放在婴儿车里撞墙。
在郑仁奄奄一息时,出租车司机劝养母叫救护车,却遭到她的拒绝,她毫不在意地边购物边把孩子送到医院。
因为送孩子去医院并非出于善意,而只是在“做做样子”。
孩子去世后,养父母就只花了20块钱购买相框,将她埋在免费的墓地里,连一次扫墓都没有去过。
如此的冷血,如此的没有人性!
这些行为的背后,实际上,是养父母把郑仁看成是“非人格化”的。
被害人的非人格化,是指犯罪者没有把被害者当作人,而只当作一个客体,一个满足其需要的象征的心理活动,其需要表现为意识化需要和潜意识需要。
说得简单点,就是养父母并没有把郑仁看作人,而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物件,一个陪伴自己亲生女儿的布娃娃,其目的,只是为了让女儿不孤单,至于郑仁是死是活,郑仁被伤害时有多疼,内心有多绝望,他们丝毫不在意!
因为郑仁只是“工具”,所以养父母不会怜悯、不会心痛,就算产生一点点的罪恶感,也会被马上平息。
我们对郑仁的遭遇感到无比心痛,然而,像郑仁这样被虐待的孩子却数不胜数。
除了对被害者“非人格化”,施虐者还会出于什么心理对孩子痛下黑手呢?
“我受的气,你要替我承担”。
挫折——攻击理论认为,只要遇到挫折,人就必然会产生侵犯行为,挫折感越大,导致的侵犯也就越强。如果由于种种原因的存在,侵犯行为不能够直接实施在引发挫折感的对象身上的话,就会出现替代性侵犯。而大多数人,会将替代性侵犯的对象锁定在弱小的孩子身上。
就比如前几年的割喉案:
詹某是一位34岁的母亲,由于经常和丈夫及其家人吵架,两人身心俱疲离了婚,离婚后的詹某依旧住在前夫家。
2013年6月5日,詹某和婆婆再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非常生气,又无法把这种气愤发泄到婆婆和前夫身上。
于是,她直接去幼儿园接走了6岁的儿子。
6月6日凌晨,心狠的詹某拿刀划向了自己儿子的喉咙……
在日常生活中,这样的施虐者并不在少数:
父母在单位受了气,不能顶撞领导,回来看孩子不听话,就借势将气撒在孩子身上,以抵消自己内心的愤怒。
幼师在工作或者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带着情绪管教孩子,看到他们不好好吃饭,打!下手轻重无所谓,只要能消除挫折感。
保姆在被女主人训斥后,看到身旁的孩子,就直接将他当作出气筒。
因为他们弱小;
因为他们不会表达;
因为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弱……
所以被迫为施虐者的无能买单。
这些施虐者不敢对抗外界,只能通过虐待孩子,来发泄挫折感。
而孩子成了最无辜的牺牲品……
父母拥有权力感。
在传统的“父为子纲”的思想影响下,子女没有独立的人格,孩子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要听父母的话,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几千年来,中国的家长权力以及“家长制”的长期流行,使得家长基本上是一个独裁者,家长的权威被特别强调。同时,孩子的服从,是“孝”的表现,而不服从,则被认为是“不孝”。
这种权威与服从的不平等关系,往往使得父母拥有权力感,可以任意地惩罚孩子,甚至是性侵犯和性虐待……
在一场公开宣判的案件中,十四岁的女孩欣欣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性侵,她拼命挣扎,母亲知道后,不以为然地对她说:“你要用身体报答爸爸,还有你妹妹,以后也是。”
在另一起案件中,父亲强迫幼女卖淫,他公然宣称“让女儿出卖身体为家里赚钱没有什么不对。”
多么丧心病狂!
同样的,在很多幼教机构中,这种权威和服从也被上升到了绝对化的程度。
比如,近年来屡见不鲜的幼师虐待事件:幼师针扎儿童、打幼儿的耳光、强迫儿童喝尿、用火钳烫儿童等。
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幼师所拥有的权力感,让相当一部分人认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
安徽歙县幼师摔打幼儿事件,受访人供图
除此之外,如果施虐者患有精神障碍或精神疾病,那么在其发病期间,十分容易伤害儿童;施虐者的不良习惯,如赌博、吸毒等,也是诱发儿童虐待的主要因素。
虐童行为,带给孩子的伤害是巨大的。
虐童给儿童身体造成的伤害是最明显,也是最触目惊心的,不仅会造成他们身体器官、内脏功能等的损害,严重的,还会造成孩子终身残疾,甚至是威胁生命。
同样的,虐童行为对孩子心理造成的创伤也是不可磨灭,甚至是不可治愈的。
有研究表明,儿童在遭受虐待后,可能会产生创伤紧张综合征或其他心理紊乱,如意识障碍、边缘性人格、自恋狂、精神分裂样人格特征、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等。
卡森麦卡说,冷酷的开端会把儿童幼小的心灵扭曲成奇形怪状,儿童的心,若是受到了伤害,就会变得坚硬、布满沟壑,就像核桃那样。
阿德勒也说:“不幸的人,一辈子都在治愈童年。”
父母该如何避免孩子被虐待?
虐童行为对于儿童来说,是极其残忍的。
那么,作为父母,我们该如何避免自己对孩子造成伤害呢?
首先,寻找其它的替代性侵犯对象。
根据挫折——攻击理论,人们在受到挫折后,就一定会产生侵犯。但对于替代性侵犯的对象,我们却可以有意识地进行选择。
举个简单的例子:
我们在公司和领导闹了点不愉快,又不能顶撞领导,怎么办呢?
其实,可以选择去打沙包、打布娃娃……总之,在挫折感消除之后,再去管教孩子 ,这样就不会再把他们当作替代性侵犯的对象了。
其次,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
谁都会有情绪不好的时候,这很正常。
但当我们被情绪所占领时,“理性”就很难发挥作用了。
如果我们正困在负面情绪中,比如很生气,或者很难过,就尽量不要去面对孩子,先自我调整,比如:安静地待一会、找朋友倾诉,或者干脆通过运动来发泄。
当自己心情愉悦,或者足够理性时,再来跟孩子互动。
最后,平等地对待孩子,尊重他们的权利。
我们应该认识到,虽然孩子需要依赖父母而生存,但他们并不是成年人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他们和成人一样,享有法定的权利,拥有独立的人格和自由意识。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要平等地对待孩子,站在他们的立场上,去倾听他们的感受、理解他们的需求。
当我们真正地内化了这些观念,并将其整合进自己的认知后,孩子们也就拥有了健康成长的空间,虐待会离他们越来越远。
当然,要想让孩子完全远离虐待,还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督,以及整个社会的支持与关注。这条路,任重而道远……
巴尔扎克说:“童年是一生最美妙的阶段,那时的孩子是一朵花,也是一颗果子,是一片朦朦胧胧的聪明,一种永远不息的活动,一股强烈的欲望。”
愿郑仁在天堂没有痛苦,愿孩子们都能平安快乐地长大!
References:
1.(中)金盛华,《社会心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1月第2版
2.刘娟娟.儿童虐待问题研究概述[J].青年研究,2008,(2):36-37.
3.俞宁, 陈沃聪. 关于儿童虐待的文化思考[J].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1(2): 126.
4.李伟主编.犯罪被害人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年 8 月.
5.曹玉萍. 湖南家庭暴力研究[D]. 长沙: 中南大学, 2006: 39.
6.Kempe: Child Abuse[M]. Bost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8.
7.Cynthia Crosson-Tower. Understanding Child Abuse and Neglect[M]. Boston: Allyn & Bacon,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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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浅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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