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兴观群怨(兴观群怨)
兴观群怨,汉语成语意思是指诗的社会功能。出自《论语 阳货》。
原文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注释
(1)兴:抒发情志。
(2)观:观察(社会与自然)。
(3)群:结交朋友。
(4)怨:讽谏怨刺(不平之事)。
(5)迩(ěr):近。
“兴”:孔安国注:“兴,引譬连类。”朱熹注:“感发意志。”就是说诗是用比兴的方法抒发感情,使读者感情激动,从而影响读者的意志;“观”:郑玄注:“观风俗之盛衰。”朱熹注:“考见得失”,就是说诗歌是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因此通过诗歌可以帮助读者认识风俗的盛衰、政治的得失;“群”:孔安国注:“群居相切磋。”朱熹注:“和而不流。”就是说诗可以帮助人沟通感情,互相切磋砥砺,提高修养;“怨”:孔安国注:“怨刺上政。”是说诗可以批评指责执政者为政之失,抒发对苛政的怨情。
译文
孔子说:“同学们怎么不学<诗经>呢?<诗经>可以激发情志,可以观察社会与自然,可以结交朋友,可以讽谏怨刺不平之事。近可以侍奉父母,远可以侍奉君王,还可以知道不少鸟兽草木的名称。”
读解
这是对诗歌社会作用最高度的赞颂。
现代诗歌批评所津津乐道的认识、教育、审美三大作用,在孔子的这段话里实际上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简直就是一部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所以,圣人不仅以诗礼传家,要求儿子孔鲤学诗学礼,而且在这里又一次号召所有的学生都好好地去学诗。正是由于孔子的大力提倡并亲自删削编定,《诗三百》才名正言顺地成为了《诗经》,成为儒学的重要经典之一。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才有《毛诗序》那一段著名的更为热情洋溢的颂词: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总括来说,“兴观群怨”对文艺的社会功能作了全面概括,即根据文艺的特点,指出了文艺具有美感作用,认识作用和教育作用。但孔子的目的是为了“事父”、“事君”,有其鲜明的阶级局限性。孔子的“兴观群怨”说,对后代产生深远影响,从司马迁到王夫之,历代许多理论家都承扬这一思想,都给予高度评价。王夫之曾说:“兴、观、群、怨,诗尽于是矣。”认为孔子这一观点把诗的所有内容都说全了,这种评阅虽为过分,但确实指出了“兴观群怨”说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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