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到九品官职(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 东汉延康元年(220年)曹魏建立前夕,由吏部尚书陈群提出《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一品到九品官职?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品到九品官职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央政府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 。东汉延康元年(220年)曹魏建立前夕,由吏部尚书陈群提出。《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最早汉代推行察举制,因缺乏客观标准,长久以来为门阀把持,乃至贿选之风极盛。曹魏时,以陈群之议,定九品中正制以选拔人才。其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的官员任「中正」[1],中正必须是二品现任中央官,中正以簿世(谱牒家世)、行状(才干、道德)、乡品(中正鉴定)为标准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中正给乡品前先列某一层次,即所谓「辈目」,先由小中正(郡)列入记录,再报大中正(州),最后转呈司徒,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曹魏时对人才的提升和使用有重要作用,如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大中正亦可推荐小中正,但无权任免。陶侃亦曾任中正。咸熙二年(264年)以六条作举荐标准:
忠恪匪躬
孝敬尽礼
友于兄弟
洁身劳谦
信义可复
学以为己
中正制每隔三年清理调整一次,有所上下,言行有修者则升之,如由五升四,道义有亏者则下之,如自五退六。
影响
九品中正制是要改进汉末察举之颓风,汉末人口流徙,户籍紊乱,乡论不能行,于是以该地贤者,评论当地之人士优劣,以代乡论。但到了西晋时实际上官员都从世家大族中选定,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情况。为防止庶族假冒士族,世家大族便编写谱牒(家谱),谱牒学成为一门学问。
中正制只重家世,不问贤愚,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都以此制选官,久之造成社会风气浮靡,世族弟子终日清谈,不问国事。世族为维持门第血统,婚姻必择门当户对。到了隋代,随着门阀制度的衰落和科举制实现,此制终被废除。
参考文献
^ 《太平御览》卷265引《傅子》:「魏司空陈群,始立九品之制,郡置中正,评次人才之高下,各为辈目,州置都而总其议」;又引应琚《新论》曰:「百郡立中正,九州置都士,州闾与郡县,希足束如马齿,生不相识面,何缘别义理」;又引《吴志》:「习温为荆州大公平,大公平,即州都也。」
宫崎市定着,韩升等译:《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北京:中华书局,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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