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科举考试(明代科举取士制度)
明代科举考试分为四级,即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但在院试之前,读书人先要经过县试和府试县试由知县主持,通过后再进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者称为“童生”,才有资格参加院试院试在府城举行,由学台主持,童生通过了这次考试,就具有了生员身份,被称为秀才秀才的地位比普通人身份高,见了县官可以不下跪,官府不能随便对之动刑秀才可以说是读书人仕途的起点,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明代科举考试?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明代科举考试
明代科举考试分为四级,即院试、乡试、会试、殿试。但在院试之前,读书人先要经过县试和府试。县试由知县主持,通过后再进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者称为“童生”,才有资格参加院试。院试在府城举行,由学台主持,童生通过了这次考试,就具有了生员身份,被称为秀才。秀才的地位比普通人身份高,见了县官可以不下跪,官府不能随便对之动刑。秀才可以说是读书人仕途的起点。
明代的乡试,是在南、北两京及各省布政使司所在地举行的地方性考试。每三年考一次,考期在秋季八月,所以也称“秋闱”。各州、县的秀才均可参加。乡试由朝廷选派翰林、内阁学士赴各省充任正副主考官,主持乡试。乡试分三场,时间在农历八月初九、十二、十五这三天举行。第一场试《四书五经》经义,第二场试论、判、诏、表、章、诰,第三场试经史、策论。三场中以首场最重要,儒家经学是科举考试的主要核心内容。
考生入场要经过严格的搜查,不许挟带,入号房后,每名考生由号军一人监视,防止作弊。每场均规定黄昏时交卷,若到时未完,则给蜡烛三支,以蜡尽为限。考试完毕,试卷要经过弥封、誊写、校对等程序,然后交主考、同考评阅,评卷期限为十天。
乡试录取名额由朝廷统一规定,各省多少不一,一般来说,南、北直隶较多,达一百多人,云南等省较少,仅二十余名,全国大致在一千多名。由于各地乡试取士名额不同,所以规定举子必须在原籍应试,如有违规,一经查明就要严加处分。轻则终身不得入试,重则革去士籍,禁锢终身。
乡试取中者称为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其余称为“文魁”。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读书人中举后,就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但一般出任低级官吏,要想仕途远大,还必须通过会试和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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