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积分入学流程(惠州仲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布)

为了更好地解决异地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4月26日,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正式发布《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下称《办法》)。

根据《办法》,今年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仲恺将居住年限和社保年限设为必备条件。在此基础上,仲恺区内的产权房、志愿服务时长等内容也被纳入积分计算,往年的租房、纳税、学历职称等项目不再列入积分内容。

惠州仲恺积分入学流程(惠州仲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布)(1)

此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高级人才,民营企业、“新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获评“仲恺好人”(或市级以上)的人员子女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照其他相关办法入学。

《办法》原文如下: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中共惠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惠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15〕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仲恺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随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仲恺高新区居住的非仲恺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其居住地所在镇(街道)可积分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一)入读年级和年龄:申请入读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是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为8月31日前,含31日)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可在原学校读至小学毕业,小学毕业后入读公办初中需要重新申请。

(二)居住条件: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仲恺高新区居住,属惠州市外户籍的,须持有地址在申请入读学校所在镇(街道)的有效居住证;属惠州市内户籍的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备注:2022年积分入学要求办理居住证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3个月,2023年起要求办理居住证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满12个月。

(三)参保条件: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已在惠州市参加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

备注:2022年积分入学要求参加社保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满3个月,2023年起要求参加社保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满12个月。

第三条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定辖区内可积分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统一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详细信息以当年的招生公告为准。

第四条本办法以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居住年限、社保年限、住房情况、加分奖励等作为依据计算积分,具体指标内容和计分方法见《仲恺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项目及标准》。每一积分项目只选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一方参与积分,不与其他方累计积分。

第五条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过程中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随迁子女的积分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六条积分入学申请流程和实施时间以当年的招生公告为准,该公告在仲恺高新区门户网站、“仲恺发布”微信公众号、各学校和幼儿园公布。

第七条在实施本办法期间,如遇到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则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八条本办法由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负责解释。

【记者】于蕾

惠州仲恺积分入学流程(惠州仲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布)(2)

【作者】 于蕾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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