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第三卷全文(聊斋志异卷二4野狗)

聊斋志异第三卷全文(聊斋志异卷二4野狗)(1)

聊斋志异卷二第4个故事《野狗》

聊斋志异卷二的第4个故事《野狗》讲述的是清顺治年间山东于七农民起义被镇压后,清政府实行残酷的株连斩杀,遍地尸体,乡民李化龙为躲避清兵斩杀诈死,但却看到了状如野狗的怪兽在吸食尸体脑子的恐怖景象,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聊斋故事。

附于七之乱史实:

于七之乱是指清顺洽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 民起义,自首事至失败,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于七,名乐吾,字孟熹, 行七。明崇祯武举人,山东栖霞县人。顺治五年(1648),他领导起义农民 占据锯齿山。七年(1650),攻宁海,杀死登州知州。后清政府笼络招抚, 授于七栖霞把总。顺治十八年(1661),于七不堪压迫,再度起事,以锯 齿、 昆嵛、鳌、招虎诸山为根据地,活动范围及于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 海等县。清廷命禁军及山东总督统兵会剿。康熙元年(1662)春,于七溃围 逃去。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事见《清 史稿》、《山东通志》、《续登州府志》、《栖霞县志》等书有关记载。

译文

于七之乱,杀人很多。乡下人李化龙,从山中逃回来,正碰上晚上过大兵。为以免被大兵杀害,他急切间无处藏身,便僵卧到死人堆里佯装死人。大兵过完后,李化龙还没敢爬起来,睁眼一看,忽然见掉了头断了胳膊的尸体,都站了起来,像小树林一样。其中一具尸体,已经断了的头仍连在肩膀上,嘴里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它尸体也一起乱嘈嘈地说:“怎么办?”一霎时,都扑哧扑哧倒下了,随即一点声音也没了。

李化龙战战兢兢地才想爬起来,就见一个兽头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尸堆里吃人头,挨个吸人的脑子。他害怕被吃,便把头藏在尸体底下。怪物来拨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头,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几次都没能得到他的头,就推去盖在李头上的尸体,使他的头露了出来。李害怕万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块石头,有碗那样大,握在手里。怪物找到了李的头趴下就想啃。李突然跳起,大喊一声,用石头猛击怪物的头,结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猫头鹰那样大叫了一声,捂着嘴负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龙就地查看,在血里找到了两颗牙齿,中间弯曲,末端锐利,长四寸多。拿回村给别人看,谁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

原文

于七之乱,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兵宵进,恐罹炎昆之祸,急无所匿,僵卧于死人之丛,诈作尸。  

  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奈何!”俄顷,蹶然尽倒,遂寂无声。  

  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  

  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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