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对于个人的弊端 物业管理应当摒弃

物业管理对于个人的弊端 物业管理应当摒弃(1)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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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物业管家一时“手滑”,将一份“满意度调查”的统计表格发到业主群内,湖南长沙北辰三角洲小区的业主们可能还不知道,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被物业备注成了“刁民”。(据10月24日极目新闻)

据北辰三角洲小区业主胡女士介绍,10月24日上午,物业管家在业主微信群发布了一个“满意度调查”表格文件。群友们打开文件发现,不少业主名字的后面标注着各种标签,有的被标注“刁民”,有的被标注“各种不满意”“群内负面发言比较多”等。

这真是让人不解。“刁民”一词是封建时代官府对一些老百姓的评价,早就应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现在怎么被物业管理人员捡了起来?物业公司是业主聘请来提供服务的,怎能把业主称为“刁民”?这完全是“官老爷”心态,把自身的职责和定位弄颠倒了。

不必讳言,一些业主对物业管理有着各种各样的不满意,有时候未必有道理,态度也比较激烈,所以,物业工作人员常常有各种委屈。但双方矛盾归矛盾、纠纷归纠纷,有不快可以当面好好沟通,沟通不了也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完全没有必要这样侮辱人。

称业主为“刁民”,是对业主尊严的伤害。难道物业公司把业主分为三六九等,只服务看得顺眼的,不服务看不顺眼的?这哪里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各种不满意”,这分明是物业对业主的“各种不满意”啊!

对于业主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物业公司应该秉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尽好自己的职责就成。就怕物业公司对业主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表面上一团和气,背地里发泄私愤。

这件事,不是错在管家将表格发错了群,而是这样的表格根本就不应该存在。即使有个别管家胡乱标注,物业公司也应该及时批评教育、改正错误。事情曝光后,管家似乎也慌了,一是把责任推给前任,二是赶紧打电话给业主们道歉。

如果真是前任管家标注的,还这样传来传去,那至少说明物业公司默许了这份文件的存在。现在出事了,物业公司不应该想着去惩罚涉事管家,而是应该纠正自己的错误认知,弄清楚自己的定位,对员工好好培训培训。

话说回来,要做好物业管理,应当真诚一点、透明一点,多些尊重,少些套路。相信绝大多数业主是通情达理的,对于认真负责的物业人员,他们自然会报以尊重和支持。反过来,如果物业不尊重业主,不仅物业管理做不好,还会自取其辱。

声音

光明网:管理意识太强、服务意识不足,是物业服务行业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分析近年来剪不断、理还乱的物业纠纷,不难发现,很多矛盾是因为物业公司重管理轻服务、颠倒主次关系造成的。如果物业公司能正确认识自己的位置、身份,从“管理型”转向“服务型”,很多纠纷并不难解决,更不会出现将业主标注为“刁民”“刺头”的荒唐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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