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抚慰金如何认定(解析错换人生28年案)

解析“错换人生二十八年案”背后的纷争,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精神抚慰金如何认定?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精神抚慰金如何认定(解析错换人生28年案)

精神抚慰金如何认定

解析“错换人生二十八年案”背后的纷争

“偷换”还是“错换”精神抚慰金四十万元是否合理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许敏等人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杜新枝侵权责任一案。此案为1992年发生在淮河医院的一起新生儿错换事件所引发系列民事案中的一案。该系列案被称为“错换人生28年案”。

庭审过程中,法院外的气氛剑拔弩张——当年婴儿到底是“偷换”还是“错换”?两种观点的支持者不仅在网上唇枪舌剑,一些人当天还赶到法院外声援,双方一度相互谩骂起来,火药味十足。

这是“错换人生28年案”背后纷争的一个缩影。

赔偿精神抚慰金40万元

2020年2月,28岁的姚策被确诊为肝癌。治疗过程中,许敏、姚师兵夫妇发现姚策与他们血型不匹配,并非血亲。3月30日,姚师兵到淮河医院反映姚策被错抱一事。经鉴定,姚策为杜新枝和郭希宽之子,与杜新枝和郭希宽生活28年的郭威,才是姚师兵和许敏之子。

此事一经曝光,迅速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随后,郭希宽、杜新枝、姚策对淮河医院提起诉讼。三人认为,淮河医院医护人员在对新生儿进行日常护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致使姚策脱离亲生父母的监护长达28年,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淮河医院应承担其对三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及其他损失。

姚策另案诉称,由于自己在出生时被错抱,对生母杜新枝患有肝病的情况不知情,亦未能得到严格的肝病加强治疗,导致其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淮河医院应赔偿其治疗肝癌的费用及相应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淮河医院不否认错抱事件系发生在该院,亦不否认姚策出生时未注射相关疫苗,但其指出,姚策出生时尚未有相关肝病阻断药物和阻断技术可用,姚策所提出的母婴阻断在当时的条件下不可能实现。同时,个人经历、生活习惯和治疗情况等都与病情恶化有很大关系,而错抱事件的发生、姚策出生时未注射相关疫苗与其罹患肝癌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淮河医院于事发时对产妇和新生儿实行母婴分离方式护理,且存在母婴登记混乱、相关化验单缺失等问题,在管理上存在重大过错,最终造成了错抱事件的发生,判决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姚策共100余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40万元。

判决作出后,网友对赔偿金特别是精神抚慰金数额是否合理展开了热烈讨论。

姚策三人起诉请求的精神抚慰金共计180万元,一审法院支持40万元,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对此,该案二审审判长回应说,对精神损害予以金钱赔偿,可以对被侵权人的身心痛苦予以抚慰,实现对被侵权人合法民事权益的保护。精神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害不同,无法像财产损害一样予以量化。

该审判长说,错抱事件造成郭希宽、杜新枝和姚策一家骨肉分离,无法正常享受亲情。且姚策的病情与错抱事件也有一定的关系。郭希宽、杜新枝和姚策分离达28年之久,重逢后便要承受亲生儿子身患重病的痛苦。一审经过综合考量本案的案件事实及损害后果、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酌定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既有所突破,也较为合适。因此,二审予以维持。

今年3月23日,姚策因肝癌救治无效离世。

调查取证决定不予立案

今年1月,许敏、姚师兵、郭威向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许敏、姚师兵要求淮河医院赔偿700余万元,后申请追加杜新枝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郭威要求淮河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77万余元。

许敏一方的代理律师李圣就该事件在一次视频直播中说:“非人为故意不可能完成。”

一石激起千层浪。到底是“偷换”还是“错换”?网上争论不休。

3月15日,许敏委托其表弟王某涛到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郭希宽、杜新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

4月7日,经鼓楼分局审查,认为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次日向控告人许敏送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4月14日,在接到控告人许敏的委托人王某涛的复议申请后,鼓楼分局对该案卷宗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鼓楼分局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维持原不予立案决定。

许敏不服,于5月18日向开封市公安局提出刑事复核申请。开封市公安局受理后,经审查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作出维持鼓楼分局复议决定。

4月21日,鼓楼警方将调查情况公开通报。许敏一方不认可警方的结论,其粉丝在网络上仍然提出“偷换”的观点。其间,淮河医院相关人员受到网络攻击,甚至鼓楼警方、开封中院及鼓楼区法院等相关办案人员也被个别网友谩骂。

“我们是严格按照刑事立案标准进行调查的,也对相关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该案专案组相关负责人说,调查组克服事件年代久远、相关线索匮乏、涉及当事人难以查找等困难,组织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展调查取证。经询问淮河医院涉及医护人员、同期孕妇等相关人员,发现当时该医院在婴儿管理上采取统一样式的襁褓,并在襁褓外捆扎统一样式的圆牌,仅以圆牌上注明的床号对新生儿加以区分;通过查询调取原始病历档案及妇产科管理规章制度,发现当时该院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及管理混乱的问题。

在庭审中,许敏一方认为,杜新枝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杜新枝入院病历缺失。杜新枝一方认为,病历缺失最大责任应该归因于医院管理,是医院的过错导致化验单丢失,而非她故意隐瞒。

当年的护士郭某某与郭希宽名字仅一字之差,此前被网友认为是郭希宽的妹妹,有网友曾怀疑是她在杜新枝入院后帮助其“偷换”婴儿。在此次庭审现场,作为证人出庭的郭某某情绪激动地说:“我和杜新枝不认识,也和错抱这件事没有半点关系,之后却一直被‘网暴’,还连累我在医院工作的女儿,我这次来就是为了向大家说明,我和这件事根本没关系。”

庭审现场,淮河医院承认医院方面管理混乱并道歉,其代理律师表示,一切以警方的通报为准。

网络主播挑争端增流量

“公安机关对不立案决定进行了公开通报,法院生效判决也对涉事医院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认定,个别网友却在网上进行谩骂和攻击。这既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又破坏了网络秩序,太乱了!”数名关注此案的受访者认为。

一位受访的主播坦言,如果能挑起争论话题,流量就会增多,就会有更多人来直播间刷礼物,还能获得打赏。

记者注意到,许敏一方与杜新枝一方均当庭提供了自媒体对当事人的视频采访,作为证据使用。这些视频在网上浏览量大、跟帖多,各种观点均有。

多位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孩子错抱后,两个家庭都是受害者。令人心痛的是,一个孩子已经病逝了。期盼两个家庭能够早日回归平静的生活,让逝者安息,生者安宁。

“姚策和郭威分别都有3个家庭,一个是生育他的家庭,一个是养育他的家庭,还有婚后属于自己的三口之家。姚策已经病逝了,对3个家庭来说都是不幸的,应尽快通过情感沟通和法律途径,把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降到最低程度。”一些受访者不无惋惜地说。

“追求公平正义是众多网友关注此事并希望推动该事件妥善解决的初衷,然而目前存在的网络不实言论及个别网友借机造话题流量谋取私利的现象,扰乱了网络的正常秩序。”受访的法律界人士认为,网络舆论通过激发公众内心的价值标准——道德来评判是非,司法则通过依靠公众认可的公共准则——法律来定分止争,两者殊途同归,都以正义为最高目标,基本价值是一致的。如果个别“网红”为吸引眼球,擅自发布侵害当事人隐私、个人信息的言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注意到,2020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机制,制定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

更多的受访者希望,通过司法机关公正办案,警示教育社会各界,避免“错换人生28年案”的重演。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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