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求家长捐款(学校建议捐款)
不是强制,只是“建议”最近,泉州市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的捐赠倡议活动引发了社会关注此前,有家长在人民网留言称,该校老师在群里发消息,“建议”学生家长捐款改善学生的教育环境对此,该家长就财政拨款、改善事项、款项监督、攀比之风等方面提出质疑,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学校要求家长捐款?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学校要求家长捐款
不是强制,只是“建议”。最近,泉州市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的捐赠倡议活动引发了社会关注。此前,有家长在人民网留言称,该校老师在群里发消息,“建议”学生家长捐款改善学生的教育环境。对此,该家长就财政拨款、改善事项、款项监督、攀比之风等方面提出质疑。
4月19日,福建省信访局回复称,该校捐赠倡议主要是面对社会贤达、企业家和热心教育的爱心人士,泉州市惠安县教育局已责令学校对此整改,明确不得面向家长发起捐赠活动。
我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要求: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不得强制要求或者设置条件要求学生及家长捐款捐物、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或者要求家长提供物质帮助、需支付费用的服务等。然而近几年,仍有一些地方巧立名目,以“众筹”“自愿”“建议”等话术搞强制摊派。
“家长:不接受这个建议;学校:不接受你的孩子”。对于泉州该小学的捐赠倡议活动,有网友这样评论道。的确,由于利益相关,当老师通过群组等方式发起公开捐款时,家长们就很难把它视为一个可以随意拒绝的“小建议”。
为了让自家孩子在学校不被“针对”,很多家长只能选择随大流,跟上捐款的“接龙”。这样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此前,就有地方出现过“让未捐钱学生站成一排,拍成视频发到家长群”等羞辱式逼捐的乱象。如此捐款,家长表面看是“自愿”,实际上却更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无奈。
而且,学校这样公开倡议捐赠很容易引发功利、攀比之风,伤害教育公平。据这位留言家长表示:“现在已经形成一股攀比的风气,有的班级已经捐款上万元,老师会在群里公开攀比。”
在一些情况下,学校会通过设置“捐赠KPI”的方式,将压力传导给老师,继而导致老师“划出捐款底线”“抱怨远远落后于别班”“公开通报家长捐款金额”等变相强制操作,给学生家庭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如此一来,不仅不利于保障教育公平,也对学校形象无益,不利于构建和谐、互信的家校关系。
学校不是比拼家长财力的名利场,再花哨的话术包装,也无法掩盖捐赠倡议中的强制成分。对于学校巧立名目,试图用“暗示”“迂回”等战术搞变相强制的做法,不妨进一步细化规定,明确相关程序,防止别有用心者“钻空子”。
比如,学校向家长发起捐赠倡议,应当遵循必要的流程,对捐款目的、款项流向、监督机制等内容予以明确,同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接受有效监督,而不是“想发起就发起”。对于捐赠方式,也应力求合理、有所规范,特别是注重保护家长和学生的捐款信息,避免动不动就出现公开发起“接龙”、搞群内攀比的乱象,从而真正确保捐款自由度。
此外,针对各类表面说“自愿”、实际却是变相强制的学校捐赠倡议,需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通过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以儆效尤。这就需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切实保护举报者隐私,让更多家长能够放下顾虑,敢于说出内心的不满。
校方应当清楚,中小学生本来就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作为教书育人的“园丁”,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自主权,而不是强人所难、有意“拿捏”。动辄通过捐赠等噱头“薅学生羊毛”的做法,该消停了。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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