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古代重要思想家(苏先生读史黄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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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1610年9月24日-1695年8月12日),浙江余姚人,字太冲,一字德冰,号南雷,别号梨洲老人、梨洲山人、蓝水渔人、鱼澄洞主、双瀑院长、古藏室史臣等,学者称“梨洲先生”。
明末清初经学家、史学家、思想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教育家。“东林七君子”之一黄尊素长子。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
“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主张以“天下之法”取代皇帝的“一家之法”,从而限制君权,保证人民的基本权利。黄宗羲的政治主张抨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黄宗羲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与顾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并称为“明末清初五大家”。与陕西李颙、直隶容城孙奇逢并称“海内三大鸿儒”,亦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
黄宗羲学问极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一生著述多至50余种,300多卷,其中最为重要的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葬制或问》《破邪论》《思旧录》《易学象数论》《明文海》《行朝录》《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黄宗羲出生于绍兴府余姚县,父黄尊素,天启中官御史,东林党人,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受酷刑而死。
1628年,天启朝冤案获平反。黄上书请诛阉党余孽许显纯、崔应元等。五月刑部会审,出庭对证,出袖中锥刺许显纯,当众痛击崔应元,拔其须归祭父灵,人称“姚江黄孝子”,明思宗叹称其为“忠臣孤子”。
黄宗羲发愤读书,又从学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得蕺山之学。1642年,黄宗羲北京科举名落孙山。。1645年五月,清军攻下南京,弘光政权覆灭,黄宗羲乘乱脱身返回余姚。黄宗羲变卖家产,召集黄竹浦600余青壮年,组织“世忠营”响应。1646年兵败,因清廷缉拿,避居化安山。1649年出使日本乞兵,未成而归。遂返家隐居。
1650至1654年,黄宗羲遭清廷三次通缉,期间家祸迭起,弟宗炎两次被捕,几处极刑;儿媳、小儿、小孙女病夭;故居两次遭火。始著书讲学。1663至1679年,黄宗羲设馆讲学,撰成《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等。1680年,康熙帝命地方官“以礼敦请”赴京修《明史》,黄宗羲以年老多病坚辞。是年黄宗羲始停止讲学,悉力著述。1683年,参与修纂《浙江通志》。
1690年,黄宗羲年已八十,曾至杭州、苏州等地寻访旧迹,拜访朋友。次年,应新安县令之邀为汪栗亭《黄山续志》作序。1692年,黄宗羲病势沉重,闻知贾润刊刻其《明儒学案》将成,遂抱病作序,由黄百家手录。
1695年8月12日,黄宗羲久病不起、与世长辞。在病中曾作《梨洲末命》和《葬制或问》,嘱家人丧事从简,“安放石床,不用棺椁,不作佛事,不做七七,凡鼓吹、巫觋、铭旌、纸幡、纸钱一概不用”。黄宗羲多才博学,于经史百家及天文、算术、乐律以及释、道无不研究。尤其在史学上成就很大,而在哲学和政治思想方面,更是一位从“民本”的立场来抨击君主专制制度者,堪称是中国思想启蒙第一人。他的政治理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访录》一书中。
明儒学案一书计十三篇,该书通过抨击“家天下”的专制君主制度,向世人传递了光芒四射的“民主”精神,这在当时黑暗无比社会环境下是极其难能可贵的。黄宗羲在开篇就阐述人类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他说设立君主的本来目的是为了“使天下受其利”、“使天下释其害”。
对于君主,他的义务是首要的,权力是从属于义务之后为履行其义务服务的。君主只是天下的公仆而已,“对君主“家天下”的行为从根本上否定了其合法性。黄宗羲认为要限制君主的权力,首先得明辨君臣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来说:“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都是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因此,君主就不应该高高在上,处处独尊的地位。就应该尽自己应尽的责任,即为天下兴利除害。否则就该逊位让贤,而不应“鳃鳃然唯恐后之有天下者不出于其子孙”。至于为臣者,应该明确自己是君之师友,而不是其仆妾,“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如果认为臣是为君而设的,只“以君一身一姓起见”,“视天下人民为人君囊中之私物”,自己的职责只在于给君主当好看家狗,而置“斯民之水火”于不顾,那么,这样的人即使“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因为“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这就是黄宗羲的君臣观。
黄宗羲提出的限制君权的另一主张就是设立丞相。提出设宰相一人,参加政事若干人,每日与其他大臣一起,在便殿与天子共同议政。宰相设政事堂,下分若干房,分管天下庶务;“凡事无不得达”。黄宗羲的新民本思想集中体现在《留书》和《明夷待访录》。黄宗羲像以来中国政治“有乱无治”弊病的根源在于秦“废封建之罪”,进而以“托古改制”的方式主张效法古代“封邦建国”的诸侯自治制度,退而求其次,则应效仿唐初设置“方镇”以屏藩中央的制度。这实际上是一种制衡中央集权的地方自治设想。
黄宗羲主张用“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并提出了“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思想命题。包含了以万民之公法治理天下的法治思想。黄宗羲特别重视学校的作用,把学校的功能定位为指导政治、引导舆论的场所,提出“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公其非是于学校”的政治主张。他提出了“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和“必以力行为工夫”的重要哲学命题,还提出了“一本万殊”与“会众合一”辩证统一的认识方法论。 黄宗羲认为,设立学校,不是为了养士,更不是为了科举,而是“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
黄宗羲反对单一的科举取士,主张使用多种渠道录取人才,以制度防止高官子弟凭借长辈权势在录取过程中以不正当的方式胜过平民。黄宗羲在今浙江宁波、绍兴等地办学讲学,培养了很多学生。著名弟子有万斯同、万斯大、全祖望、章学诚、邵晋涵、仇兆鳌等。
史料概念十分宽阔,不仅包括历史人物、事件、典章法令等,也包括建置沿革、山川变异,甚至是乡邦文献所记的亭台楼阁也作为史料予以考证、保存。
黄宗羲十分注重史学主体即史学家在治史中的作用。《明儒学案》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史专著。它开创了中国编写学术思想史的先河,标志着中国学术史体裁的主要形式——学案体臻于完善和成熟。
《明儒学案》基本上把所有明代重要思想家都包罗进去了;从学派上看,既叙述了以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各派,又叙述了以吴与弼、胡居仁、娄谅为代表的程朱理学各派,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内容丰富的哲学史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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