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云南保山市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4月27日,记者从保山市召开的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保山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保山市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供图

保山市先后印发实施了《保山市城市生态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保山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筑牢滇西生物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和意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着力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

近年来,保山市不断加强珍稀濒危、极小种群和特有物种的拯救保护,严格自然保护地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5121.7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6.87%,森林覆盖率达69.83%,森林蓄积量达到1.24亿立方米,区域内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了有效保护。

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云南保山市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1)

保山市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供图

保山市还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部署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209户“散乱污”企业完成分类处置工作,全市淘汰黄标车5852辆,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货车1258辆;通过“划、立、治”,完成8个县级及以上、12个“千吨万人”和55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市323个行政村完成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治理率达36.25%。

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云南保山市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2)

保山市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供图

五年来,保山中心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8.4%、98.9%、98.9%、99.2%、99.7%,逐年上升;全市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地表水达标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完成省下达考核目标任务。

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云南保山市积极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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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全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保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和支撑。”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明彦表示,保山市将扛牢扛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巩固提升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水平,奋力开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云南网记者 杨艳鹏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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