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构式和整体式区别(构式与型式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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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构式和整体式区别(构式与型式之辨)

格构式和整体式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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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式与型式之辨

詹宏伟

提要:本文围绕构式和型式这两个概念的分歧与融合,在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之间、构式语法和型式语法之间建立对话。一方面,构式与型式都表示由若干个词语组成的语言单位,两者意思比较相近。另一方面,由于两者的理论框架和视角不同,各自都有特定的所指。本文从词汇与语法的关系、形式与意义的关系、语言创新的解释等方面,辨析两种语法理论的分歧。最后通过实例分析,提出构式与型式的融合在于构式联接。

关键词:构式,型式,语法,功能语言学,认知

词汇-语法界面关注的是介于词汇和语法之间的由多个词语组成的短语,相关的概念有搭配、短语、词块、语块等。类似的还有构式与型式,这两个概念比较相近,更容易混淆。实际上,构式是认知语法的概念,型式是型式语法的概念,各自都有特定的所指。本文把构式与型式放在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的理论框架下,对两者进行辨别。从词汇与语法的关系、形式与意义的关系、语言创新的解释等方面,辨析两种语法理论的分歧。最后通过实例分析,提出构式与型式的融合在于构式联接。

1. 什么是型式?什么是构式?

在传统语法中,英文单词pattern不是专门术语,没有固定的意思。有时表示句型,如句型操练(pattern drills);有时表示词的组合,如Hornby(1988)把英语动词归纳出25个型式(verb patterns)。本文讨论的型式限于型式语法(pattern grammar)中的用法。所谓型式就是受动词、形容词或名词控制、由经常与其一起出现的一串词语组成的(包括介词、词组及从句等)相对固定的短语(Hunston & Francis 2000:3)。简单的说,型式就是以动、名、形三大词类中某一类为轴心的词组模式。型式中作为轴心的动、名、或形,就是“型式的轴心词”。型式是语法和词汇的交汇点,可以被视为“词汇-语法”视野中搭配概念的延伸。

型式语法进一步发展了新弗斯学派的“词汇和语法不分家”思想和惯用原则。型式语法研究也是语料驱动的,描述的对象是实际使用中的语言,以语料库的索引行为考察型式的原材料,通过大量的语料析出某一词语的型式。型式语法的基本发现是:词语一般都会出现在相对固定的型式之中,词语使用的特定型式与特定的意义相联系。

型式语法认为,在语言学习过程中,型式是学习的重点,它对学习者接受和产出语言都很重要(Hunston & Francis 2000:270)。型式对语言产出作用体现为地道性和流利性。所谓地道,就是像本族语者一样熟练地使用搭配、固定表达及其它型式。流利性表现为,如果学习者掌握了某一词语的型式,他在产出语言的时候就会将这一型式中的词串作为整体说出来,而不是一字一顿。学习者通过学习型式语法的描述,提高识别型式的能力,可以提高语言产出的能力。

型式语法的缺点是内容不全面。型式语法主要是以动词、名词和形容词的型式为中心,关注这些成分与其它成分的接续关系和共现关系,只涵盖了传统英语语法的部分内容,还有很多内容被排除在外。由于它所呈现的只是动词、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如果学习者只是掌握这些内容,那么他们的语言知识也是残缺的(王勇 2008)。

构式(construction)这个概念可以追溯到结构主义语言学,是与成分(constituent)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由两个以上的成分组成的语言单位Hocket(1958:164)称之为“constitute”。在认知语言学中,构式是形式-意义匹配,“任何格式,只要其形式或功能的某一方面不能通过其构成成分或其他已确认存在的构式预知,就被确认为一个构式”(Goldberg 2006:5)。这一定义强调构式意义的不可预知性,此外,达到一定频率的型式也是构式。

认知语言学家 Langacker (2000:8-9)认为,语言是规约化的象征单位的集合。象征结构是音系结构(P)-意义结构(S)匹配的构造。一个象征结构(Σ1)和另一个象征结构(Σ2)结合,就形成更复杂的象征结构(Σ3)。母结构,叫合成结构,子结构叫成分结构。构式是象征 (结构/关系) 的集成(Langacker 2008:161)。

构式内部有三种关系:象征关系 (symbolization)、 集 并 关 系 (integration)、 合 成 关 系(composition)(如图 1 所示)。象征关系联系各个音系极和语义极(图中竖线)。分别在两极的内部,成分结构之间是集并关系(图中横线);母子结构之间是合成关系(图中斜线)。语言研究或构式研究的任务就是要把构式内部的各种结构和关系进行详尽的描述。

2. 构式与型式的辨析

本文把构式与型式放在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的理论框架下,对两者进行辨别。从词汇与语法的关系、形式与意义的关系、语言创新的解释等方面,辨析两种语法理论的分歧。

两个概念所指的语言单位外延不同。型式语法中的型式,指的是受动词、形容词或名词控制、由经常与其共现的一串词语组成的(包括介词、词组及从句等)相对固定的短语(Hunston & Francis 2000:3)。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这里的型式与搭配的意思比较相似:共现的固定短语,而且范围也限定得比搭配更小,专指与“动词、形容词、名词”相关的搭配。

构式是认知语言学的基本概念,指的是象征结构/关系的集成(Langacker 2008:161),所有的语言单位都是构式。词语、短语、分句、句子都是构式,差别只在于复杂程度和抽象程度。因此,构式的外延比型式更宽。

2.1 词汇与语法的关系

传统语法认为词汇和语法是截然分开的。现代语言学很多流派,包括型式语法和认知语法,所持的观点不同于传统语法,认为词汇与语法不分家。不过,“词汇与语法不可分”这一提法比较笼统,两者具体是什么关系,在不同的理论视角下,各自的理解不尽相同。

型式语法所说的词汇与语法不分家,实际的意思是:从型式这种单位的归类看,难以确定是词汇单位还是语法单位,因此,词汇和语法的界限是模糊的。比如:want to 不定式,其结构分析有两种可能性:一是词的层面,即 want 和 to 两个词的共现;二是语法层面,该型式体现了不定式的使用分布。两种分析都有合理性,因此,可以说,语法分析要考虑词汇特点(Hunston & Francis 2000:250)。

词汇语法虽然不可分割,但是,还是有一个孰轻孰重的问题。新弗斯学派的代表人物Halliday和Sinclair,都提出“词汇-语法”说(lexical grammar)(Sinclair 2000)(lexicogrammar)(Halliday 1985/1994),认为词汇和语法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不可分割的连续体。以词汇为中心还是以语法为中心?这是两个词汇语法理论的关键区别所在。存在视角差异:用词汇的眼光看语法,用语法的眼光看词汇。例如:Gledhill(1996)在医学文章语料中发现,leads to多用于描述化学反应过程,led to则多用于叙述研究的活动。

1)a. These observations led to comparative studies.

b. Response to DNA damage leads to an arrest of the cells.

对于这一现象,语法中心论的解释是:时态的选择由情境(时间参照)决定,情境是语法选择的推动力,或者说动因。型式语法的分析,直接从词形的入手,把led to和leads to看作两个彼此独立的短语,而不是同一短语的不同时态形式,各自有不同的搭配,各自表达不同的意思。型式语法信奉词汇中心论,或词本论(lexical approach, Sinclair1999),时态被直接打包(comes as part and parcel)进整个短语(Gledhill 1996)。语法选择是由词语(搭配)推动的,甚至说语法是可有可无的。

认知语言学理论(构式语法)完全摒弃了传统的词典-语法模式(Taylor 2012:8),认为语言知识不是词汇和语法知识的总和,而是互相联系的网状构式知识。语言知识就是关于构式的知识,学习语言就是学习构式。词语只是不同复杂程度的构式单位的一种。可以说,词汇层的构式融合了词汇和部分语法,构式还包括大量的词汇层以外的内容。

语言系统的构架由语义域和语音域、语法和使用事件四个交叉对应的维度组成(Langacker 1987:77)。前两者的对应是象征关系(symbolization),后两者是编码关系(coding)。这里的语法是语言中规约的音义匹配的象征结构的总汇。具体的语言使用过程中,目标结构要么从语法中提取现成的单位,要么即时形成。目标结构的语音和语义也是象征关系,分别将语法总汇中的语音潜势和语义潜势编码化。

语法不再是简单的“时体态,性数格”等范畴的总和。就广义而言,语法是语义内容的一切象征方式和组织方式(Langacker 1987:12)。

2.2 形式与意义的关系

形式与意义的关系是语言学或语言哲学的根本问题。不同的语言流派有不同的观点。

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认为,语言符号系统由所指和能指组成,两者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arbitrary)。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都是以意义为研究中心,在形式与意义的关系方面,都有别于索绪尔的任意性。认知语言学认为,形式与意义的联系是通过象征方式(symbolization)建立的。功能语言学也认为,形式与意义的联系不是直接的,语音层与语义层之间以语法层为连接,这就是语言的三层次(Halliday 1985:11)。

关于音义联系的中间纽带,认知语言学与功能语言学略有不同。功能语言学认为,语音—语义的联系通过语法形成,语法指的是语言单位的组织方式,如选择、修饰、词序排列等。认知语言学认为,语音—语义的联系是象征关系(symbolization)。语法是象征性的,是基于使用的(usage-based),更强调人的认知方式在建立语音—语义关联中的作用。

型式语法认为形式与意义不可区分;形式与意义相联系(associated)。主要依据如下:(一)不同的型式与不同的意义相关联。用于不同的型式中的同一个单词,意义不同。(二)相同的型式与相同的意义相关联。用于同一型式的不同单词,意义相似。但是,否定联系的强度,型式与意义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不可预知的。

型式语法如何分析形式与意义的联系?通过聚类归纳和横向比较。聚类归纳,指的是用“意念群”(notional group),将多个意思或功能相近的型式联系起来。如表达“吃喝”相关意思的型式有 V n, V from n, V on n, V n on n 等。实例如:ate

biscuit, drink from the bottle, chew on his toast, fed the baby on milk。横向比较,指的是类似型式的比较。为什么同一个意念群内,表达相近意思的型式有多种多样?型式语法借用Halliday的功能语法、语义角色、分布。不同的型式中,角色相同,似乎意义也相同(至少没有提出不同)。如:

2)a. He loaded cartons into the van.

b. He loaded the van with cartons.

构式语法,乃至认知语言学,认为任何形式的选择都有动因。形式的变化反应了概念化的差异,概念化就是意义(Langacker 1987:5),因此,形式也有意义。语法构造体现说话人对经验世界的识解,语法构造的选择都有语义动因。

构式语法认为,在上例中两个句子是两种不同的构式,第一句是致使移动的构式,第二句是致使句的变体,两者意义是有区别的。第二句的意思是车子(近乎)装满了箱子,而前句没有这层意思(Anderson 1971)。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情境,地上只有两个小箱子,旁边有辆车。这时,我们基本不会说He loaded the van with cartons,但是,用前一句没有任何问题。

用认知语法或构式语法理论,可以给两个句子作统一的解释:介词短语中的名词是边缘成分,动词后的名词是核心参与者(core participant),核心参与者紧邻动词,从距离相似性来看,所受的影响较大。所以,第二句说的是车子受到影响(被装上了箱子),而且是整体的。第一句是致使移动的构式,描述某物的位置变化及路径。而且,从论元角色(参与者)来看,Goldberg(1995:178)进一步指出,load 的致使构式中 with 短语是非核心成分,所以省去 with 短语,句子在语法上没问题。load 的致使移动的构式中,三种角色都必须突显(profiled),缺一不可。

2.3 对语言创新的解释

语言是在不断的创新中发展的,语言使用中存在大量新奇生造的表达。这些新的表达大多违反了传统的语法规则,很难用原有的规则解释。型式语法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

型式语法的基本假设是,某个型式中的共现词语数量是固定的。这显然不符合语言创新性的事实。某个型式的共现词语集合中,不断地有新成员加入,就是词语活用。如用于双宾结构的动词数量永远无法确定,有些是常见的双宾动词(give sb a book),有些是不太常用的(bake sb a cake),还有些是即时产生的,无法穷尽。

如何解释型式的活用和创新?型式语法采用的是类比(analogy),认为活用的词A可能类似于另外某个词B的用法,所以A套用了B的型式。例如:动词以非谓语结构为宾语时,有的动词后接不定式,有的后接动名词,这就是两种型式V to-inf、V -ing。哪些动词接不定式,哪些接动名词?很难给出确切的答案。有些动词两种型式都可以,有些动词只能用于其中的一种型式。更为复杂的情况是,个别词不守规矩,原本只用于V to-inf型式的,偶尔也“客串”到V-ing型式中。这种现象,一两例还可以说是误用,如果多了,那就是语言创新,不可能视而不见,无法回避。必须从描述性视角(而不是规定性),接受语言事实,并给出解释。

Hunston & Francis(2000:98)列举了几个相关的例子,动词 attempt 原本只用于V to-inf型式,但语料库中发现它也用于V -ing型式(Paul did not attempt qualifying for Winbledon),而且频率高达18。型式语法的用类比机制提供解释,认为attempt的新用法可能受try的影响。也就是说,try是两栖动词,既可用于V to-inf型式,也可V-ing型式,attempt语义接近try,所以attempt也变成了两栖动词,新增加了接动名词的用法。

型式语法的解释看似合理,但缺乏概括性。为了解释型式的活用,不得不为每个词找一个假想的近义原型词。不一定能找到对应的原型词,而且也不一定能令人信服。

构式语法用构式压制(coercion)来解释这种现象。构式语法认为构式具有整体意义,词项有词项义。当某一词语被运用于某一特定构式中且当两者的语义和用法表现出不兼容时,构式往往处于“强势位置”(imposing position),它可强制性改变词语的语义和用法,迫使两者取得协同。Michaelis(2005:51)将构式压制原则(the Overriding Principle)明确定义为:如果一个词项与它的形态句法环境在语义上互不兼容或出现误配,这个词项的意义就应顺应它所嵌入的构式义。例如,双宾构式可以对动词压制。kick是单及物动词,只有两个角色:施事、受事。当它用于kick him a ball时,由于受到双宾构式的压制,构式给词项kick添加了一个论元角色——接受者,于是kick就获得了双宾动词的意义,表示以“踢”的方式来传递物品。

同样地,构式压制也可以解释动词attempt活用于V-ing型式。我们先分析attempt在两种结构中的词义是否相同。明显,attempt doing sth.的词义表示“指望(某事件)”,不同于 attempt to do sth.企图/打算(采取某行为)。类似地,try to do, try doing意思也不一样。

3)a. Paul did not attempt qualifying for Winbledon. 他不指望温网资格赛。

3)b. Paul did not attempt to qualify for Winbledon. 他不想参与温网资格赛。

那么,attempt的新意思是哪里来的?构式语法认为,由于V-ing构式义的压制,原来不兼容的词项意义发生了归顺,从而产生新的意义。V-ing的构式义表示某种经历,V-不定式的构式义表示某种想法;所以前者表达已然发生的动作,后者表达未然发生的动作;V-ing构式一般性的倾向,V-不定式表示具体的动作事件(Langacker 2008:439-440)。英语中把这两个构式放在同一个句子中并不矛盾:I like playing basketball, but I don't like to play basketball with him. (我喜欢打篮球,但不想和他打)。

3. 构式与型式的融合:构式联接

型式语法认为,用于同一型式的不同单词,意义相似,相同的型式与相同的意义相关联。在解释型式与词项的关系方面,型式语法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对于某特定型式,哪些词项可用于该型式?哪些词项不可用于该型式?---- 如果两个单词都可用于该型式(如动词A、B,分别用于双宾结构),但频率差别很大,一个频率高,一个频率低,他们的意义相同吗?如果不同,如何解释这种差异?

这些问题型式语法自身无法解释,构式语法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构式语法根据构式的抽象程度或图式化程度,区分不同的语言单位:单词、固定短语、习语、半固定短语,抽象构式(如双宾构式等论元构式)。单词的图式化程度较低,抽象构式的图式化程度最高,因为这种构式不是具体的词,而是由几个槽位组成。型式(即半固定短语)相当于半固定的构式(partially-filled construction),由若干槽位和固定的单词混合组成,其图式化程度位于语言系统的中间。构式的槽位上可以由不同的单词填充。构式槽位的填充词如何允准?如何分析构式与填入槽位的单词之间的关系?

上述问题就是围绕构式(或型式)与相关词项的共现和互动关系,被概括为“构式联接”(collostruction,或译“构式搭配”,Stefanowitsch & Gries 2003)。构式与词项的互动是双向的,它们的共现搭配可以看作构式吸引词项,也可以看做词项吸引构式。构式对词项的吸引的意思是,围绕某一特定构式,调查在这构式的特定位置上,哪些词汇是被强烈吸引的,哪些词汇是被排斥的?语法结构中某一特殊位置对词汇语义性质的偏好程度。构式联接分析的应用范围很大,除了半固定构式(或型式),还可用于分析语言各个层次的结构或单位。构式联接分析以语料库数据为基础,通过软件 Coll.analysis 运算,以量化的形式得出构式联接强度,体现构式与词项的吸引力大小(Gries 2007;詹宏伟 2013)。构式联接强度类似于搭配强度(Z值或 MI 值)。计算搭配力的思路,源于Halliday(1966),他提出了一套语料驱动的搭配分析概念:node(节点词)、span(跨距)、collocate(搭配词)。基于这些概念和语言概率观(Halliday 1991),才有搭配的统计测量:就是测量搭配词串在语料库中出现概率的显著程度。搭配的统计测量手段主要有两种:Z 值测量和 MI 值测量(见卫乃兴 2002)。但是,不足之处是只单纯的考虑词汇层面的共现概率,没有考虑词汇之间的共现和共选还受句法关系这一因素的影响。构式联接能够有效地克服这个问题。

为了进一步展示型式语法与构式语法的分歧与融合,结合实例,从两个视角分析同一现象——“it 作形式主语的句型”。

型式语法认为,某一特定的型式通常与某种意义的词语相联系。以“it 作形式主语的句型”(it v-link ADJ to-infinitive/ that-clause)为例,如 It’s illogical to believe,用于该型式中的形容词有相似性,都表示评价意义(Hunston & Francis 2000:79-80)。但是,这种概括比较笼统,Romer(2009)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成两种型式:

●带不定式的 it 形式主语句 (it is (ADV)ADJ to-infinitive,简称“不定式型式”)

4)a. it is necessary to look briefly at the concerns of this type of genre.

●带从句的 it 形式主语句 (it is (ADV)ADJ that-clause,简称“从句型式”)。

4)b. it is clear that Aristotle intended something much broader.

Romer(2009)通过分析学术英语语料库中it作形式主语的用例,发现两个型式的意思虽然比较相近,但不完全等同,他们的意义和功能各有特点,他们的共现形容词也各有侧重。在“不定式型式”中,最常见的形容词是important;带“从句型式”中,最常见的形容词是true。从功能的比例分布来看(如图 3),两种型式大体上是互补的。“it 不定式型式”侧重表达理想期望或难度,两种比例之和超过七成;“it从句型式”侧重用于判断命题的真实性,所占比例达76%。

从认知语言学来看,这一分析结果还不是终结性的,还需要从深层的概念结构,解释两种用法/意义的理据。为什么特定构式有特定意义,如何相联系。

认知语法(Wiezbicka 1988;Langacker 1991)对这两种结构有深入的分析,认为差异在两个方面。Langacker 所讨论的对象是从句和不定式短语充当宾语成分,与充当外置主语相差不大,可以借鉴。

差异之一是语境定位(grounding),说话人将话语中的事件与现实语境建立联系。语境定位的主要语法手段是时体、情态等(tense, aspect, modality)。从语境定位(grounding)的格局来看,that从句是 finite 句,含有完整的语境定位(G(Q(I(T)))),不定式短语是非谓语结构(non-finite),缺乏语境定位(Q(I (T)))。

差异之二是识解的主观度/客观度。认知识解的视角是观察的角度,体现为话语中的人称。Wiezbicka(1988:164-65)认为不定式短语是主语的第一人称视角,比较主观。that从句的视角是他者视角,客观度更高。另外,客观度的差异也与引导词有关。that 引导词,通过拉长主从句的距离的像似性,具有将命题客体化(objectify)的功能。相关的例子是,引导词that的隐现,导致宾语从句意义的差别。根据路径-目标意象图式(path-goal),不定式引导词to(He did it just to annoy her),与方向介词to(They walked to the store)有共通之处,路径的去向类似于动作过程的目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that从句有语境定位,客观度高,表示一定的命题内容,所以,与之共现的形容词表示命题判断的意思(validity)。不定式短语没有语境定位,表示作为目的的未发生的动作或事件。所以,共现的形容词主要表示理想、期望或难度的意思。

4. 结语

语言研究的典型特点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对于同样的语言事实,不同的语言学流派,由于视角不同(或者说理论基础不同),往往会有不同的结论。本文围绕构式和型式这两个概念的分歧与融合,结合具体的实例,在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之间、构式语法和型式语法之间建立对话。

从大的背景看,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属于同一个阵营,都以语义研究为中心,与形式语言学对抗。认知语言学,以体验主义哲学为基础,认为语言体现了人们对世界的经验及对世界的感知和概念化等认知方式。认知语言学的语言观有三个特点:以人为本,以语义为中心,基于语言使用。认知语言学更侧重人本主义和体验主义,对于意义的分析更为细致和深入。对于什么是语法,什么是意义,认知语言学有独特的革命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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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次发表在《外语与翻译》202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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