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违反公司出行规定受伤)
案 情
某日,胡某公司领导让胡某坐火车去外地护理患病住院的员工。胡某同意去外地照顾同事,但没有坐火车,而是自己开车前往,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胡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胡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 析
公司认为,胡某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坐火车,而是自行驾车前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作行为,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经调查,胡某虽然违反公司规定,自行驾车前往外地,但仍是在去外地照顾同事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因工外出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胡某应认定为工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作的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最终,胡某被认定为工伤。
依
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