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婚内侵害妻子获刑(河北一男子婚内强奸妻子获刑8个月)
河北一男子婚内强奸妻子获刑8个月:17日,邯郸市磁县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男子赵某在妻子王某提出离婚诉讼期间,强行与王某发生关系,因为遭到反抗未能得逞。事后,王某将赵某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赵某与王某处于分居状态,且王某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此情况下,赵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王某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判处赵某有期徒刑8个月。(河北日报)
据了解,男子赵某与被害人王某系夫妻关系,因为感情不和,王某于2021年4月22日向磁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月30日下午,被告人赵某酒后找到王某,趁机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王某竭力反抗且处于月经期,赵某强奸未遂。事后,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
主审法官认为,赵某与被害人王某处于分居状态,且王某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此情况下,赵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王某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鉴于赵某与王某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孩子年龄尚小,王某希望法庭能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并提交了谅解书。随后,二人经调解离婚。
通过庭审,被告人赵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准确。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强奸未遂,依法可减轻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律人士提醒:强奸罪的客体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即性自主权。妻子首先是具有自由人格的人,然后才是负有特别义务的配偶,结婚证书不是丈夫强奸妻子的许可证。我国刑法并未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的犯罪主体之外,丈夫在非正常或不稳定的婚姻关系中,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来源:@河北日报)
江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一工作人员被网络举报骚扰女性,22日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该工作人员已停职接受调查。
11月21日,一名女子在微博发文举报称,自己遭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罗某骚扰,同时附上其与罗某在KTV的暧昧照片,以及两人的部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22日凌晨,亭湖区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发现亭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罗某网络舆情后,亭湖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启动调查程序。目前,亭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罗某已停职接受调查。
引狼入室!无业男子被女子收留后反而奸杀好心人表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公布一起案件。今年7月,深圳女子黄某在回家路上结识一男子,因对方无业且无居住地,黄某出于好心将其收留,不想引狼入室。该男子与黄某同住的表妹发生争执后,实施强奸行为并将其杀害。最终,男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深圳晚报)
男子假冒警察操控未成年人盗窃被判11年:2018年6月开始,江苏宜兴男子华某假冒警察身份,威逼利诱未成年人赴江苏、安徽等地盗窃钱物25次,涉案金额近30万元。今年2月,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华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华某提出上诉,法院日前二审维持原判。(正义网)
疑为抗争小区业主“遛狗不牵绳”,女子从32层跳楼坠亡
近日,有网友爆料,家住湖北武汉某小区的女子卢某13日凌晨从32层坠楼身亡,家人从其手机信息发现,其死因可能缘于“一条狗绳”,引发舆论关注。根据卢某的微信记录,其在上班途中曾被小区里没牵绳的宠物狗追逐,受惊吓后责问狗主人为何不牵绳,遭到几名一起遛狗的老太太反击。之后双方矛盾一直持续,并且不断升级。有邻居称,该小区一直存在不牵绳遛狗现象。出事前卢某曾多次在业主群反映,留言要“以命相抗”。目前,卢某家属已将相关资料递交警方并正式报案。(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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