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周王室重新崛起(一代又一代的分封)
众所周知,西周初年为了巩固和扩展疆土,采取了分封制,为此实行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其中,宗法制就是和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制度,二者结合,确立了周王室治下的社会阶层秩序。
宗法制是通过血缘关系确立的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下,因为女儿迟早要嫁人,首先就被剥夺了继承权。儿子很多,国家却只有一个,所以所有的儿子也不能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应该确定先后顺序。
周初定下的规矩可以用两句话概括:“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正妻生出来的儿子,拥有优先继承权,正妻所生长子,那更是第一继承人。但如果正妻没生出儿子,那其他儿子就按照母亲的出身来确定继承顺位,这就是子以母贵。当时出身高的女子背后一般都有一个诸侯国,其母国实力越强,她的地位也越高,让她的儿子继承,也可外引强援,有利于国家的稳定。
西周初年,经过周武王、周公旦和周成王的分封和确立,整个分封体系基本完善,四方与蛮夷接壤之地大多封给了诸侯,让他们去抵抗夷狄。当然,想让人玩命自然要给好处,诸侯国基本独立,打下来的地盘也都是他们的,周王室不能插手。
按照礼乐制度和宗法制,分封制有了明确的等级。天子的儿子,可封为诸侯;诸侯的儿子,可封为卿;卿的儿子,可封为大夫;大夫的儿子,可封为士。士的儿子无封,为庶民。但这个规定并不普适,周王的儿子也有不少不是诸侯的,同理诸侯的儿子也大多不是卿,那这些人干什么去了呢?
虽然分封制是周王朝的基本制度,但九州虽大,终究还是有边界的,天子传承却无有穷已,以有限之土地应付无限之分封,迟早玩完。况且随着周王室的衰落,进入到春秋战国后,诸侯们攻伐兼并,明着抢土地,周天子一囿于礼制,二囿于实力,根本不能去讨要分封,毕竟根本要打也打不过人家,周桓王去兴师问罪,结果还被人家一箭射伤,威信全无。
所以周王的儿子们,全都分封是不可能的,只能挑几个来封,像周初土地多、诸侯少,周文王的儿子们基本都封了出去。但到了周武王的儿子们,分封就没那么痛快了,周成王跟自己的弟弟叔虞开玩笑要分封,结果周公旦以均无戏言要他分封,叔虞这才白捡了唐地(即后来的晋国)。
随着周王室成员的代代累计和王室直属土地的缩小,越到后期越不能大肆分封,这时候,嫡子被优先考虑,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嫡子会有分封,至于庶子们,估计就只能背着一个贵族王室的身份,过着庶民的生活了。
当然,有些有能力的王室成员,虽然没有受封,但却在周王朝担任卿士大臣等职,如王孙满(驳斥楚庄王问鼎)。不过有能力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还是慢慢成了庶民,这部分流入民间的王子王孙,为我国姓氏的多样化做出了重大贡献,像王氏、魏氏等,一查族谱,源头都是周王室。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