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新入职培训班(广州市白云鹤龙司法所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培训活动)

南方网讯(记者/张霜 通讯员/云鹤宣)“我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有犯罪史,就业上较为困难,很多企业听说我犯过错误,都不会要我。”这是多数社区矫正对象在求职时都会遇到的困境。为帮助辖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好职业规划,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职业规划和职业发展的能力,广州市白云区鹤龙司法所联合鹤龙街综合保障中心组织辖区内3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以“抗击疫情,职场优势与职业生涯规划”为主题的职业指导教育培训活动。

何为社区矫正对象?包括3类服刑人员,第一类是罪行比较轻微的罪犯,包括被判处管制、缓刑的服刑人员;第二类是罪行虽然比较严重,但是经过改造证明确有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服刑人员,例如,被假释的服刑人员;第三类是有特殊情况,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对于前两类服刑人员实行社区矫正,就体现了对犯罪分子的区别对待。对于第三类服刑人员实行社区矫正,体现了刑罚执行中的人道主义精神。由于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罪行较轻或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而不是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并且仍然对社会有危险的犯罪分子。因此,公众在心理上对社区矫正应当是能够理解的。

司法局新入职培训班(广州市白云鹤龙司法所开展职业指导教育培训活动)(1)

本次教育培训邀请了讲师分享交流就业经验。培训中,讲师从抗击疫情、自我认知、环境分析和职业规划四个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分析当下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就业方向、自我的分析、社会环境的影响、职业环境的影响、职业目标的制定方向以及职业发展路径的情况变化,通过专业环境的分析、自身情况的解说、现实案例的讲解和目前趋势的发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提高对自我就业方向和职业规划的认识,增强自我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下一步,鹤龙司法所将针对社矫对象不同的技能需求,持续加大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社矫对象就业技能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扩大教育培训工作成果,助力社矫对象更好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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