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解释)

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是“到……去”《为学》:“吾欲之南海”,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解释)

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之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是“到……去”。《为学》:“吾欲之南海。”

指示代词,相当于“这个”、“这”、“这种”等。《廉颇蔺相如列传》:“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他”、“它”、“它们”、“他们”等。《论积贮疏》:“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郑伯克段于鄢》:“爱共叔段,欲立之。”

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捕蛇者说》:“君将哀而生之乎?”

第二人称代词,相当于“你”、“您”。《汉书·蒯通传》:“窃闵公之将死,故吊之。”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修饰、领属的关系,相当于“的”。《邵公谏厉王弭谤》:“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一般不必译出。《师说》:“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定语后置的标志。《劝学》:“蚓无爪牙之利。”

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词(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作“得”。《捕蛇者说》:“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用宾语前置的标志。《师说》:“句读之不知。”

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补足音节,没有实义。《赤壁之战》:“顷之,烟炎张天。”

用在“前”、“后”、“内”、“外”等词语和它们的修饰语之间,表示对方位、时间、范围等的限制。《教战守策》:“数十年之后,甲兵顿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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