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最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山东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
记者 杨璐
7月26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将在济南召开。届时将审议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等。
7月18日上午,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济南举行第90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7月26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杨东奇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江汀、孙立成、王随莲、王良、齐涛、王云鹏、王华,秘书长惠新安出席。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修改稿、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修改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社会委关于提请审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草案的议案,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齐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的三个议案;审查有关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一法一条例”、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21年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21年省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书面印发有关报告等。
记者了解到,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此后,多个省份启动完成了省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较之国家层面的法律相对原则性的规定,地方人口计生条例涉及更多具体的生育支持措施。各地普遍延长了产假、增设育儿假。
比如,江西、四川、贵州三省份都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山西给出的育儿假天数更多,明确“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十五日的育儿假。”黑龙江规定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照发。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对依法生育第二个以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并适当向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陕西省规定,生育三孩增加15天产假、10天护理假;推行父母育儿假,子女三岁以内父母每人每年可休10天育儿假;同时增设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15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