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不超标)
导读
自11月1日公安交管部门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悬挂临时标识的超标电动车上路明显减少。面对严查严管,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主动起了歪脑筋,企图用改装的方式逃避监管。如何判断电动自行车是否超标?以下四点请您留意:
北京市交管局警官贾荜璋作客《汽车天下》
整车质量不能超过55公斤;
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5公里/时;
必须有“脚蹬子”;
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间距不超过1.25米。
交管部门提示,将重点查处五种交通违法:
一是领取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满后继续上道路行驶的;
二是驾驶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三是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
四是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是电动自行车其他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朝阳交警国贸桥下实施“小兵团”执法
北京市交管局警官邹舒作客《汽车天下》
北京市交管局警官邹舒在《汽车天下》节目介绍了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具体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认定为过渡期后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如果是拼改装的行为,罚款500—1000元。具体来说,对于拼改装电池、拼改装电机,以及改变车身等严重的情况,罚款1000元;对改装车座、车棚,这类较轻的拼改装行为,罚500元。
对于反复驾驶拼改装车上路行驶,还有驾驶拼改装车上路行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罚款的同时要收缴拼改装车辆。
临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停
交管部门再次提示,对于悬挂临时标识的、拼装的、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是不能领取白色式样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尽快自行处理;如有出行需求,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到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同时要正确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牌证,骑行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规定,不要对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保障骑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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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交通广播《汽车天下》栏目
来源: 北京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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