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的记忆(云南这十年)
9月14日上午,中共云南省委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司法工作专场发布会,云南省司法厅相关领导向媒体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并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统筹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省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积极推动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组建巡回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101场次,直接受众达到40万余人次。统筹法治工作部门和各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开展全领域、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推进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述法办法、约谈办法,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和督察考评制度,形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4个协调小组积极推动、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头并进的组织领导体系。
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研究起草、出台《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云南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搭建起法治云南建设的“四梁八柱”,细化81项具体指标和26项定量指标,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
规范行政立法保障社会发展
全面规范行政立法行为,出台全国首个省级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明晰立法范围和职权,明确起草和审查部门职责边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坚决克服立法部门化倾向,不断提高立法质效。
10年来,以省政府议案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59件,制定省政府规章42件、修改97件、废止31件。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深入开展,全省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国家公园管理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等法规规章,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实现“一湖一条例”,全省生态高颜值不断刷新,生物多样性保护走在全国前列。
在服务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方面,制定边境管理条例、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沿边开放新优势不断凸显。在保障民生福祉方面,制定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幼儿园行政许可管理办法、退役士兵安置规定、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法规规章,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送去法治温暖。
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积极推动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为执法戴上“紧箍咒”、穿上“防护服”,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目前,全省公告行政执法主体8458个、执法人员20.7万余名,2021年共评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卷32.7万余件。推动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创新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认同感、获得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加强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分2批次公布全省125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大幅减少了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2021年全省共办理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38.7万余件。开展“千名律师助万企”活动,由1000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深入1.1万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370余家律师事务所与560个商会签订合作协议,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各领域,人民群众对全省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从2017年的91.09%上升到2021年的97.60%。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积极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会同省财政厅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审查全省10个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审查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指导昆明市、丽江市、楚雄州向所辖乡镇(街道)下放县级行政执法权885项,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制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聚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完成省级层面改革任务,成立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推动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10年来,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万余件,案件年均增长率达20%以上,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等纠错决定3072件、纠错率21.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大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
坚持守住安全底线和法纪红线
加强风险防控,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监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强化监狱安全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常态化开展监狱综合治理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打造罪犯分类教育、监区文化教育、社会帮教三大品牌,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21 N”核心制度体系。刑罚执法水平不断提高,全省监狱已全部建立刑罚执行办案中心,彻底实现刑罚执行从“形式审查”向“实质审查”、监督机制从“宽松软”向“严紧硬”的转变,连续5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等“四无”目标。
构建以“四区”和“五中心”为基本框架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模式,首创的戒治医护、营养调理、康体指导和心理支持“四个处方”等特色戒治方法被司法部在全国推广,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累计为社会回送守法健康公民25.7万余名,连续4年实现无毒品流入、无重大疫情等“六无”目标。
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率先在全国成立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组建省社区矫正管理局,推动建成调查评估和奖惩审核委员会132个、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129个、社区矫正教育基地76个,“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选派1024名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10年来,全省累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20万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法治惠民服务质效全面提升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列入省政府年度惠民实事,围绕“一条主干、四张网”模式,建成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5923个,实现州(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累计为群众办理服务事项50万余件;建成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累计访问920万余人次,提供全业务、全时空自助式服务70万余人次;建成12348热线平台,提供“7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解答群众来电法律咨询54万余件次;铺设“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7130台,基本实现法律服务“指尖办”和“键上办”;建成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完成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实现群众一次申请、三台互查、多项联动,云平台被评为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
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律师行业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建设深入推进,设立云南省律师协会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成功承办第30届亚洲律师协会会长会议,引导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在老挝、缅甸、柬埔寨、泰国、斯里兰卡以及美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设立15家境外分支机构。10年来,全省律师事务所从532家发展到1042家,增长96%;执业律师从5614人发展到1.41万余人,增长151%,每万人拥有律师数位居西部第二位,彻底消除“无律师县”,社会公众对律师工作满意度排名全国第一,云南从“律师大省”稳步迈向“律师强省”。
公证执业区域全省一体化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增加至92项,“跨省通办”公证事项扩展至4项,16家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重预防,强解纷,促分流”赋强公证模式在全国推广,云南公证工作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法律援助持续降槛扩面,援助范围扩大至32项,22类人群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全省16个州(市)和84个县(市、区)实现刑事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2819个,重点做好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筑牢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巩固1.6万余个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阵地,推动建立涵盖医疗卫生、道路交通、物业管理、旅游消费、劳动争议等领域63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292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建立608个人民调解组织,在8个涉边州(市)建立402个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形成以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小组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调解网络。
组织全省18.3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了“筑牢第一道防线、助推平安云南建设”“万人进千村帮万户”“促稳定、迎国庆”“控疫情、促复产”等10余个专项活动,聚焦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金融保险等领域,集中力量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10年来,全省共调解矛盾纠纷59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近90%的矛盾纠纷都化解在基层一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打造深入乡村社区、田间地头的法治文艺宣传队5000余支,建成各级各类法治教育基地(中心)580个、法治文化长廊、广场(公园)850个,法治文化墙、图书角等村级法治文化设施13490个,建成以云南普法网和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各类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216个新媒体普法平台为延伸,1321个政务类法治栏目微信、微博为补充的新媒体普法宣传矩阵。
首创“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的边疆民族地区普法“五用工作法”得到广泛运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有效融入立法、执法、司法环节以及各类公共管理服务,普法责任主体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的“大普法”格局基本建立。
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
坚持推进数字法治和智慧司法建设,司法行政信息化应用水平持续提升。推进司法行政“一网”“一平台”“一中心”建设,网络覆盖范围从原来的148个单位延伸至1560个单位,实现全省100%覆盖。建成司法行政业务视讯平台,为省市县乡四级提供了可视化、即视化服务功能,为社区矫正管理、应急处突指挥、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应用系统提供了完善的视频功能支撑,打通了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在全国率先建成司法厅应急处突指挥中心,初步实现业务系统数据汇聚和一体化呈现,受到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多次肯定。组织研发的公共法律智能咨询平台所提供的智能咨询服务,占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单日咨询总量的80%以上。推进云岭智慧监狱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了可视化指挥调度、刑罚执行业务网上办理。建成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实现定位监控、数据治理管控等功能。研发人民调解手机App,在全国首家实现了系统、App、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的人民调解信息化应用。
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取得新成果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3个、示范项目5个,楚雄州牟定县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40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之一。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共有2个城市、58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1个、省级示范村(社区)845个。
制定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司法所工作规范等制度,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专项创建活动,以司法所“四室一站”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全面统筹硬件和软件建设,统一规范司法所外观和标识标牌,健全完善司法所业务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履职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共创建176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打造120个“国门”司法所,2021年有22个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夏体雷 摄影报道
责编 吕世成
校对 郭毅
审核 何晓宇
终审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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