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险被罚58万(太平洋寿险又被罚)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宿迁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宿迁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对其罚款人民币10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4月12日,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太平财险被罚58万?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太平财险被罚58万(太平洋寿险又被罚)

太平财险被罚58万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宿迁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宿迁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对其罚款人民币10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4月12日。

今年已被罚超500万,2021四季度投诉量达1380件

这已经是太平洋寿险年后第三次被罚。今年4月中旬,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被山东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二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罚款27万元;因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决定对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警告并罚款3万元。综上,山东银保监局决定对太平洋人寿山东分公司警告并罚款30万元。

今年3月中旬,央行公布行政处罚,因违反反洗钱规定,太平洋人寿被罚470万。具体来看,太平洋人寿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三项违法行为。此外,时任太保寿险副总经理的崔顺心、周晓楠也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各被罚款7万元。

多次被罚的同时,其投诉量也位居前列。2月23日,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2021第四季度,太平洋人寿在人身保险公司投诉量排行榜上位列第6,投诉量达1380件。

据了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经营范围包括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人身保险业务;与国内外保险公司及有关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外国保险机构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理赔业务及其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与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太平洋财险青岛曾领取去年年度青岛保险业最大罚单

去年,太平洋财险青岛因虚列宣传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太平洋财险青岛被罚款43万元。另外,石强因对太平洋青岛虚列宣传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一案承担责任,被青岛银保监局提出警告并处人民币8万元罚款;李强、郭凯因对太平洋财险青岛未严格执行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一案承担责任,被青岛银保监局提出警告并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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