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出台暂行办法规范集群注册登记工作)

1月2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重庆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全市集群注册登记工作进行规范指引,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重庆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重庆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出台暂行办法规范集群注册登记工作)

重庆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1月2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重庆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全市集群注册登记工作进行规范指引。

集群注册,是指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经营场所)地址,作为其住所(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形成集群集聚发展的登记管理模式,可降低企业开办门槛,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据了解,规范集群注册登记工作,是重庆实施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共20条,明确了集群注册的适用范围,细化了托管机构和集群市场主体责任。

例如,《暂行办法》明确,违法建筑、纳入政府征收范围的建筑、住宅、法律法规禁止用于经营活动的其他建筑不得作为集群注册住所;托管合同中应约定集群市场主体同意托管机构代理签收法律文书、公函、邮件以及提供联络等服务活动,托管机构为集群市场主体代理签收文书、公函、邮件后,应立即通知集群市场主体,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托管机构不得泄露或未经授权不当使用集群市场主体名册、档案信息及其他经营信息;托管机构每季度至少与集群市场主体联系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集群市场主体失去联系的,应当自失去联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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