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患者疼痛护理问题(烧伤患者的护理)

一、定义

1、烧伤泛指由热力、电流、化学物质、激光、放射线等所造成的组织损伤。

2、热力烧伤是指由火焰、热液、蒸汽、热固体等引起的组织损伤。

3、通常所称的或狭义的烧伤,一般指热力所造成的烧伤。

二、病理生理

1、局部变化

(1)、由于局部热损伤产生的炎性反应,毛细血管扩张及通透性增高,血浆样液体渗至细胞间、皮质间或体外,形成水肿、水疱或创面渗液;

(2)、深度烧伤可致皮肤脱水、凝固,甚至炭化形成焦痂。

2、全身变化

较大面积烧伤后,可引起全身性的烧伤反应,机体释放出多种血管活性物质,如组胺、 S - HT 、激肽、前列腺素类、儿茶酚胺、氧自由基、肿瘤坏死因子、血小板活化因子、溶酶体酶等,引起烧伤后微循环变化和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导致血容量减少、红细胞丢失、负氮平衡和免疫功能降低等,从而诱发休克,继发肺部感染、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肾衰竭、烧伤脓毒症、应激性溃疡等并发症,使病情更加恶化。

烧伤患者疼痛护理问题(烧伤患者的护理)(1)

烧伤患者疼痛护理问题(烧伤患者的护理)(2)

三、临床分期

根据烧伤病理生理特点,病程大致分为4期,各期之间往往互相重叠和互相影响,分期的目的是为了突出各阶段临床处理的重点。

1、体液渗出期

(1)、织烧伤后立即发生的反应是体液渗出,一般以伤后6~12小时内最快,持续24~48小时,以后渐趋稳定并开始回吸收。

(2)、此期由于体液的大量渗出和血管活性物质的释放,容易发生低血容量休克,临床上又称为休克期。

2、急性感染期

(1)、从烧伤渗出液回吸收开始,感染的危险即已存在并将持续至创面完全愈合。

(2)、烧伤后早期因为皮肤生理屏障被破坏,致病菌在创面中的坏死组织和渗出液中大量繁殖;

(3)、严重烧伤后的应激反应及休克的打击,全身免疫功能低下,对病原菌的易感性增加,通常在休克的同时即可并发局部和全身性感染;

(4)、深度烧伤形成的凝固性坏死及焦痂,在伤后2~3周可进入广泛组织溶解阶段,此期细菌极易通过创面侵入机体引起感染,此阶段为烧伤并发全身性感染的又一高峰期;

(5)、烧伤感染可来自创面、肠道、呼吸道或静脉导管等,在严重烧伤时,内源性感染是早期全身性感染的重要来源,细菌可通过呼吸道、肠道等进入血液循环,播散至各脏器,严重者可引起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3、创面修复期

(1)、烧伤后组织修复在炎症反应的同时即已开始;

(2)、创面的修复与烧伤的深度、面积及感染的程度密切相关;

(3)、浅度烧伤多能自行修复,无瘢痕形成;深Ⅱ度烧伤靠残存的上皮岛融合修复,如无感染,大约3~4周逐渐修复,留有癜痕;Ⅲ度烧伤形成癜痕或挛缩,可导致肢体畸形和功能障碍,需要皮肤移植修复。

4、康复期

(1)、深度创面愈合后,可形成癜痕,严重者影响外观和功能,需要锻炼、工疗、体疗和整形以期恢复;

(2)、某些器官功能损害及心理异常也需要一个恢复过程;

(3)、深Ⅱ度和Ⅲ度创面愈合后,常有瘙痒或疼痛、反复出现水疱,甚至破溃,并发感染,形成残余创面,这种现象的终止往往需要较长时间;

(4)、严重大面积深度烧伤愈合后,由于大部分汗腺被毁,机体热调节体温能力下降,在夏季,这类伤员多感全身不适,常需2~3年的调整适应过程。

四、伤情判断与临床表现

伤情判断根据烧伤的面积、深度和部位而定,同时应考虑全身情况,如休克、吸入性损伤或复合伤。

(一)、烧伤面积和深度估计

1、烧伤面积

以相对于体表面积的百分率表示。估计方法有多种,目前国内多采用中国新九分法和手掌法。

(1)、中国新九分法:将全身体表面积划分为11个9%的等份,另加1%,其中头颈部为9%

(1个9%)、双上肢为18%(2个9%)、躯干(包括会阴)为27%(3个9%)、双下肢(包括臀部)为46%( 5 个9% 1%)

儿童头较大,下肢相对短小,可按下法计算:头颈部面积=[9 (12﹣年龄)]%,双下肢面积=[46-(12﹣年龄)]%。

(2)、手掌法:用病人自己的手掌测量其烧伤面积。不论年龄或性别,若将五指并拢、单掌的掌面面积占体表面积的1%。此法适用于小面积烧伤的估计,也可辅助九分法评估烧伤面积。

中国新九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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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体表各部位表面积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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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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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烧伤深度

目前普遍采用3度4分法,即Ⅰ度、浅Ⅱ度、深 Ⅱ度、Ⅲ度。其中,Ⅰ度及浅 Ⅱ 度伤属浅度烧伤;深Ⅱ度和Ⅲ度烧伤属深度烧伤。

烧伤局部临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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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烧伤深度分度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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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烧伤严重程度判断

按烧伤的总面积和烧伤的深度将烧伤程度分为4类(通常情况下,烧伤总面积的计算不包括Ⅰ度烧伤)。

1、轻度烧伤 Ⅱ度烧伤总面积在10%以下。

2、中度烧伤 Ⅱ度烧伤面积在11%~30%,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以下。

3、重度烧伤 烧伤总面积31%~50%,或Ⅲ度烧伤面积11%~20%;或总面积、Ⅲ度烧伤面积虽未达到上述范围,但已发生休克、吸入性损伤或有较重复合伤者。

4、特重烧伤 烧伤总面积在50%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在20%以上,或存在较重的吸入性损伤、复合伤等。

(三)、全身表现

1、小面积、浅度烧伤无全身症状;

2、大面积、重度烧伤病人伤后48小时内易发生低血容量性小克,主要表现为口渴、脉搏细速、血压下降、皮肤湿冷、尿量减少、烦跳不安等;

3、感染发生后可出现体温骤升或骤降,呼吸急促、心率加快、创面骤变,白细胞计效骤升或骤降;

4、其他如尿素氮、肌酐清除率、血糖、血气分析都可能变化。

(四)、吸人性损伤表现

1、吸入性损伤又称呼吸道烧伤,是指吸入火焰、蒸汽或化学性烟尘、气体等所引起的呼吸系统损伤;

2、其致伤因素为热力或燃烧时烟雾中的化学物质,如一氧化碳、氰化物等,这些化学物质能引起局部腐蚀和全身中毒;

3、多见于头面部烧伤病人,面、颈、口鼻周围常有深度伤创面,鼻毛烧毁,口鼻有黑色分泌物;

4、有呼吸道刺激症状,咳炭末样痰,呼吸困难,声音嘶哑,肺部可闻及哮鸣音;多死于吸入性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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