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国恋经典(以缠绵悱恻笔调打造爱之坚贞)
我们的娜塔莎
蒋韵
授奖词
蒋韵总是在无情的世界里寻找多情,《我们的娜塔莎》以诗意笔触回望过去严酷年代,以缠绵悱恻笔调打造爱之坚贞,用欲说还休口吻描画友情之痛。娜塔莎与中国丈夫的异国之恋,杜若、姜友好、夏莲、娜塔莎四位女性之间的相互扶助与疏离,缔结出一曲有关人性与命运的浪漫神话,深情呼唤无尽岁月中的绮丽与悲伤。(徐坤)
一 城市童话
安同志带着他的妻子娜塔莎来到这个北方城市落户的时候,是1958年。那一年,杜若刚满四岁,是幼儿园小班的学童。杜若的生活,照说,和他们没有丝毫的瓜葛。
杜若家,住城南,安同志和娜塔莎家,确切住在哪里,地址不详。
安同志叫什么,他们都不知道。这个他们,指的是长大后的杜若和她的伙伴们,是这个城市里所有那些不安于小城生活的时尚青年。那时,人们把这样的青年称为:思想意识不健康。
安同志叫什么,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很勇敢和浪漫,在莫斯科或者列宁格勒学习的时候,爱上了一个叫娜塔莎的俄罗斯姑娘。这样的恋爱或者婚姻,在当时,据说有很多,但往往都在中国男生回国时宣告分手。安同志却没有松开他的手,他紧紧地拉着他的娜塔莎,坐了九天九夜火车,穿过俄罗斯广袤的土地,无边的白桦林,穿过秋色迷人的西伯利亚,把这个穿布拉吉、吃面包黄油酸黄瓜的姑娘,还有他们四岁的儿子和两岁的女儿,带回到了我们的土地上,带回到了大陆深处这个吃五谷杂粮的北方城市。
透过车窗,安同志指着蓝天之下两座并立高耸的古塔,说道:“亲爱的,我们到家了。”
那是这城市的标志,双塔。它们一千多岁了。安同志搂住了娜塔莎的肩膀,说:“你听到它说什么了吗?它说,好小子,你真有本事啊,带回一个这么美丽的好媳妇。”
这像是一个童话的结尾,“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真实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接下来,是1960年,共和国历史上的饥馑之年来到了。
再接下来,就是安同志的祖国和娜塔莎的祖国交恶。后来,在一个叫珍宝岛的小岛上,两个国家终于刀兵相见。
那时,这个城市刚刚“复课闹革命”不久,那些自1966年之后,在“江湖上”浪荡了三年的小学毕业生们,一拥而入,走进了这城市各个中学的大门。教育革命了,也不需要考试,也不看成绩,只看你家庭住址,就近入学。杜若非常幸运,她的家,和这城市曾经最好的中学,华北地区重点学校,仅隔一条马路。一抬头,就能看到那学校晚自习时璀璨的灯光。母亲常对杜若说:“杜若,你将来一定要考到那里去啊,那是你的学校。”杜若说:“那杜仲呢?怎么就是我的学校,不是杜仲的?”母亲不说话了。
杜若家姐弟三人,她最大,老二是弟弟杜仲,最小的是妹妹叫杜茯苓。姐弟三人的名字,都是中草药。
三个孩子中,最聪明的,是杜若。母亲一直这样认为。
这下,聪明的杜若和不够聪明的杜仲,不费吹灰之力,都进了这所全省最好的中学。但母亲却高兴不起来。这个世道,不是读书的世道了。再好的学校又能怎样?果然,开学没有多久,杜若就被选进了学校的宣传队,跳舞唱歌去了。接下来,竟是全体停课,备战备荒,挖防空洞,防止苏修的进犯。
整个城市,进入战时状态,各家各户,每一扇玻璃上都用裁开的纸条贴了米字,怕的是苏修的飞机轰炸。甚至做好了战争疏散的准备。一旦局势吃紧,有很多人将会离开城市,疏散、撤离到安全的后方去。
报纸、广播,都是战争的论调。
全市举行了战备汇演,杜若的学校排演了一个类似活报剧又类似音乐剧的节目,名字叫《珍宝岛的胜利凯歌》。里面有歌有舞,有说有唱,有解放军、有老渔民,有女民兵,有反坦克火箭弹也有三八大盖和红缨枪,总之慷慨激昂、起伏跌宕,以破竹之势,一路披荆斩棘,杀进决赛圈直至获奖。另一边,挖战备防空洞的也不示弱,往昔的操场,如今沟壑纵横,像战壕像掩体。土方工程比预期提前完成,全校同学又马不停蹄去砖窑拉砖,去河边拉沙,烧石灰,不到半年,防空洞大功告成。别说,还真是漂亮。红砖碹顶,处处有巧思,俨然就是个地下王国。有许多人来参观,也同样获得了表彰。
不过,也付出了代价。那是在挖土方时,曾出过一次...
这摔伤的同学,叫安向东。从前,他不叫这个名字,他叫安德烈。
他是个中苏混血儿,高大、英俊、迷人。
摔伤后的安德烈再也没来过学校,他退学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只听说他的腿落下了残疾。一个美男子,有了残缺。那时学校采用军事化的管理,班级用军事术语“连、排”来命名。杜若和他不同排,不同连,没有过任何的交集。只有一次,某个黄昏,放学后,杜若有事耽搁了,出来时,昏暗的走廊上静悄悄,一个人迎面走来,杜若不禁停下了脚步,她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这是什么?是从希腊神话中跑出来的男神吗?她错愕地闪过这念头。好美啊。她觉得呼吸不畅。第一次,她被美伤害。原来,“美”和帝国主义一样是霸道、不讲理、有侵略性的。
后来她知道了,这个美男子,叫安向东。
安向东或者安德烈出事后,杜若难过了许久。为一个陌生人难过,杜若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她不能想象看见一个瘸了腿的安向东从走廊里迎面走来,她觉得那是冒犯。对什么冒犯,对谁冒犯,她说不上来。多年之后,杜若似乎想明白了,那是对造物、对生命最神秘秩序的冒犯吧?一件如此完美的杰作毁了。
这个安向东,或者安德烈,是不是安同志和娜塔莎的儿子?应该是吧?这城市,莫非还有隐藏的娜塔莎或者玛莎、柳芭不成?不过杜若也不能确定。谁又能确定呢?安同志和娜塔莎一直像传说一样活在这个城市,杜若从不知道有谁真正认识他们。反正杜若身边没有这样的人。杜若的父母身边也没有一个这样的人。
姜友好是北京人,在山西这个内陆省份当兵。复员后分到了省人民医院,做了一名眼科护士。
姜友好是个喧哗的漂亮女人。她走到哪里,哪里就不会安静。她来到这个内陆城市没有几年,就有两个男生为了争夺她打架斗殴伤人进了局子,还有一个自杀未遂。还没等那个切腕的人养好伤口,姜友好女士就又有了新的恋情。周而复始。后来,毫无征兆地,就突然结了婚。用今天的话说,她是闪婚。她丈夫是现役军人,在海军服役。姜友好回北京探亲时,偶遇了也是回京探亲的年轻的海军军官,看到他的第一眼,姜友好就叹气了,在心里对自己说:“友好啊,你玩够了,疯够了,可以歇歇了。”
他们的新婚之家,就安在姜友好工作的城市。她供职的医院在集体宿舍的筒子楼里分给了她一间屋子,足有十六七平方米,向阳,通风,四壁洁白。从前,姜友好的好客是出名的,朋友、朋友的朋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最终都成了姜友好的座上客。有很多四处招摇说是她朋友的人,其实,她连对方的名字都记不住。婚后,她一反常态。安静了下来。从前,那么喜欢热闹,其实,是心里空虚孤单。现在,有了海军军官,她觉得自己有力量可以对付这个沉闷的城市和生活了。
她开始认识一些新的人,新的朋友。和从前的那些朋友渐渐断了联系。杜若就是这时候认识了她。杜若从铁路建设兵团回来,分配到了一家集体所有制的小工厂上班,被飞迸的铁屑伤了眼睛。她中学的同学带她去了省立医院的眼科,说:“我认识那里的一个护士,她能想办法给你多开几天假条。”杜若就这样认识了姜友好。
杜若的同学叫夏莲。夏莲是列车员,跑北京。她常常会替姜友好从北京带东西回来。友好的家人把东西送到月台上,他们像地下工作者一样三下五除二完成交接。那些东西,几乎都是吃的,糕点、花生米、腊肉、炼好的猪板油、芝麻酱,有时干脆就是一大块冷冻的五花肉,或者一袋大米。这个城市,物资奇缺,供应的口粮以粗杂粮为主,肉、蛋、食油,则少得可怜,每人每月的份额以“两”为单位来计算。所以,像夏莲这样跑北京、郑州、上海的列车员,真是抢手啊。他们源源不绝往自己的城市输送着紧俏的物资,像曾经的“飞虎队”。
所以,姜友好怎么能驳夏莲的面子呢?她很痛快地帮了她们的忙。
真正让杜若和友好熟识起来,是因为后来的一件事。
有一天,杜若自己很冒失地跑去医院找友好了。那是一大早,医院还没上班,她挂了号,等在眼科门诊前。一看见姜友好,她就迎了上去。
“你好,你不记得我了吧?”她说,“我是夏莲的朋友。”
“我记得,”姜友好说,“有事吗?”
杜若脸红了,“真不好意思,能帮我开个病假条吗?”她说,“单位在搞会战,赶活儿,一律不准请事假,我是真没办法了。夏莲跑车,不在,我只好厚着脸皮来找你,能帮忙吗?我急需要两天的时间。”
“什么事?”
“一个朋友借给我一本书,只给我两天时间,那书是大部头,太厚了,我要是白天上班,晚上看,就是一分钟不睡觉也看不完,”杜若回答,“可是我太想看那本书了,想了很久,好不容易才借到手——”
“我知道了,”姜友好打断了她,“没问题,我可以帮你忙。”
杜若没想到,她答应得如此爽快。假条到手,她骑着自行车飞奔而去,都不记得自己是否说了谢谢。可她心里真是感谢啊。她听夏莲说过,这个姜友好,有个不一般的出身,父亲是京城的高官,二十年代的老布尔什维克。如今虽然“靠边站”,但,《红楼梦》讲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原以为她会很傲娇,没想到,竟如此的不搭架子。
到下个星期天,杜若在家掌厨,顺势做了一些蛋饺。她把蛋饺装到饭盒里,去找夏莲,说:“这个,你送给姜友好吧。你不是说她这个人就好吃吗?我家没什么稀罕东西,这蛋饺的肉馅里,我掺了点莲菜,味道还细致。”对自己的厨艺,杜若还是自信的。
又一个休息日,夏莲来找杜若,说:“姜友好请咱们去她家吃饭。”杜若还没回答,夏莲又说:“不过她请你来掌勺。”
这下,杜若自然没法推辞。
姜友好的家,明亮、清爽。白色亚麻补花床单,花朵也是白色的,同款的桌布、窗帘,遮盖住了公家分配的千人一面的家具。一色白亚麻中间,只有一只花瓶是猩红如血的。那是一只水晶花瓶,后来杜若知道,那花瓶是她父亲早年从捷克带回来的。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素净的婚房。”杜若深觉意外地这么说,心里其实还补了一句:“雪洞一般。”
“我也从来没有见过,因为一本书跑来找我开假条的。”姜友好这样回答。
杜若愣了一愣,脸红了。
“哎,是什么书?”姜友好笑着问,“那天没顾上问你是什么书你就跑了,弄得我心里直痒痒,痒到现在。我就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书值得你费那么大劲?”
杜若也笑了:“《罪与罚》。”她回答。
“哦——”姜友好长长地哦了一声。
她听说过这本书。也知道作者。但这个人写的书她一本也没看过。从前,她的那些朋友,也几乎没有一个人看过这个人的书。他们顶多看《娜娜》、看《俊友》、看《小酒家》,或者看《德伯家的苔丝》,这个人的书,他们不碰。她也不碰。
“你有点儿特别,”她说,“喜欢看布道的书。”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乏味?”杜若笑着问。
“不啊,”姜友好笑了,“我觉得你这人特有趣,为了看一本布道的书而撒谎,你不觉得有罪呀?还有,你身上有两点正是我最喜欢的。”
“哪两点?”杜若好奇地问。
“一,爱脸红;二,会做菜。”姜友好回答,“真是完美的朋友。”
她们都笑了。杜若想,这个人,也有趣。
夏莲说:“杜若,今天给友好露一手,她这里有好东西,你猜我昨天给她捎回来什么?一块牛肉!”
那一天,杜若用这块珍贵的牛肉,做了好几道菜:一道酱牛肉、一道咖喱土豆牛肉、一道是经典的红烧牛肉。还炝炒了一道醋熘白菜,做了一个冬瓜火腿汤,焖了一小锅米饭。杜若对姜友好说:“酱牛肉我们不动了,留着,你自己吃方便。卤汤你明天可以用来下面条。”
姜友好笑着说:“不,汤我要留着,好好保存,留一百年,就是百年老汤。”
杜若笑了,知道姜友好这么说,是委婉地赞美她的厨艺。
那天,她们喝了酒,酒是竹叶青,本地的名酒。杜若把酒倒在了一只小瓷壶中,将小壶坐在了一只钢精盆里,里面蓄了热水,权当温酒器。杜若说:“天冷,酒要温了喝才好。”
姜友好说:“杜若,你好精致。”
杜若说:“这不是我说的,是薛宝钗说的。”
姜友好回答:“所以呀,你是活在书里。我们,是活在这个浊世上。”
杜若认真地望着姜友好,说:“正因为是浊世,才想逃进书里啊。”
窗外,下雪了。是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三个人,围坐在一张折叠桌旁,喝着温过的竹叶青。外面的世界,渐渐白了,屋顶、马路、树,都被雪遮盖、包裹。听不到雪落的声音,可杜若知道,雪落在大地上是有声的。她有时会在落雪的夜晚一个人站在雪地中央,静静地,听雪落的声音。时间久了,那细微的、细碎的沙沙声会渐渐变得扎耳朵。这种时候,杜若会觉得世界在她心里醒了。
姜友好说:“下雪真好,真适合这样吃吃喝喝啊。”
夏莲说:“冬瓜汤要不要再热热?”
姜友好说:“杜若,你的厨艺是跟谁学的?真厉害!你会做西餐不会?你知道红菜汤怎么做吗?”
杜若摇摇头,说:“不知道。红菜汤我只听说过,在小说里看见过,可我不会做,”她笑了,“我没吃过西餐。”
姜友好说:“真的?我有个朋友,做西餐很拿手,你没听说过她吗?她叫娜塔莎,是个苏联人。”
杜若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娜塔莎?当然听说过,”她回答,“这个城市,谁没听说过娜塔莎?可我一直不确定,娜塔莎是个真实的人还是个传说。”
“怎么会不是真实的人?”这下轮到姜友好吃惊了,“她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多年了呀!”
“你认识她?她是你的朋友?”
“对呀。”
原来真有娜塔莎这样一个人啊。杜若终于、终于遇到了一个认识她、还是她朋友的人。她忽然觉得一阵心跳:
“那,安向东是娜塔莎的儿子吗?你认识安向东不认识?”她问。
“你是说安德烈吧?”姜友好沉默一下,回答,“当然认识了,你认识安德烈?”
“我认识安向东,他是我同学,”杜若说,“我们初中时一个学校,算不上认识。”是的,算不上认识。没有说过一句话,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提起这个人,还是脸热心跳。
姜友好望着杜若,望了一会儿,说:“你又脸红了。”
杜若说:“不是,是你家暖气太热了。”
姜友好笑了:“好吧好吧,就算是我家暖气的问题。”这个过来人,什么没见过?她忽然问:“哎,你既然都认识安德烈,怎么会不相信有娜塔莎这样一个人?没有娜塔莎,哪来的安德烈或者安向东?”
杜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娜塔莎也好,安德烈也好,对于杜若来说,他们遥若星辰。杜若在这个世界,而他们在星空,都不是她生活里的人。
“你听说过安德烈的事吗?后来?”姜友好关切地问。
她摇摇头。
“安德烈失踪了。”姜友好轻轻说。
“失踪?”杜若完全没听明白她在说什么,“谁失踪了?”
“安德烈呀!”姜友好回答,“安德烈失踪好几年了。”
失踪?这听来简直就更像是……小说。杜若愣愣地望着姜友好,姜友好说道:
“是真的。安德烈残疾了,这你知道吧?他瘸了一条腿,这件事对他的打击特大,他是个特别自恋的人,我们有朋友说他就像希腊神话里面的那个水仙花少年……”
纳喀索斯,也叫塞纳西斯。杜若知道这故事。这个美少年纳喀索斯有一天在水中看见了自己的影子,可他不知道那是他自己,他太爱那个水中的少年了,终于有一天,他纵身投入水中向那个自己的影子求爱,溺水而亡,死后,化身为水仙花。
那天,杜若听姜友好讲了另一个水仙花少年的故事。
二 安德烈或者安向东
姜友好是先认识安德烈,后来才认识娜塔莎的。安德烈比姜友好小许多岁,认识他是在北京一个朋友的家里。那时她还在部队,回京探亲,去这朋友家玩儿,一进门撞上了安德烈。她倒吸一口气,惊住了,想,这是哪里?不是北京吗?怎么会跑出这么一个古怪的小妖?
可是,真好看啊。
那时安德烈也就十三四岁,个子已经很高了。从外形上看,他几乎就是母亲的翻版,唯一不同的,是他头发和眼睛的颜色。母亲的金发碧眼,在他这里,变成了某种奇妙的棕色,说不出的一种灵动和神秘。朋友介绍说:“这是我表弟安德烈。”
姜友好失声叫起来:“你怎么配有这样的表弟?”
“嗨嗨怎么说话呢?”朋友说。
这朋友五大三粗,外号“李逵”。
安德烈应该是从小就习惯了这样的眼光,他知道在别人眼里自己是个异类。他平静地望着姜友好,说道:“我叫安向东。我是哪儿哪儿人。”他说的是那个北方省城。
“巧了,我就在那儿当兵。”姜友好说,“你家住哪儿?”
安德烈说了。
“不过,姐姐,我说了你也不能到我家去,你是军人,你不能去我们家。”
姜友好说:“现在不能去,复员转业就可以了呀。”她望着那个美少年笑了,“安德烈,就冲着你,我也得复员。”
安德烈有点慌了:“你是在开玩笑吧?”
姜友好哈哈大笑:“我当然是在开玩笑。”
可是她真的复员了,还没有服役期满。当然不是因为安德烈。是她实在不适合军人的生活,她天性太自由放浪。起初,当兵是父亲的意志,而复员,则是她自己的主张。父亲没有拗过她,暗地里还是帮了忙,尽管他还未“解放”,但总还是有人脉。结果,姜友好虽然没能回到北京,但毕竟分配到了那个城市最好的医院里。很快地,在这个城市,她就拥有了自己生活的圈子,有了一群朋友。
是她把安德烈拉进了这个圈子里。
当然,这城市不算大,这圈子里,原本也有认识安德烈的人。就像滚雪球一样,你认识我,我认识他,渐渐地,大家就滚成了一团。
安德烈家里没有电话,她写信约他见面,他来了,看见穿便服的她,安德烈说:“姐姐你真的复员了?”
姜友好回答:“当然是真的,”她指指身后医院的大门,“要不你进去问问?”安德烈笑了。这是他们认识后,她第一次看见这个美少年的笑容。她觉得突然像是被阳光晃了眼睛。
“喂,你猜我下一步计划干什么?”她笑着问他。
“干什么?”
“等你长大,嫁给你,”她说,“让你娶我。”
她以为安德烈会大惊失色,会惊慌不已。可是没有。安德烈听了,认真地看着她,摇摇头:“不行,姐姐,”他说,“我不会娶你的,你千万不要等我。”
姜友好哈哈哈大笑,推了他一把:“逗你玩呢!”她说。不过她马上感到了好奇:“哎你为什么不娶我呀?我不算漂亮吗?拒绝我的人,你可是第一个呀!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好看啊?”
安德烈笑了:“我是好看啊。很多人想当我的女朋友。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你才多大就有女朋友了?”姜友好板起了脸,“不能这么早谈恋爱知不知道?”
“你这么说话像我妈妈。”安德烈说。
姜友好笑了:“你女朋友是谁啊?说给我听听?”
“不告诉你,”安德烈说,“但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不管将来我女朋友是谁,我都不会娶。我不结婚。”
这下轮到姜友好吃惊了:“为什么呀?安德烈?”
“我不说,”安德烈回答,“不想说。”过了一会他强调,“叫我安向东,这是我的名字。”
这美少年,他不快乐。姜友好想。她其实有点懂得他不快乐的原因。那就让他快乐起来吧。
当天她就带他去了一个聚会,是在一个住在省府大院的朋友家。那天的来人中还真有认识安德烈的,果然是个女孩儿。他们说起学校的事,挖防空洞什么的,那女孩儿的妹妹和安德烈在同一所学校。
“我妹说,你们班男生欺负你,是吗?”女孩儿忽然这么问。
“没有。”安德烈从容地否认。
这个朋友的父母都不在家,刚刚去了“中办学习班”,那学习班在外地。家里没有家长,完全由着他们这些孩子折腾。那天他们煮了一大锅西红柿挂面,开了几个午餐肉罐头,炒了一大盘醋熘土豆丝,戳了两瓶白酒在桌上。大家又吃又喝又吵又闹,但安德烈始终是安静的,滴酒不沾。有人硬把酒杯塞给他,姜友好拦住了,说:
“他还是学生,不能喝酒。”
“靠,咱哪个不是当学生的时候就喝酒了?姜友好你敢说你不是?”
姜友好回答得斩钉截铁:“他不一样。”
“他是不一样,”那人嘻嘻笑着回答,“哪个老毛子不喝酒?”
姜友好顺手把自己杯中的酒泼到了对方脸上。
“姑奶奶说不能喝就不能喝。”
回家的路上,安德烈对姜友好说:“姐姐,其实你不用替我拦着我也不会喝,我答应过我妈妈,我妈说我外公就是一个酒精中毒的酒鬼,那是她的噩梦。我妈说她为什么嫁给我爸和他跑这么远来到这里,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男人不像俄国男人那样酗酒,尤其是那些在苏联的留学生培训生什么的,他们有纪律管着,更是模范。我爸就是没有纪律管着也不喝,他不爱酒。”他停顿了一下,“我也不爱。”又停一下,“我不能爱。”
“安德烈——”
“我是安向东,”他打断了她,“我叫安向东,姐姐。”
姜友好的心里,真的涌起了怜惜。城市的夜晚,黑暗而荒凉,他们同骑一辆自行车,他带着她。她默默地从后面搂住了他的腰,把脸贴在了他完美到无懈可击的脊背上。那一刻,她真觉得自己有了一个弟弟,这个非亲非故的城市给了她一个混血的、身份难堪的弟弟。她会保护他,她想。安德烈,不,安向东,我会保护你。
可是他出事了。掉进了防空洞里。是被人推下去的。股骨粉碎性骨折。伤愈后,瘸了。
瘸了一条腿的安德烈,变了一个人。
起初,出事时,学校把他送进了附近的一家医院,做了手术,打了钢钉。那医院从前骨科很强大,但时逢乱世,一切都不正规,手术不成功。情急之下,姜友好帮他转到了自己供职的医院,做了第二次手术。
这仍然不算是一次完美的手术。
姜友好天天去病房看他。就是这时候她认识了娜塔莎,也认识了安德烈的妹妹安霞。安霞比安德烈小两岁,和安德烈截然相反的是,猛一看,就是一个肤色白皙的中国女孩儿,五官轮廓完全是父亲的轮廓,认真看,才能看出她眼睛的颜色是深棕色的,那种接近黑色的、本分的棕,让人踏实和安心。
没有见过安同志。安同志在“学习班”,不能自由行动。
安德烈的腿打了石膏,高高吊着,固定在病床上。他沉默,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来探望他的,也都是女同学,姜友好想从她们中间找出那个“女朋友”,却一无所获:她看不出异常,他对她们一样的礼貌和漠然。没人的时候,姜友好忍不住八卦地问道:“哎,哪个是你女朋友?告诉我呗。”
“姐姐你还真信啊?”安德烈冷冷地回答。
那神情和语气,让姜友好感到怪异和陌生。
窗外,麻雀喳喳叫着。树叶开始飘落,秋凉了。安德烈望着窗外的天空,忽然问道:
“姐姐,我会不会变成一个瘸子?”
姜友好回答说:“想什么呢?你见过谁骨折了变瘸子的?现代医学治不了癌症还治不了骨折了?”
他嘴角轻蔑地翘翘。
“我有不好的预感,”过了一会儿他这么说,“要是我真瘸了,我宁愿死。”
姜友好一把捂住了他的嘴。
“安德烈你听好了,你要再敢说这些话,你要敢这么想,我——”她恶狠狠地瞪着他,“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掐死你?”
他慢慢移开了她的手。
“听我讲个故事,”他说,“就是那年,去北京的时候,在一辆公共汽车上,我遇到一个女孩儿。那天车上人不多,我一上来,就看见了她,”他微微笑了,“没有人会看不见她,真美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姑娘,穿一件蓝印花布中式上衣,脑后梳一根独辫,神态就像仙女。以往,走到哪儿,我都是那个被注目的人,可是那天,她的一双黑眼睛就像蛊术一样把一车人的魂儿都吸进去了。这是我第一次遇到了一个比我美丽的人,一个让我呼吸不畅的人……车到了一个站上,停了。她站起来,朝车门走。一车的人这时都倒吸一口气。她摇摇摆摆走着,腿有严重的残疾,一看,就是小儿麻痹后遗症,瘸得非常厉害。她在一车人的注视下走完了那几步路,一切都毁灭了,真残忍呐,也真羞耻。我就站在车门那里,因为惊愕,我都忘了给她让路,我永远忘不了她对我说‘请让让’时那种羞惭的神情……姐姐,你愿意让我变成那样?”他望着姜友好说。
姜友好拼命摇头:“你怎么会那样?瞎说,你根本不会变成那样。”但姜友好知道自己是色厉内荏,因为,事情很可能“是那样”,他的状况,不乐观。可她仍然嘴硬:“就算瘸了也不会那样——”
“那是什么样?”他笑了,“你告诉我。”
“你当然还是你——”
“安德烈吗?”他犀利地看着她,“你总是忘了我是安向东,我一直努力做一个安向东,可是我永远做不成。假如有一天我回到我母亲的故乡,在那里,恐怕也没有人把我当成一个纯正的安德烈。我只是个二毛子,对吧?好在我这个二毛子还算好看,漂亮,那是我仅有的一点东西,假如我连这个也没有了,变成一个残疾,那你让我靠什么活?”
姜友好眼睛渐渐湿了,她握住了安德烈的一只手,把它贴在自己脸上:“我不知道,安德烈,”她轻轻说,“我从来不追问,我不思考这些,为什么要思考?为什么不尊重生活的神秘感非要破解它?你破解得了吗?傻孩子,你学学我,活得就容易了。”
半年后,八个月后,一年后,最后一次复查终结了,所有人终于放弃了幻想,承认了那个不好的结局。
股骨干严重受伤缺损,加上手术的失败,安德烈的一条腿无可挽回地变短了。比起小儿麻痹后遗症那一类残疾,他瘸得不能算厉害,可是,他不是别人,他是水仙花少年。
他把自己关到了房子里,不见人。
医院组织巡回医疗队,上山下乡。姜友好跟着医疗队去了南部的中条山。临行,她去了一趟他家。可是,他不见她。任凭她怎样敲他家的门,他也不开。只是说:“你走吧,姐姐。”声音平静而冷漠。
他母亲娜塔莎追出来,说:“友好,怎么办?他要毁了。”娜塔莎突然迸出了哭声,“他开始问我要酒喝了。”
她们站在拥挤狭窄的楼道里,对望着,没有谁来救她们。门里,是那个绝望和无辜的、正在放弃自己的孩子,她们束手无策。她们都没有办法还给那孩子完美,神没有应许她们。楼梯旁一小扇肮脏的玻璃窗外,是彩霞满天的黄昏,流金溢彩,美如梦境,一束光涌进来,网住了轻轻哭泣的娜塔莎。姜友好默默地上前,拥抱了一下她,转身离去,她不想让那个母亲看见自己眼里的泪水。
一年后,等到姜友好从南部乡下回城,再见到安德烈时,她几乎没有认出他来。那是朋友们为她接风的聚会,他来了。姜友好一抬眼,看到眼前站了个陌生人:又高,又臃肿,皮肤粗糙,眼睛浑浊,满脸的粉刺,红肿着,浓浓的、不洁的络腮胡须,满身的酒气。姜友好惊得半天合不上嘴,许久,她小心翼翼问:
“我该叫你什么?安德烈还是安向东?”
“随便,”他笑着回答,“哪有那么多事,爱叫啥叫啥。”
他用水杯喝酒,是那种玻璃水杯。满满一大杯白酒几口就光了。和人叫板时,咕嘟咕嘟一口闷,喝得凶猛而贪婪。他就这样无可救药地朝着那个酒鬼的宿命坠落。还没终席,人就像一摊烂泥一样瘫倒在了地上。姜友好想把他拖起来,拽起来,朋友们就说:
“别管他了,每次都是这样,”他们若无其事地说,“开始大家还送他回家,时间长了,就烦了。哎,这次又是谁叫他来的?谁吃饱撑的把他叫来了?”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都摇头。
没人叫他来,没人找麻烦。可是这不大的城市,他们这些人相聚的地方也就这几处,他总能循着酒味儿而来,来了,就赶不走他。一个酒鬼的自尊心算什么呢?早就让人踩成一摊烂泥了。姜友好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低头望着地上的那个人,慢慢问道:
“不管他,就是说,就让他这么躺着?”
“对,就躺着呗。”
“那你们走了呢?你们都走了,他还一个人躺在那儿?躺在这脏地上?”
“那倒不会,这几个地方的服务员都认识他,他们有办法吧?大不了把他抬到门外躺着,风吹着酒醒得快。”
姜友好不说话了。她沉默一会儿,然后抬起胳膊指着大门,轻轻说道:“滚!”
他们没听清:“什么?”
“滚!”她大吼一声,“滚——”
“你疯了姜友好?”做东的主人,她父亲老部下的儿子,也喊起来,“为了这么一个二毛子,你六亲不认了?”
她随手抄起一只饭碗,朝地上狠狠一摔,碗茬飞迸:“我以后要是再和你们这群王八蛋交往,我就和这碗一样不得好死!滚!”
“疯子!花痴!你也不看看,他还是以前那个小白脸吗?就这死狗,你也稀罕?”
“啪”一声,一只碗就飞到了他脸上,登时,那额头上就见红了。血顺着眉骨流下来,流到他眼睛里,虽说店堂里除了他们这桌之外没几个客人,却也引起一片尖叫、惊呼,乱成一团。姜友好跳到了凳子上,居高临下,指着他鼻子骂道:“操你妈满嘴喷粪!你瞎眼了敢欺负我弟弟!告诉你们,谁他妈以后敢欺负我弟,姑奶奶我活剥了他——”
那天的结局,是她的眼睛也变得一团乌青。父亲老部下的儿子一拳砸到了她的眼睛上。人们拉开了他。他也知道对一个女人动粗胜之不武。他们一群人裹挟着那受伤的人走了,去医院包扎。她就坐在那一堆狼藉之中,等着安德烈醒来。
天黑了。就快打烊了。店堂里一片寂静。外面,偶尔有汽车驶过的寂寞的声音。这城市的夜晚,有种比自然更深邃的荒芜。
一个服务员壮着胆子走到了姜友好身边。
“同志,我们快下班了。”服务员说,“你试试能不能叫醒他?”
就在这时,一个人进来了。姜友好看见那人,“哎呀”一声,得救似的叫起来:“安霞!是你呀,你怎么来了?”
安霞说:“我来找我哥。”
“你怎么知道你哥在这儿?”
“我不知道,”安霞安静地回答,“我一家一家找。这个时间,他还不回来,我妈就让我们出来找他。他常去的那几家,我一家一家找,总能找到。”她望着睡在地板上的哥哥,“找到了,就是这个样子……”
姜友好一阵鼻酸。
“嗨,你进来吧!”安霞冲着外面喊了一嗓子。一个大男孩儿应声而入,是个像运动员似的健壮的孩子。“这是我朋友。”安霞对姜友好说,“他会骑三轮车。”
那天,他们几人合伙把他抬到了三轮车上。安霞抱着她哥坐在车斗里,对姜友好说:“我们走了,谢谢你。”
一辆借来的、载货的三轮车,两个孩子,经常,在这城市的夜晚,载着一个沉醉不醒的酒鬼,一个酒精中毒者,穿街过巷。男孩儿在前边骑,女孩儿则把那酒鬼抱在怀里坐在后边的车斗里。有月亮或者没有月亮,下雨或者天晴,情愿或者不情愿,没有选择。那是她哥哥。她不幸的亲人。她抱着他就像一个小母亲。
一周后,安德烈来了,来找姜友好。那天是星期天,姜友好在家,她开门看到门外站着的安德烈时,并没有吃惊。她默默地闪身让他进来,她知道他会来。
这天的安德烈,看上去,清爽了一些,至少,衣服是洁净的。他望着坐在对面的姜友好,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七天没碰酒了。”
姜友好没说话。
“可我不知道我能坚持多久。”他说。
姜友好还是没说话,因为她也不知道。
“他们说,你为我打架了。”他看着姜友好那只淤青还没退净的眼睛,说道:“抱歉——”
姜友好摇摇头:“安德烈,你该说抱歉的人,不是我,”她回答,“你最该说抱歉的,是安霞。”她这么说的时候,鼻子突然酸了。
“我知道。”安德烈闷闷地说,“每次去找我的,去把我弄回来的,都是安霞。我爸不在,我妈不敢去找,她说,她一个苏联女人,满城跑,让别人看见,会给我添更多的麻烦。所以,也就只剩下我妹了……”
“安德烈,”姜友好说,“你不知道那有多让人难过……为了她,戒了吧。”
安德烈沉默不语。
隐隐地,听见了鸽哨的声音,细碎,悠扬。这城市最美的季节到了,秋天到了。天变高了,有了一种别的季节没有的空净澄明。姜友好起身,泡了两杯绿茶,端了来,说:
“喝茶吧,我们家乡的茶。”
他笑了笑,说:“不喝了,我就是来跟你道个歉,走了。”这一笑,隐约地,有了一点从前那个安德烈的影子,“不再打扰了。”
她没有挽留他,她真不知道该跟他说些什么,她仍然没有足够的准备来接受这样一个安德烈。他跛着腿,走到门前,那一跛一跛的姿态,让她心痛。他握住门把手,停了一停,回头说道:
“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不知道我妈妈的家乡是个什么样子,”他又一笑,说,“那茶的颜色真漂亮,再见——”
他走了。
姜友好后来想,那天,自始至终,他没有叫她姐姐。
那是姜友好最后一次见他。
“他是去跟你告别。”杜若说。
“是,”姜友好回答,“可我当时没意识到。不久,他跟他妈妈说,想出去散散心,想去爬华山。他妈妈答应了,给了他钱。这一走,从此就没了音信。”
菜凉了,酒也凉了。少年的故事告一段落。杜若起身,热菜,温酒。她端着热好了的冬瓜汤回到桌前坐下,姜友好举起了酒杯说;
“添酒回灯重开宴。”
杜若举起杯来,回了一句:“相逢何必曾相识?”
“杜若你这句不对,”夏莲也举起了杯子,“姜友好可不是天涯沦落人啊。”
杜若笑笑,望着姜友好,说:“骨子里是。”
姜友好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重新斟满了,郑重地举到了杜若脸前:“杜若,从今天起,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是交定你这个朋友了。”
杜若没有回答,只是把杯中的酒,一口饮干了。酒使她的眼睛里波光粼粼:“姜友好,我能像安德烈一样,叫你姐姐吗?”
“当然可以。”姜友好说。
“姐姐。”杜若叫了一声。突然热泪满盈。
许久,姜友好轻轻说:“杜若,你喜欢安德烈吧?”
雪还在下。纷纷扬扬。天渐渐黑了。她们没去开灯。窗外别人屋顶上厚厚的积雪,闪着微光。杜若望向了窗外,说:“冰天雪地,他会在哪儿?”
“不知道。”
“我喜欢安德烈,姐姐,”杜若说,“是那种遥远的喜欢。就像我喜欢星星,喜欢流云,喜欢江河,喜欢黄山的云雾和古希腊雕像,一句话,我喜欢美。我并不想拥有它们,只是远远地喜欢着,就很满足。但那是今天之前,今天之后,一切都不同了,从今往后,这世界上,多了一个让我牵挂和心疼的人,我心疼他,姐姐……”
姜友好懂。
她们就这样成了朋友。
几乎每个星期天,杜若都要来姜友好家,来了,就一起做好吃的。夏莲如果不跑车,也会过来凑热闹。姜友好家是杜若最好的舞台。夏莲从北京输送来的那些肉、蛋之类的食材,正好让杜若大显身手。面对着一桌佳肴,常常让姜友好惊叹。
“杜若,你小小年纪,这厨艺是跟哪个大师学的?”
“赵佩兰大师,”杜若开玩笑地回答,“在下的家母。”
“好羡慕啊!”姜友好说,“有个厨艺如此了得的妈妈,太幸福了。”
“是。”杜若说,“我妈热爱烹饪,而我爸又是个吃货,他的味蕾天生比别人丰富,他俩堪称珠联璧合。所以我妈就是炒一个白萝卜丝,也尽心尽意,比别人炒的好吃太多。就像现在,什么都缺,什么都没有,可我妈总会绞尽脑汁让每一顿饭都尽量可口,因为我爸的人生信条就是:吃饭无小事。”
“听你这么说,我都惭愧了,”姜友好说,“要不,也让我家人帮你家采买东西?让夏莲一块儿带回来?”
“那怎么可以?绝对不行!”杜若郑重地拒绝,“我爸的另一个信条就是:不给别人添麻烦。”
“那你就把我这里的东西带回去些,咱们分享。”
“更荒谬了。”杜若回答得斩钉截铁,“我爸还有个信条,就是:君子不吃嗟来之食。”
“你爸怎么有那么多信条?”姜友好笑了。
杜若也笑了。
“其实,我爸妈南方老家那边也有家人偶尔会接济我们,给我们寄些腊肉腊肠,梅干菜笋干之类,而且我们南方人,每人还多供应几斤大米,比起这城市的许多人,已经好太多了。”杜若说,“我妈常说,好日子谁都会过,能把匮乏的、困难的日子过得有尊严又有滋味,才是了不起。”
“你家的人简直都是哲学家,”夏莲笑着说,“简直太恐怖了!”
“你妈这话,我听另一个人也说过类似的。”姜友好若有所思地说。
“谁?”
“娜塔莎。”姜友好回答。
哦,安德烈的母亲。杜若想。那个传说中的女人。
下一个星期天,在姜友好家里,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杜若进门来,看见一个丰硕的、有些臃肿、远远谈不上美丽的异国女人,正端着一只碗,在搅拌着什么。姜友好说:
“杜若,这是娜塔莎。”
走了这么远的路,从1958年,到现在,她们遇见了。
几年前,安同志去世了。死于脑溢血。那时他还在学习班,不能回家。据说他早晨就剧烈头疼,中午没吃饭,下午就昏迷了。夜里,传呼电话找她,是他们单位的人,通知她去某某医院。她去了,看见他躺在急救室的床上,人已经不行了。
火化时,送行的除了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只有娜塔莎和安霞。安同志的问题,还没有“定性”,为了避嫌,没人敢来吊唁。在火葬炉前,娜塔莎最后亲吻了安同志,没有哭。
之前,她曾不止一次对安同志说:“你要答应我,不能走到我前边,你要走我前边,我会恨你。”
安同志回答说:“我答应你。”
她又说:“你还要答应我,将来,我死了,你要送我回去。”
安同志说:“我答应你。”
这样的一问一答,信誓旦旦。可实际上,他们都知道,那是多么的不靠谱和渺茫。他们躺在床上,他搂着她,心里一阵一阵苍凉。安同志知道,在遥远的她的故土,妻子也早已没有亲人了。她的父亲和哥哥,都死于卫国战争。母亲则是在战后不久病逝。安同志认识她时,她就已经是一个孤儿,也因此,安同志当初才非常自信和意气风发地对她说:
“跟我回中国,我会给你一个最幸福的家。”
显然,他食言了。他没能使她感到“最幸福”。他也没能做到,走到她后面,送她魂归故里。
她把安同志的骨灰盒抱回家,安放在他们的卧室里。她说:“我知道你不舍得走,你在等安德烈回家。”夜深人静,有时,她会听到房间里传出轻轻的叹息声,她问道:“是你吗?”听不到回答,她就在黑暗中坐起来,一支接一支吸烟。
她想念他们,安同志,还有,亲爱的,亲爱的安德烈。
安霞也去插队了。安霞插队的地方,不算太远,属于这城市的远郊区,家里,就只剩下了娜塔莎一个人。现在,她想念的人里,又多了一个。
几乎没什么人和她来往。她曾经在这个城市的图书馆上班,工作就是翻译一些外文资料,但多年前她就因为身体的原因办了“病退”,吃劳保。她得了肺结核。那时中苏交恶,报纸连发“九评”,发《某公三哭》,她病退得也正是时候。多年来,她蜗居家中,做主妇,从前的同事早已断了往来,邻居们也都是点头的交情,谁愿意和一个苏联女人扯上关系呢?曾经,有一个女教师,是中俄混血儿,她们有过几年的友谊,后来,1966年之后,这友谊就戛然而止。
在这城市,她举目无亲。
后来就认识了姜友好。
当然是因为安德烈。是她的安德烈,让她认识了这个热情、冲动、有古道热肠的姑娘。她猜,那是上帝对她这个流落异乡的母亲的怜悯。
这城中,只有这一个人,敢来敲开她寂寞的房门,和她谈安德烈,听她讲安德烈种种的故事。起初,她来,会问娜塔莎:“有消息吗?”渐渐地,时间长了,就不再追问。不是不想,是不敢。她们彼此都顽强地、坚韧地相信着一件事,就是:她们的安德烈,娜塔莎的儿子和姜友好的弟弟,一定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她们嘴里不说但其实心里都在猜测着一个最大的可能,那就是,他越过了国境线,回到了他母亲的故国。
这种猜测,让她们有一种罪恶的、隐秘的安心。
她来,常常会带一些吃的,有时是一块牛肉,有时则是一盒咖啡。总之都是雪中送炭。娜塔莎会留她吃饭,给她做她喜欢的俄式菜肴,她也会把自己的事讲给娜塔莎听,她一次次热闹的恋情,那些呼啸的、死去活来的追求者,等等。终于,她安静了,安静地走心地爱上了一个人,把自己嫁出去了。
娜塔莎送了她一块琥珀吊坠和一条银链做结婚贺礼。那是她从故国带出来的不多的几件纪念物。她对姜友好说:
“友好,结婚后,你就别再来了。”
“为什么?”
“你丈夫是现役军人,为了他,你要避嫌。”娜塔莎郑重地回答。
姜友好愣住了,显然,她没想到这个。她认真思索了片刻,说:
“娜塔莎,你早入了中国籍,早就是中国人了。我为什么不能和一个中国人做朋友啊?”
可是,话虽如此,姜友好自己也知道,娜塔莎的话,是有道理的。她不是真的不懂轻重利害。婚后,她不再去看娜塔莎,不再和她有任何联系。可她心里却有着愧疚,觉得自己和所有人一样,抛弃了娜塔莎。
那是对安德烈的背叛。
她永远记着那个孤独迷惘的少年,站在阳光下,叫她姐姐。仅此一声呼唤,就是一世的亲人。她甚至猜想,那最后一次见面,他其实是隐晦地、曲折地,把娜塔莎托付给自己了。记得临出门时,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的妈妈,以及妈妈的故乡……
她和她的海军军官郑渡江说起过娜塔莎,也说起过她的愧疚。郑渡江是某部的作训参谋,他安慰妻子说:“友好,就先听娜塔莎的,等过两年我转业了,咱俩一块儿去看她。”
姜友好明白了。她不能给丈夫惹麻烦。
但是冥冥中一定有什么在帮忙,杜若来了。
婚后一年多来,姜友好第一次联系了娜塔莎,她给娜塔莎写了一封短信,说,一个朋友,特别想学做俄式菜肴,不知道娜塔莎能在这个星期天来家里教授一下吗?她在信的末尾写道:“娜塔莎,这个小朋友,你一定会喜欢,因为我喜欢她,哦,对了,她是安德烈的同学。”
她知道,有了最后这句似乎是轻描淡写的话,娜塔莎一定会来。
姜友好说:“杜若,这就是娜塔莎。娜塔莎,这是杜若。”
杜若一时手足无措。
星辰似的娜塔莎,月光似的娜塔莎,不应该是这样一个肉身的人,一个气味浓烈的人,有着结实的下巴和硕大无朋的胸部,系着围裙,站在她面前,手里捧着一只碗。她觉得有一种压迫感,如山的肉身对她的压迫。她感到自己呼吸都变得急促。
“杜若,”只听姜友好叫她,说,“娜塔莎来,是来教你做西餐的。”
“哦——”杜若慌乱地回答,“谢谢您。”又补一句,“太谢谢您了——”
娜塔莎看看她,没有寒暄,说道:
“来,洗手,我先教你做蛋黄酱。”
原来她正在搅拌蛋黄酱。那是做土豆沙拉必备的酱料。将新鲜鸡蛋磕进碗里,只取蛋黄,加一点花生油进去,用筷子不停地、朝着一个方向搅拌,等到蛋黄和油充分融和,再继续添加食油,接着搅拌,再加油,再搅拌,如此循环往复,直到蛋黄变成如奶油般浓稠缠绵,蛋黄酱就算是大功告成。做法简单,但要有耐心,也要有一些技巧。
杜若接过了娜塔莎递过来的瓷碗,渐渐地,她的心静了。一切,有了真实感。置身于厨房、食材、炊具,这些日常的场景中,杜若如鱼得水。搅拌这点小技巧,她一点就通。但她觉得奇妙,蛋黄、油,如此简单,却能催化出另一种物质,犹如新生命。这让她心生喜悦。
“人真是聪明。”她忍不住这样说。
“这算什么?”姜友好笑道,“人都登上月球了,一个蛋黄酱还值得感叹?”
杜若回答:“那种聪明和我无关。太大了。我只能被小聪明、小收获感动。”她回头望着那个师父说,“娜塔莎,谢谢你。”
她脱口叫出了她的名字,也没有再说那个敬语:您。她真心地喜欢这样有收获的一天。
娜塔莎说:“今天教你土豆沙拉和红菜汤,你要是还想学别的,就到我那里去,我那里厨具齐全。”她望着她微微一笑,“当然,你要是不介意的话。”
杜若收敛了笑容。她想,这个苏联妇女,这个壮硕的俄罗斯母亲,这就是安德烈的妈妈啊。安德烈的妈妈在教她做菜,多么不可思议,简直有天方夜谭般的奇幻。她忽然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介意?”她回答,“我当然介意,我很荣幸。”
姜友好笑了。她知道事情成了。
那天的土豆沙拉和红菜汤,是杜若的西餐启蒙。正确地说,是不算纯粹的俄式西餐。娜塔莎的红菜汤,早已因为照顾安同志的口味,被不知不觉改造过了。就像几十年后遍布世界各地的宫保鸡丁、咕咾肉一样,早已不是原本的滋味。可杜若不知道,就是知道了,又有什么关系?她仍然会认为,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红菜汤。
娜塔莎那天并没有留下吃饭,她执意要走。她说:“友好,饭我就不吃了,我家里还有事。”姜友好知道她家里没事,却也知道她是不想逗留太久,一是避嫌,二是,逗留越久,越难以割舍。特别是几杯酒入肠,怕是会更加伤感。姜友好笑笑,说:“行,你走吧娜塔莎,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姜友好那天,特地,戴上了娜塔莎送她的琥珀项链,那是一块古老的波罗的海琥珀。娜塔莎伸手摸了摸那晶莹剔透的宝贝,说:
“它真适合你。亲爱的。”
姜友好一下把她抱住了,红了眼圈。她紧紧搂着她,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娜塔莎——”
许久,娜塔莎说道:“友好,你是我见过的,最善良的人。你已经为我们做了太多太多,又不是生离死别,我们总还会见面的不是吗?”
姜友好松开了手,说:“再见!”
娜塔莎努力地微笑,说:“再见!”
那一刻,杜若有些明白了,她们其实是在“生离”。
还明白了一件事,姜友好,是把娜塔莎托付给自己了。
三 杜若与娜塔莎
杜若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杜家一家五口人,住在父亲单位的宿舍公房里,是两间青砖灰瓦的平房。生活谈不上富足,也绝不算清苦。父母的薪水,不高,不丰裕,却也不很低,再加上母亲善于持家,所以,他们的日子,过得衣食无忧,在那个年代,几乎算得上是小康了。
杜若父亲供职的这家研究所,叫“中医研究所”。但杜若的父亲并不是中医,他毕业于南方的某个医学院,一毕业则被分配到了这个严寒干旱物产不丰的北方城市。那时,这家研究所刚刚成立,设立了附属医院,是新中国的新事物,提倡中西医结合,病理、化验、影像这些现代医学手段一样也不能缺,于是,杜若父亲就被分配到了这家新医院的放射科,做了影像学医生。
命运真是奇怪,杜医生不信中医,却将要在一个中医院里度过未来的岁月。他不吃中药,却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晾晒在太阳下的那些草药的气味。他也很喜欢看人将草药在碾槽里碾碎的那种劳作,喜欢那些中草药的名字,淡竹叶,六月雪,茵陈,钩吻,念起来,意境悠远,像一个个曲牌、词牌,有诗意。总之,杜医生是有些文艺气质的,他以审美的态度看待着这个他将要贡献一生的地方。
孩子们出生后,他给他们起名,都是草药:杜若、杜仲、茯苓。
杜若妈说:“怕人家不知道你在哪上班啊?你是有多喜欢这里?”
杜若母亲赵佩兰女士,是内科大夫,也是杜医生的同学。但赵大夫真正热爱的不是医生这个职业,她不热爱任何职业,她热爱家庭生活。她的理想,是做一个有知识的家庭主妇。
杜医生说:“你呀,当初该去读家政系。”
赵女士说:“那我还怎么嫁给你?”
杜医生说:“你本来就不该嫁给我,你应该嫁给一个大教授,住在清华园或者北大的什么园里,做太太。嫁给我,委屈你了。”
“下辈子吧。”赵女士宽宏大量地说,“这辈子就这么凑合吧。也就这么几十年,一眨眼就过完了。”
赵女士善烹饪,厨艺一流。杜医生则天生味蕾丰富敏感,是美食家的坯子。两人也算高山流水的知音。赵女士是钟子期,杜医生则是俞伯牙,一个会做,一个会吃。而他们寄居的这个北方内陆城市,在许多时候,是贫瘠的,样样都缺,俗语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可不是还有另一句话吗: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说的就是赵女士了。
在艰难的日子里,赵女士绞尽脑汁,使他们家的餐桌,尽可能不显贫乏、粗陋。两毛钱的猪肉,也能变出花样,肥的切片,煸成金黄色,煸出油来,加酱油加糖,红烧小萝卜;瘦的切丝,炒蒜苗、炒青椒、炒芹菜或者炒榨菜,再烧一个冬瓜粉丝虾皮汤,或者西红柿土豆浓汤,就是一顿有荤有素、有菜有汤、色香味俱全的正餐。每月供应的猪肉,再少,也要将一部分肥膘炼一些猪油,存起来,没肉的时候,猪油就是救场的法宝:一碗素面,加小小一勺猪油进去,哦,天地变色,换了人间。
杜医生常常感慨:“一箪食一瓢饮,回也不改其乐。”
杜若就说:“备注,这一箪食一瓢饮,得是我妈加料的,否则,您也照样不堪其忧。”
杜医生就笑,说:“是我运气好啊。”他看着大女儿,说,“杜若,将来,谁娶到你,也是福分啊!我可不舍得让你像你妈一样,为一日三餐这样呕心沥血。你要跟那个浑小子说,你不会做饭。”
杜若夸张地叹口气,回答说:“爸,可我和我妈一样,就喜欢做饭啊。”
是,耳濡目染,杜若得到了母亲的家传,在这城中,有她这样厨艺的年轻人,怕是鲜见,而像她这样热爱烹饪的,就更是凤毛麟角了。
下一个星期日,杜若就去了娜塔莎家。
看上去,也是一栋普通的三层楼房,红砖到顶,陈旧的楼梯,一门两户。娜塔莎家在三层,从前,安同志还是这家设计院总工的时候,这一层中的两户被打通了,住了他们一家,十分宽敞。如今,打通的房间早已被封闭,另外一边,搬进了别人,割让出去了一半。可尽管如此,在这个城市,也算是优渥的居住环境了。
两间房屋,向阳,背阴的一面是厨房和卫生间以及一间没有窗户的小杂物间。那两间向阳的房间,一间大,一间略小。大的那间,用一排书柜隔断,一边做了客厅和餐厅,一边则是娜塔莎的卧房。客厅里,有一只深枣红色丝绒双人沙发,有波斯铜盘做桌面的小茶几,有铺着亚麻台布的餐桌,有胡桃木雕花的玻璃餐具柜。柜子里,陈列着一些漂亮的瓷盘,而柜子上,则摆放着家人的照片。一眼,杜若就看到了安德烈。
那是一张单人照。背景是天空。天空下,站着一个忧郁的少年。他穿着最平常的白衬衫,风吹乱了他的头发,微眯着眼睛,像是眺望。呼之欲出的美啊。杜若望着他,想,原来你是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可你,偏说自己是安向东。
忽然就感到了一阵刺痛。
“你们是同学?”身边响起了娜塔莎的声音。
“是。”杜若点点头,“不一个班,他不认识我。”杜若微微一笑,“可我认识他。”
“他好认,”娜塔莎说,“特殊。”
“他美。”杜若说。
娜塔莎愣了一愣。有些惊讶她的直率,还有她的措辞。她不说好看,不说漂亮,她说美。
“是,”娜塔莎说,“我也曾经为这个骄傲。”她伸手抚摸一下照片上那张无懈可击的脸庞,“可是也太容易被摧毁。”
“不,那要看怎么说,至少我记住的,就是这样的安向东,照片上的安向东,”杜若回答,她还是不习惯叫他安德烈,“永远的大卫,永远的纳喀索斯,永远的……美少年,不会变。”
她在安慰一个母亲。娜塔莎知道。善良的姑娘,她想。在沙漠般广漠的敌意和冷酷之中,这一点善意,就是绿洲。阳光洒满房间,从厨房里飘出了一股浓郁的香气,娜塔莎说:“哦,面包烤好了,跟我去看看。”
那是杜若第一次看到一只面包的诞生。从烤箱里取出,皮色油亮焦黄,热气腾腾,芳香四溢。她惊喜地问道:“这就是俄罗斯大列巴吗?”
“是。”娜塔莎回答,“本来想烤一个黑面包,怕你吃不惯。其实,配牛肉或者鱼,黑面包才更正宗。”
就这样开始了。杜若和娜塔莎之间的故事。厨房里的故事。那厨房很宽敞,远非杜若家的小厨房可比。有稀罕的电烤箱。灶台阔大,房间中央安放一张大方桌,既是操作台,也是主妇休憩喝茶的地方。墙角处,整齐地码放着一堆劈好的果木柴和蜂窝煤,这个城市,还没有煤气和天然气,家家户户烧煤做饭。墙壁上挂着几只黄铜的煎锅,擦得光亮如镜。那煎锅,真是古朴漂亮。
那天,娜塔莎教杜若做了炸猪排,以及酸黄瓜的腌制方法。她留杜若吃饭。说,一个好大厨,要亲自检验自己的劳动成果呀。杜若也就没有客气。娜塔莎一边在餐桌前摆放刀叉餐具,一边说:“这餐桌,好久不用了,家里的男人们不在后,我和安霞,就不在这餐桌上吃饭了。”
她们俩,正式地,一个桌头,一个桌尾,对席而坐。镶金边的白瓷盘,沉甸甸的银餐具。菜式却是简单的,酸黄瓜配小小一块炸猪排。盘子硕大,越显得猪排瘦小伶仃。新烤的面包在筐子里,切了片,放在餐桌正中央。没有奶酪奶油,却配了一小碟中国的豆腐乳。鲜红的腐乳,白瓷碟,鲜明如画,却有一种挣扎在里面似的。
“安德烈的爸爸,喜欢吃腐乳。他喜欢用新烤的面包配酱腐乳吃。”娜塔莎这么说,“时间长了,我也喜欢上了。”
娜塔莎凝视着碟子又说:“安德烈也喜欢。”
原来是这样,杜若想。她伸手取来一块面包,无师自通,用手边的黄油刀切下一小块腐乳,涂抹在面包上,咬了一口,微酸的面包和咸香的腐乳,以及酥脆的面包皮,搭配起来,果然,是好吃的。杜若笑了,说:
“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妙。就像——”她想想,“友好的名字。”
娜塔莎也笑了,说:“杜热,你真是个有趣的人。”她汉语很流利,不知为什么却总是发不好“若”这个音。“我天天吃,也想不出这样的形容。怪不得友好一定要让我们认识。其实原本我有顾虑,后来想,是友好的朋友,一定是和友好一样好的人,果然。”
“友好是女侠。”杜若认真地说,“江湖最后的侠客,我比不了。”
“快尝尝猪排,冷了,就不好吃了。”娜塔莎说。一边举起刀叉,向杜若示意,“来,看我怎么切。”
猪排裹了蛋液和面包糠,外焦里嫩,颜色金黄,咬下去,一声脆响之后,肉香四溢。只可惜,没有几口,盘子就光了。她们几乎同时从盘子上抬起头。
“太好吃了。”杜若说。
“太少了。”娜塔莎说。
都笑了。
“前些天,安霞回来一趟,给她买肉做了些吃的带走了,肉票就剩这些了。”娜塔莎抱歉地说,“好怀念能够大大方方慷慨宴客的时光……”
“娜塔莎,酒海肉山就不珍贵了,”杜若说,“这块炸猪排,我想我会记一辈子。”
“谢谢你,杜热。”娜塔莎深深地看着她,“谢谢你这么说。”
那天,从娜塔莎家出来,杜若就去找夏莲了。
“夏莲,你北京那边,有关系吧?”她问。
“有啊,干什么?”
“能帮我买点牛肉、猪肉,或者排骨吗?”杜若说。
“这事啊,”夏莲回答,“你找姜友好不就行了?你让她家人帮你买,到时候和她的东西一块儿交接,多省事。”
“不,不找友好,”杜若说,“这事别告诉友好。你能找到别人吗?”
“行吧,”夏莲说,“可是,你干吗这么神秘?”
“可能的话,能买点黄油就更好了。”杜若避而不答。
“黄油?”夏莲更加地好奇,“你买黄油干什么?你发烧了?你怎么不买鱼子酱?”
“哦,你提醒我了。”杜若拍拍脑门,“要是有鱼子酱罐头,就买一盒。”
夏莲怀疑地打量着她,半晌说道:“不对,杜若,你坦白吧,到底怎么回事,你不说,休想让我为你服务。”
夏莲和杜若,住同院。她们从幼儿园起,就是同学。夏莲家和杜若家,一个住前排,一个住后排。夏莲的父亲,是药剂师,而她母亲,则在煎药房煎汤药。那些年,中学没复课时,夏莲常带杜若去煎药房那里玩,拣药渣里的莲子和大枣吃。
“我在学做西餐,我得自己备料。”杜若只好回答。
“天哪!和谁学?这你哪儿学得起?”夏莲叫起来,“哎我可告诉你杜若,到时候你可别让我垫钱,咱们亲姐妹明算账!”
杜若从口袋里,掏出几张十元的钞票,往桌子上“啪”一拍,说:“五十块,我预存你这儿,行了吧?”
夏莲惊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杜若出徒不久,一级工,月薪三十出头,这破釜沉舟的架势,是不活了吗?
“你疯了?”夏莲说,“还是失恋了?这是受了多大的刺激?”
杜若笑了,说:“你不想让我成一个西餐大厨啊?等我学好了,你上我家来,你想吃啥我给你做啥。”
“我对西餐没兴趣。”夏莲回答,“不过我对教你西餐的人有兴趣。”夏莲笑了,头一歪,“坦白吧,是谁啊?在哪儿上班?比你大几岁?让我见见他,我就帮你买。”她猜想,许是杜若交男朋友了。
杜若一推她:“想哪儿去了?”她说,“与风花雪月无关。一个女师父,和我妈差不多大,行了吧?你要不想帮忙,直说!我去找别人。”
杜若的忙,夏莲不帮谁帮?于是,这一周,牛肉、排骨,下一周,猪肉、黄油,一样样地,陆续地,买到了。杜若自备食材上门,学做菜,自然是不想给娜塔莎增添负担。听姜友好说,多年来,娜塔莎一直领着劳保工资,只有四五十元钱,从前,有安同志,自然不是问题,如今,安同志走了,这钱养活她和安霞两人,远谈不上富足。杜若自备食材,娜塔莎因材施教,带牛肉来,就做罐焖牛肉、土豆烧牛肉,罗宋汤也就是红菜汤;带猪肉来,就做炸猪排、肉饼、肉冻……
但是这让娜塔莎深深地不安。她知道这些东西来之不易。几周后,她对杜若说:“杜热,你要再带这些东西来,我就不让你进门了。”她说得斩钉截铁,杜若想了想,回答说:
“那我们定君子之约,我不带东西来,你也不能准备,我还不算笨,咱们纸上谈兵,你讲,我用笔记录下来,怎么样?”
娜塔莎笑了,说:“好,”然后她说了一句中国的成语,“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杜若准备了一个笔记本,红色的塑料皮,上面印着“备战备荒为人民”这样一行语录。里面,洁白的扉页上,杜若郑重地写下了题目:《娜塔莎菜谱》。写下这行字,杜若笑了,自己也觉得不很合适。想再换个本,找出来,一看,封面上印的是:要斗私批修。更不合适了。想想,算了,就用“备战备荒”吧。国家在敌对,人民在修好啊。杜若开玩笑想。笑了。
从此,娜塔莎口述,杜若记录。第一道菜式,就是:土豆沙拉。杜若在后面做了这样的备注:“这是我认识娜塔莎的开始,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来,我教你做蛋黄酱。在这之前,我以为,娜塔莎只是一个传说。蛋黄酱也就是美乃滋,不过我们的美乃滋是改良过的,因地制宜,用普通食油代替了橄榄油,里面,除了盐,不加任何香料。”
那些她们一起做过的菜,一样一样,杜若都详细记下了。没做过的,娜塔莎想起什么,就随口讲出来。常常,这些菜肴,都伴随着一个故事。或者,是在讲述一件旧事时,忽然想起一个菜品。她和安同志第一次约会,安同志点了一个什么菜啦,她怀安德烈时,特别想吃的一种甜品啦,诸如此类。现在,她们彼此都没有了负担,杜若说来就来,说去就去,来了,娜塔莎不过是一杯热红茶或者一杯咖啡款待。咖啡是速溶的,固体的一块,包着纸,叫“咖啡糖”。偶尔,她会做一些叫作“欧拉季益”的俄式松饼来做茶食。自然,这欧拉季益的烘焙方法,也被杜若原原本本记录了下来。
“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欧拉季益,是我妈妈做的。”一次娜塔莎这样说,“我妈妈年轻时非常美丽,安德烈长得就像我妈妈,她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认识了我父亲。我父亲那时在大学里做助教,年轻,英俊,朝气蓬勃,他们是一见钟情,如烈火干柴,还没结婚就有了我哥。”娜塔莎笑笑。说,一个老故事而已。无非是,婚后,并不幸福。先是父亲在大清洗中被小小地牵连,出了问题,被迫离开了莫斯科。几年后回来就变成了一个毫无廉耻的酒鬼,“就像,后来的安德烈。”娜塔莎迟疑一下,这么说。
“我父亲几乎没有一天是清醒的,永远醉醺醺回家,身上沾满呕吐的污渍,臭烘烘一头栽倒在地板上、沙发上、床上,有时彻夜不归,我妈妈就彻夜不眠……她心疼他。可我,我记不住我母亲嘴里那个英俊的、帅气的父亲,他离开莫斯科时,我才五岁,所以,我以这个酒鬼父亲为耻,我恨他,我甚至诅咒他死。果然,战争来了,他死了,德国飞机轰炸莫斯科,一颗炸弹落在了我们家住的那幢楼上,而在炸弹爆炸的瞬间,我父亲扑上来护住了我,把我压在了他的身子下面。他死了,我活着,他的血流了我一脸……上帝听到了我的诅咒。”娜塔莎无声地笑笑。
“后来,我妈妈告诉我,我父亲也最喜欢吃她做的欧拉季益,她说,你知道吗?你和爸爸一样,你们都喜欢咸味的欧拉季益,特别是牛肝口味的。”娜塔莎说。
那天回到家里,杜若在这道菜谱的后面,记下了娜塔莎的这一番话。她很感慨,想,活到娜塔莎那么大,活到父母那么大,活到更老,这一日三餐中,该有多少的故事?
四 丽人行
那已经是春天了。这个城市的春天,总是来得很晚,又短。清明过后,谷雨过后,才姗姗来迟。飘柳絮了,飘杨絮了,杨花落了一地,几乎一眨眼,就是夏天。这个季节,杜若喜欢在休息日骑自行车去城外挖野菜。河滩、野地、田地旁,绿意盎然,到处生长着新生的蒲公英、荠菜、苦苣、马齿苋等等。杜若最爱的当然是荠菜。她一早踏着露水出发,中午之前,就会有满满的收获。这样,晚餐的餐桌上,就有新鲜的荠菜饺子吃了。
她约娜塔莎去郊外挖荠菜。
她骑车去和娜塔莎汇合,意外的是,竟看见了姜友好。姜友好推着一辆红色的坤车,26英寸的大链盒“凤凰”,和娜塔莎并排站在路边。
“友好,你怎么也来了?”杜若十分惊讶,“你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
“我听夏莲说的。”友好笑笑,“她说你要和你的师父去挖野菜,我忍不住跑来了。”
有一年没见了,友好看上去清减了许多。“你瘦了友好,”杜若望着她脱口说,“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姜友好豪迈地反问。
也是,姜友好能有什么事呢?杜若笑了,说:“太好了,三人行。”姜友好说:“丽人行。”
天气晴好,天空湛蓝。树叶是初生的新绿,鲜嫩得让人心软。她们三人骑行,姜友好的“红凤凰”十分招摇,比它更招摇的,是金发白肤的娜塔莎。三人三骑,被人看了一路。杜若多少有点不习惯,姜友好却全然不在意,大声笑道:“田汉先生塑造,三个摩登女性。说的就是我们呢!”那是被批判的毒草电影《丽人行》的题记。杜若心里咯噔一下,她觉得姜友好的举止有点夸张,这让她有些不安。好在城不大,朝西,过桥,再朝南,渐渐有了郊野的风景。她们来到一片野草滩,抬头就是烟蓝色的西山。支好自行车,杜若用手一指说:“这是我的宝地,这里的荠菜,又多又好。”
娜塔莎和姜友好,都不认识荠菜,杜若教她们辨识。果然,这里的荠菜一丛丛一片片,四处可见,鲜绿水灵,三个人分头寻找,没用太久,她们的大网兜就装满了。杜若说:“够了,足够我们吃饺子了。歇歇吧。”
她们席地而坐,手被野菜的汁液染绿了。各自都带了军用水壶,也不顾卫生,拧开就喝,仰着脖子,咕嘟咕嘟喝得十分欢畅。草滩上,有些不知名的小野花开了,这里一片,那里一片,静静地,开得又寂寞又热闹。阳光照在她们脸上、身上,天地静谧得如同没有人类。许久,姜友好说:
“真好。都不想回去了。”
“是啊。”娜塔莎说,“就像在梦里,不想醒来。”
“我爱田野。”杜若说,“来了,就不想走。”
“以前,安德烈还小的时候,夏天,我常常带他和安霞去采蘑菇。我知道一个地方,有松林,有榆树和槐树林,夏天,下过雨之后,树下到处都是新鲜的刚出生的松蘑、榆蘑。采回来,我给他们烧蘑菇汤,安德烈闻着蘑菇汤的香气,会说:真幸福啊——”娜塔莎望着烟蓝色的西山,这么说。
“那是什么地方?”姜友好神往地问,“我们也去好不好?”
飞来一只喜鹊,倏地落在了草地上,歪着头,冲着她们,喳喳喳激愤地叫着,对峙着,杜若笑了,“鸟听到我们的话了,这里是它们的天地,你看,它不满意了。”她这么说,“走吧,我想让你们尝到最新鲜的荠菜。”
这城中的习惯,休息日吃两顿饭,那天的正餐,是荠菜猪肉馅饺子。杜若原本计划包纯素馅的,但是姜友好说:“荠菜猪肉才是在论的呀。”她执意骑车跑回家拎来一块猪肉,说是夏莲昨天才给她捎回来的,刚好派上用场。“有肉大家吃!”她说得兴高采烈。杜若想,友好这是怎么了?有点不太对劲,不避嫌了吗?想问她,又没问出口,是真心不舍得破坏这难得的欢乐。于是三个人,择菜、剁肉馅、和面、包饺子,干得热火朝天。拌饺子馅负责调味的,自然是杜若,剁肉时,她仔细地剔除了所有的筋络血管,剁好后,用生姜水打馅,使肉变得鲜嫩无腥。荠菜则切得细碎均匀。菜和肉的比例也恰到好处。调味料却极简单,除了肉馅需要少许酱油煨起,就是一点盐、一点白糖和一勺的熟食油锁水,其余的,葱、香油、味精、五香粉之类一概不用。这样,杜若说,才不干扰和毁损荠菜的清鲜。
果真,太好吃了。
娜塔莎说:“杜热,这是我这么多年吃的最好吃的饺子。”
姜友好说:“杜若,你真是个宝藏,认识你这么久了,居然还能给人带来惊喜。”
杜若笑而不答。
娜塔莎又说:“我要是早认识你就好了,安德烈的爸爸和安德烈都很喜欢吃饺子,可惜我的饺子总也做不好。”她盯着盘子里的饺子说,“现在我就是学会了,他们也吃不上了。”她笑笑,“我就不学了。”
“娜塔莎,不是还有安霞吗?”姜友好说。
“安霞不一样,安霞从不挑剔,我做的任何东西她都说好,真心赞美,我想,这大概是因为她刚懂事就遇到了“三年困难”时期吧?她知足。”娜塔莎回答。她大概也觉得这回答有点言不由衷,“好吧,友好,别这样看我,我承认,上帝也知道,我爱安德烈可能更多一点……吃到他喜欢吃的东西,做他喜欢做的事情,我就有罪恶感:我的儿子不知道在哪里流浪、受难,我却在享受——”
“又来了娜塔莎,”姜友好打断了她,“你没有做错任何事,亲爱的,不对的是他。不过今天我不想说安德烈,就今天一次,原谅我……今天我只想说快乐的、高兴的事。你这里有酒吗?哦抱歉我忘了,你家里怎么会有酒?这么美味的饺子,焉能无酒?此刻有杯竹叶青就好了。”
杜若起身,说:“我去买。”娜塔莎叫住了她,说:“我有威士忌,我去拿。”
杜若和娜塔莎对视一眼,愣住了。
片刻,娜塔莎捧着一个托盘过来了,上面有酒瓶和三个酒杯。酒瓶是打开的,里面的酒只有大半瓶。她一边倒酒一边说:
“安德烈的爸爸走后,我一个人太寂寞,偶尔会喝一杯。”她笑笑,“不过你们放心,我不是安德烈,不是我父亲,我还有安霞。来——”她举起了杯子,问,“为什么干杯?”
杜若说:“为春天,为田野,为慈悲的荠菜,为我们爱的人。”
姜友好说:“还有,为自由,为无牵无挂。”她嫣然一笑,“为——为我重新变成一个自由的单身女人——”
什么?娜塔莎和杜若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离婚了。”姜友好笑着说。
杜若惊住了。
“为什么?”娜塔莎心慌意乱地问,“是因为我的缘故?”
“怎么会因为你?”姜友好回答,“当然不是。是因为我父亲,我父亲的问题至今没有结论,而我丈夫他遇到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出使国外,做武官。这机会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遇到……”
年轻的海军军官十分为难,也不能怪父母逼他,在锦绣前程和扯后腿的倒霉女人面前,有几人不势利?何况这二老原本就不喜欢那个名声不好的儿媳妇,不满意这门婚事,他父亲说,爱美人不爱江山,那得是皇帝,你哪有那个资格!海军军官痛苦不堪。姜友好出手了,说,不就离个婚吗?成全你!成全你们家!于是找了人托关系,很快办了离婚手续。临别时,姜友好对他说:
“记住,不是你做了陈世美,是我先休了你的。你走你的阳关大道吧,我回江湖了。”
此刻,姜友好举着酒杯说:“我回江湖了,干!”
娜塔莎和杜若,谁都不举杯。
姜友好放下了酒杯:“怎么了?不欢迎我回来啊?”
许久,杜若说道:“姜友好,姐姐,你难过,伤心,就别撑着了,要朋友是做什么用的?”
姜友好哈哈笑了:“小杜若啊,你太清纯了,太幼稚太罗曼蒂克了,我早跟你说过,我是浊世里的人,遵从的是浊世里的规则,有什么可伤心的?”她举杯一饮而尽,“娜塔莎,姐姐,你来,你陪我喝一杯。”
娜塔莎举杯,一饮而尽,说:“友好,知道吗?我很想你,非常想。”
杜若眼圈红了,也举起来杯子:“你说的,田汉先生塑造,三个摩登女性,”她咕咚咽下一大口,呛得直咳嗽,“我们三人,丽人行,不分开。”
娜塔莎说:“二十年前,我还称得上是丽人,现在可不是了。现在是丽人的妈妈了!”
姜友好笑道:“谁说的?丽人永远都是丽人,外表不是了,骨子里也是。美人在骨不在皮。”
三个“丽人”都笑了。
姜友好说:“娜塔莎,你家里有照相机吧?来,我们拍张合影,留个纪念,题记就写:丽人行。”
果然有相机。“海鸥135”。果然就照了。咔嚓一响,留下了这个春天温情的瞬间。胶卷是相机里几年前没拍完的,也不知是否过期,也不知能否成像。她们不能确定。就像她们不能确定明天会发生什么一样。
那天,姜友好没有回家,几杯威士忌竟然使她醉倒了。她吐了酒,头晕,娜塔莎安顿她在安霞的床上躺下了,说:“你歇会儿,醒醒酒。”她顷刻就睡着了,睡得很沉。现在,她没有什么可顾忌的了,她不再需要为了她的爱人她的丈夫忍痛和朋友疏远绝交。活了这么多年,她只做过这么一件违心的事,上天就惩罚了她。
半夜里,她忽然醒了。一盏床头小灯昏黄地亮着,许久,她才想起自己是置身何处。她爬起来,开门,穿过走廊,来到了娜塔莎的房间。也有一盏灯微微地亮着,但娜塔莎却和衣睡着了。她走过去,站在了娜塔莎的床前。娜塔莎睁开了眼睛,说:“醒了你?”她没有回答,蹲下来,把脸埋进了娜塔莎的臂弯里:“怎么办啊娜塔莎,我舍不得他……”说完,她无声地哭了。
当晚,杜若回到家里,发现夏莲在等她。她母亲说:“你可回来了,夏莲等了你一晚上。”
她拉着夏莲进了里屋。
“你太不够意思了,”夏莲一进屋就喊,“说,你的师父,是不是娜塔莎?”
“你知道了?”杜若说,“姜友好告诉你的是吧?”
“你还好意思问?”夏莲很委屈,“杜若啊杜若,你居然瞒着我,欺骗我,害我还以为你有了男朋友!天天让我为你们服务,却不让我知道真相,你是不信任我还是有了新朋友就不要我这老朋友了?”
“不是的夏莲,是友好托付我的事,她没让我和别人讲,所以我还没敢告诉你——”
“姜友好更不够意思,”夏莲不容杜若分说,打断了她,“她认识我在先,认识你在后,结果她倒把你当朋友把我当她的交通员了,天天给她传递这传递那,有了好事,一点也想不起我来!”
杜若笑了:“好事?夏莲,原来你觉得这是好事啊?友好可是因为顾忌她的丈夫——”杜若顿了一下,想,是前夫了,“因为那个现役军人海军军官,才不和娜塔莎来往了。你不怕别人说你和苏联人交往啊?”
“你怕不怕?”夏莲反问,“你不怕我怕什么?娜塔莎是克格勃吗?我一个列车员,你一个小集体工人,克格勃吃饱撑的找咱们啊?”
“不是啊,夏莲,”杜若说,“安德烈、安向东是克格勃吗?当然不是,可是你当初退学了,没看到那些人欺负他,孤立他,谁要是敢跟他来往,就骂他和苏修穿一条裤子,最后,还把他推到了防空洞底……就拿昨天说吧,我们骑车去郊外,一路上,路人看我们的眼光,千奇百怪。你不在乎?”
“不在乎,”夏莲回答,“我只在乎,你们拿不拿我当朋友。”
杜若觉得心里一热。
“娜塔莎说,等夏天到了,她带我们去树林里采蘑菇,她知道有个地方下了雨,蘑菇很多。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浩浩荡荡的。”她笑了,“然后,我来负责,给你们做鲜蘑饺子或者蘑菇汤。那味道一定美极了!”
但是她们没有等到这一天。
先是夏莲,忍不住在饭桌上说起了采蘑菇的事。她妈说:“蘑菇可不能瞎采,小心中毒。你问你爸是不是?”
她爸是药剂师。
夏技师说:“可不是,年年都有人死于蘑菇中毒。”
夏莲说:“没事,我们有专家,娜塔莎年年都去采。”
夏技师“嗯?”了一声,竖起了耳朵。夏技师这人,历史上,有点小污点,本来就胆小怕事,如今,有了这污点的阴影,活得就更加谨小慎微,战战兢兢:“娜塔莎是谁?”他警惕地问道。
“就是我从前同学的妈妈,你们应该听说过吧?”夏莲回答,“那个中苏混血儿,安向东,娜塔莎就是他妈。”
夏技师差点被一口窝头噎住:“你,你怎么会和一个苏联女人搞到一起?你怎么会认识她?”他说,紧张得脸都绿了。
“紧张什么呀,”夏莲回答,“是杜若,杜若在和她学做西餐,她是杜若的师父。”
“杜若!”夏技师愤怒了,“我早就跟你说过,别总和杜若混在一起,她思想意识不健康,太复杂,和你不是一路人,他们家和我们家也不是一路人,看看看看,出事了吧?”
“出什么事了?”夏莲反问,“能出什么事?”
“和苏联人都混到一起去了,和头号敌人混到一起了,你还要出什么事?”夏技师声音像蝉鸣一样变得尖利。
“什么叫混到一起?我又不认识娜塔莎,我还没见过她呢!”
“谢天谢地!”夏技师双手合十拜了拜,说:“你喊什么,你怕人听不见啊?告诉你夏莲,马上和杜若断绝来往,你听见没有?马上和她断绝一切关系!她爱惹什么祸是她的事,千万不要让她再来招惹咱们家,听懂没有?咱们这个家,能平平安安到今天,知道有多不容易吗?你让一家人过两天安生日子行不行啊?啊?”
他眼里几乎迸出泪光,夏莲忽然觉得不忍心。她只好说道:“知道了,我不理杜若就是了……”这句话一出口,她心痛了。
可是夏技师还是不放心,思来想去,第二天傍晚,他去了杜家。两家大人,几乎从无往来,夏技师登门,这让杜医生和赵女士感到非同寻常。果然,是棘手的事。夏技师窃窃低语和杜医生交涉了十分钟后离开了杜家。出门,正好和下班回家的杜若打了个照面。杜若叫了一声“夏叔叔”,他没理,径直而去。
杜若感到奇怪。
杜医生说:“杜若,你惹事了。”
“怎么了?”
“你知道夏技师来干什么?他来给我下最后通牒来了。”杜医生回答,语气平静,“他说,以后,不许你和夏莲往来,他要夏莲和你划清界限,他们家和我们家也要划清界限,假如,你执意不听的话,他会采取革命行动。”
“采取什么行动?”杜若很好奇。
“他会去革委会揭发我,罪名是,纵容你里通外国。还有,”杜医生顿了一下,“去公安局告发你。”
杜若倒吸一口冷气。
“他还算君子,明人不做暗事。”杜医生说。
“杜若,你在和一个苏联女人学做西餐?”杜若的母亲赵女士疑惑地问,“真的假的?夏技师胡说吧?”
“真的。”杜若回答,“他没胡说。她是我同学的妈妈,就是那个——小时候就听说的娜塔莎。”
“你?”赵女士愣了一愣,“你可真胆大包天啊——”
“杜若,”杜医生说,“刚才,夏莲爸爸有一句话说得不错,他说,他们一家能平平安安过到今天,不容易,咱们家又何尝不是?”他叹口气,“生逢乱世,多事之秋,杜若啊,别怪我们胆小怕事,未雨绸缪,就不要再去学做什么西餐了,这是多奢侈的事。”
父亲语气平静,但杜若还是听出了深深的悲凉。她心里一痛。
“也不要再去找夏莲了,”赵女士迟疑一下,歉疚地说,“就当你失忆了,不认识这个人了。我知道你们两个好,夏莲也是个好孩子……只是,她爸那个人,真要去告发你们,不是闹着玩的。”
这一晚杜家的餐桌上,气氛沉闷压抑。杜仲去乡下插队了,不在家。四口人,围着一张折叠桌,沉默不语地吃着简单的晚餐。杜若低头扒拉着碗里的饭粒,食不下咽,一双筷子伸了来,一块腊肠落进了她的碗里,她一抬头,是父亲。
杜若心里翻江倒海。
第二天早晨,杜若推车走出小区大门,就看见夏莲站在路边,她知道她在等她,但她没有理睬,刚要蹬车,夏莲过来挡住了她的去路。
“杜若。”夏莲喊。
杜若说:“夏莲,你别来找我了,你再来,你爸就会去告发我里通外国了。”
“对不起,杜若,”夏莲咬了下嘴唇,“我爸太过分了——”
“不,我不怨夏叔叔,”杜若平静地回答,“他是为了保护他的家人,我父亲也一样。他也不让我和娜塔莎来往了。”
“都怨我。”夏莲说。
“我想了一夜,”杜若说,“我们没有权利任性,没有资格任性,没有权利让我们的亲人,为我们担惊受怕,受我们牵累……夏莲,”她冲朋友笑笑,“就此别过,从今往后,我就不认识你了!”
说完,她蹬车而去。
夏莲望着她的背影,看她沐浴在新鲜的朝阳里,渐行渐远。她们差不多从有记忆起就相识,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如今,将成为路人。夏莲哭了。她在心里喊,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再见了。
杜若心里,也在告别。
和还没来得及抄录的菜谱,和那些菜式后面的故事,和互为知音的那种默契与欢喜,和期待的采蘑菇、野游,和一诺千金的承诺,和不畏惧人言,和不掺杂任何杂质的友谊、情义,和对被欺凌者的悲悯,和坦荡、骄傲、崇尚自由、特立独行的那个自己,一一告别。
仅仅是一点小风浪,她就现了原形。杜若含着眼泪微笑。现在,她是一个与她曾经鄙夷的那些人中的一个了。滚滚洪流中的一个了。怯弱、自私、猥琐、不敢承担、人云亦云。
再见了,她在心里说,那个昙花一现的美好的杜若。
再见了,美好的“丽人行”……
最后一次,夏莲去给姜友好送北京邮包。夏莲说:“姜友好,以后,我不能再来了。不能再给你带东西了。”
“怎么了?”姜友好奇怪地问,“不跑北京了?”
“杜若也不能来了。”夏莲说。
姜友好愣了一下,问道:“出什么事了?”
“能不问吗友好?”夏莲悲伤地笑笑,说,“友好,也许,我们本来就不该认识。抱歉。”
沉默许久,姜友好笑笑,说:“懂了。”
杜若也做了一件必须做的事情。她跑了许多家文具店,终于买来一本她还满意的笔记本。牛皮纸质的封面,很干净,很空旷。内页没有格子,纯净而洁白,有一种深沉悲哀的寂静,如同被积雪覆盖的俄罗斯大地。杜若在这个本子上,工工整整地,重新抄录了一份她的《娜塔莎菜谱》,连同那些说明和备注。在最后一页上,她写了这样一些话:
亲爱的娜塔莎:
抱歉我食言了。我没有勇气看着你的眼睛,面对面与你道别,更没有勇气说出那个道别的理由。那让我羞耻。这本菜谱,我重新抄录、整理了一份,里面,记载着我们曾经拥有过的一段珍贵时光,点点滴滴,都是我的回忆,以及,你的……
原谅我不能像姜友好那样无畏和勇敢。我说过,她是一个仗剑独行的侠客,而我,只是万千庸众中怯懦、卑琐的一员。别了,娜塔莎!珍重!珍重!珍重!这样说的时候,我心里在落雪……
她最后一次,来到了那幢红楼里,站在了三层那扇门前。她把装着笔记本的一只网兜,挂在了门把手上。她依恋地摸摸门把手,站了一会儿。终于,敲敲门,然后,掉头蹬蹬蹬跑下了楼梯。
几天后,杜若收到了一封本埠来信。寄信人是姜友好,里面有一张照片和一封短信,只有几句话:
“本来不想给你了,可还是没忍住。就算是临别纪念吧。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还是大致可以猜到。照片拍得不错,你想留着,还是怕受牵连烧了撕了毁了,一切由你。”
没有署名。
是那张合影。三个人,坐在地毯上,漂亮的波斯地毯。姜友好搂着娜塔莎,娜塔莎则搂着杜若。三个人都在朝着镜头笑,可看得出来,只有杜若一人的笑,是春天般的微笑,少女的微笑,明朗、明净、毫无提防和心事,不知道生活的厉害。
照片上,印着白色的题记,真的写的是:丽人行。
杜若低头,亲了亲照片,亲了亲照片上的自己。多么明媚啊,她怜悯地想。哭了。
一年后,姜友好的父亲复出,姜友好也被调回了北京。
这城中,娜塔莎再没有一个朋友了。安霞在乡下一直没能回来,娜塔莎也无可挽回地染上了酒瘾。有一天,醉酒后,诱发了急性胰腺炎,剧痛使她站不起来,她挣扎地爬着打开了房门,却昏倒在了家门口。邻居发现她的时候,人已经不行了。送到医院,没能抢救过来。
终年四十二岁。
她跟随安同志来到这城市时,是二十五岁。清新如一棵小白桦树,眼睛像天空般蔚蓝。
古老的双塔,悲悯地俯瞰着罪孽的城市。
五 我们的娜塔莎
许多年后,这个城里,有了一家俄罗斯餐厅,餐厅的名字有点拗口,叫作:我们的娜塔莎。
不少人提议,干脆就叫“娜塔莎”算了,简单明了上口。但是老板不同意。
老板说:“娜塔莎就是我们的。”
谁也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不明白就不明白吧。老板不解释。
菜肴是常见的俄罗斯菜式,没有花式噱头,但是品质无可比拟。鱼子酱和一些主要调味品都来自俄罗斯。主厨也是从俄罗斯聘请来的,但老板本人则兼副主厨。有几道菜,副主厨一定要亲自动手或者把关,一道是红菜汤,一道是咸味的欧拉季益,还有一道叫“丽人行”,这是所有菜品中的一个异类,不算传统也不算纯粹的俄式,发明者是老板本人。那是一道鲜菌菇汤,汤里煮有饺子。假如是春天,这饺子的馅料必定是荠菜主打。虽然,这道菜名不见经传,但是,味道极其鲜美,口感丰富,颇受顾客欢迎,几乎成为这家餐厅的代表作。
餐厅的装修,格调不俗,有俄罗斯乡村的风情。裸露的原木的梁架,石墙,烧果木的大壁炉,铁艺的风灯。迎门的主墙壁上,挂着一幅大大的照片。是一幅老照片,做了特殊的处理,看上去,颇有古典油画的效果。那是一张合影,三个女人,坐在一块波斯地毯上,望着镜头微笑。其中一人,是个丰满的异国女人。只不过,照片上的这三人,既不是明星、名士、名人,也不是首长官员,亦非摄影名家所摄,毫无出处,但,它挂在那里,却非常醒目,有一种岁月的惊心动魄和隐约的神秘感。
老板在等待能认出这张照片的人。
等待一个跛腿的男人。一个曾经的美少年。
等待一个叫姜友好的女人。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业,几十年过去了。餐馆从最初的火爆到后来的平淡甚至是萧条,老板依旧坚守着,她还在等。
杜若还在等。
或许,杜若并不等什么,并不等谁。她坚守着,只是让这个城市记住,曾经,有一个叫娜塔莎的女人,在这里活过,爱过,死过。
清新如白桦树的苏联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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