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起火点认定原因不明(场所究竟是什么地方)
案例回顾 2017年12月9日凌晨3时30分,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日兴社区一小档口发生火灾,共造成8人死亡其中1人现场死亡,1人在送往海丰县彭湃医院途中死亡,6人送海丰县彭湃医院后,经全力抢救无效,先后死亡,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火灾起火点认定原因不明?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火灾起火点认定原因不明
案例回顾
2017年12月9日凌晨3时30分,汕尾市海丰县公平镇日兴社区一小档口发生火灾,共造成8人死亡。其中1人现场死亡,1人在送往海丰县彭湃医院途中死亡,6人送海丰县彭湃医院后,经全力抢救无效,先后死亡。
这就是生产经营性场所(特别是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等“三小”场所)违规住人引发的火灾!很多人认为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小档口住一两个晚上不会有问题吧?!再住几晚绝对没问题!!不妨就继续住下去吧!结果......
(海丰小档口火灾后现场)
正是这样侥幸的心理,加上薄弱的安全意识
火灾亡人事故才屡见于媒体头条
让人痛心疾首
哪“三小”“小档口”01
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的饮食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等。
“小作坊 ”02
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每层建筑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性质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小娱乐场所”03
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桌球室等。
由于这些“三小”场所从事的是小规模的生产,资金有限,多数小作坊都是在原有家庭住宅的基础上违规改建,住所被安排在了生产场所,严重存在“二合一“甚至”多合一“现象,存在电线不穿阻燃套管,乱拉乱接临时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现象,容易引发火灾事故。同时,这些地方生产时会占用街道上的道路,私家车乱停,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密集,消防车想要顺利到达救援现场成了一个现实又颇难解决的难题。
为什么“三小”场所会出现这么多火灾隐患呢?
“三小”场所的火灾隐患
“三小”场所应符合这些要求
“小档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若必须留守值班人员的,不得超过1人,且值班住宿处须设有一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经营场所与同一建筑物住宿部位应采取不燃楼板、实体墙;或乙级防火门分隔,住宿部位应设置独立式火灾报警器;住宿部位及二层以上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的经营场所应设置逃生口并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如有通向屋顶的门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
3、场所内应按每75平方米配备2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4、经营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5、经营场所的吊顶、墙面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6、建筑物中的疏散门应确保人员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开启。
7、必须张贴防火公约。
“小作坊”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相邻建筑物防火间距不足的,建筑物之间应采用砖墙分隔,开设窗口的应错开设置;车间、仓库与办公室之间应采用不燃材料分隔。
2、在设置有车间、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家庭住宅。
3、三层及三层以上,且仅设置一条疏散楼梯的建筑物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4、生产性场所的外窗和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金属栅栏或防盗网,已经设置的,应当拆除或者在每个楼层的不同方位开启两个高度不小于100厘米、宽度不小于80厘米的紧急逃生口,逃生口需锁闭的,应采用推闩式门锁;设置在二层(含二层)以上的还应配备多用途消防救生梯。
5、生产性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套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物体上。
6、生产性场所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7、应按每75平方米配备2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
8、在建筑内部或毗连设置各类发电机、燃油燃气锅炉、可燃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高压电容器或多油开关等设施的应采用砖墙分隔。
9、疏散楼梯在首层应采用实体墙与生产、储存场所分隔。
10、必须悬挂防火公约。
“小娱乐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2、经营场所内不得住人。
3、场所与建筑物其他部位应采取砖墙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建筑物中的疏散门应向外开启。
4、厨房应采用砖墙与其它部位隔开。
5、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及简易喷水灭火系统。
6、场所内应按每75平方米配备2具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的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及消防应急照明。
7、场所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
8、建筑物中的吊顶、墙面的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9、必须悬挂防火公约。
温馨提示
“三小”场所的六不准:
①不准在“三小场所”内搭建阁楼;
②“三小场所”住人不准超过1人;
③不准在“三小场所”生火做饭;
④不准超量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⑤不准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⑥不准堵塞“三小场所”的火灾逃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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