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上册语文数九歌怎样背 关于学记文体的辨析

二年级上册语文数九歌怎样背 关于学记文体的辨析(1)

再看郑注对第2段的解释。

【原文】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其此之谓乎!

注对本段第1句:“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未置一辞,忽略过去了,这显然不妥。也许是注者认为这句话,所使用的譬喻,与所说明的道理,应该是社会普遍认同的大实话,没有什么难度,不值得解释。其实不然。如果结合本段具体的语境来理解这句话,注者不解释这句话,暴露了他这样三点问题:1,注者不知,本句所使用的这个譬喻,它不只是要说明一个道理,而且它还暗譬着一个事物,那就是尚未接受过大学“圣人之道”教育的优秀青少年。2,注者不知,在本语境中,“人不学,不知道”这句话中的“学”字,不是象他在上段对“其必由学乎”句中的“学”字那样,理解为“学习”的“学”,将这句话的意思理解为“人不学习,就不知圣人之道”。而应该理解作“学校”,特别是国家的最高学府大学。根据前面譬喻“玉不琢,不成器”意思,即玉不经过玉肆玉工的雕琢,它是不会成为精美的玉器的要求,被譬喻的“人不学,不知道”句的意思,当理解作:“优秀青少年如不经过大学教师的教育,是不会知道‘圣人之道’的”,才是正确的。3、本句乃是本段的灵魂,它从求学人学生的角度,表达了为什么要办大学的理由。注者丢掉了本句,就等于丢掉了本段的灵魂,使其后面为论点提供的论据,成了孤立的碎片,失去其价值。

注对本段第2句:“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

注谓:“谓内则设师保以教,使国子学焉;外则有大学庠序之官”。从注者的这个注看来,他对本句只解释了“教学”一词。从他对“教学”一词的解释看来,他把“教学”一词,解释为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各类学校。虽然偏离了原文古之王者重视学校“教学”这件事的意思,那倒也不是什么大错,因为教师的教学活动,是以先有学校这个教学活动的场所为前提的。注者为什么不尊重原文重视教学的原意?因为“教学”二字,与他认为本段是“记人学之义”的观点冲突太明显了,为了维护自己的观点,掩盖这一矛盾,他用“办学”的概念来顶替这“教学”的概念。实际上他这么做,是给自己帮了倒忙,因为作者在本段正是讲为什么要“办学”的道理。

注对本段第3句,也是本段的结句:“《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其此之谓乎!”

注谓:“典,经也,言学之不舍艺也。”从注的内容看,注者着重解释了引文中的一个“典”字,与本句大致的句意。注的这个解释,无论是对“典”字的解释,还是对句意的解释,都是错误的。先说他对“典”字的解释。由于这“典”字乃是一个多义词,对它的解释正确与否,要看具体的语言环境。根据具体的语言环境,这“典”字当用其主持、掌管义,而不能用其作为经典的“经”义。因为对于学校这样的机构,活的人可以去管它,死的经典是不能管它的。再说对这句话句意的翻译。“念终始典于学”这句话,乃是说商王武丁“自始至终不忘管学校的事”,表示商王武丁重视“办学”的意思。将这句话翻译为“言学之不舍艺也”,也就是说将这句话的意思理解为商王武丁个人坚持学习经典的意思了。这真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与原文毫无共同之处。关于注者对这句话的解释,笔者还想多说几句。如果说注者将这句话的“念终始”这一句子成分,解释为“言不舍”,还勉强可以说得过去。但将“典于学”这句子成分解释为“学之艺”,则怎么也说不过去。那么,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这乃是他大变戏法的结果。他第一步,将“典”释为“经”;第二步,又将“经”偷换成“艺”;第三步,将“艺”与“学”的位置前后对调;第四步,将原来表示名词性的大学义的“学”字,按他认为的动词性的“学习”义理解;第五步,将“典于学”中间的介词“于”,改为表示所属关系的助词“之”。所以,他对本句句意的解释,因其丧失了学术的严肃性,而毫无学术价值。

再看郑注对第3段的解释。

【原文】

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注对本段首句:“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

注谓:“旨,美也。”注对本句只解释了一个“旨”字,对句意未置一辞。这“旨”字算不上什么难词,更不是什么关键词,解释不解释无关宏旨。实际上注者对本句的处理,与对上段首句的处理一样,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忽略过去了。事实上本句在本段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是忽视不得的。本句的表达方式与上段的首句一样,都是通过一个很有意涵的譬喻,引出本段所要表达的段旨,也就是论点。本句的“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这个譬喻,与上段“玉不琢,不成器”的譬喻一样,都是具体有所指的。本句的这个譬喻实暗譬教师的身份及其工作性质的特点。明白了这譬喻的意义,这样也就不难理解被譬喻的“虽有至道,不学不知其善也”句的意思了。它即“虽有高深的学问,不通过大学教学的实践,是不会知道它的精妙的。注意:一、按照注者释“学”为“学习”的观点,将这里的“学”字也释为“学习”的“学”,那是不对的,这“学”乃是指国家的最高学府大学而言。二、这里所说“学”的内容是“至道”,这与上段所说“学”的内容是“道”,二者层次的高低深浅非常清楚。前者低浅,因为那是对学生的要求,后者高深,因为这是对教师的要求。本句表达了教师为什么要求“办学”的理由,是本段的灵魂,那是不可忽视的。

注对本段第2句:“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注谓:“学则睹已行之所短,教则见已道之所未达。”

对第3句:“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注谓:“自反,求诸己也;自强,修业不敢倦。”

对第4句:“故曰:教学相长也。”注对本句,则未给作注。

从以上注者对2、3句所作的注看来,他对句意的解释,虽然不是很准确的,但勉强还可以说得过去。但对第4句不作解释,则怎么也说不过去。因为这2、3、4句,乃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它的表述思路是,第2句提出问题,第3句解决问题,第4句得出结论。也就是通过每一个当过教师的人,都曾有过的学习与教学的切身体验,即知“学不足”然后如何“自反”,知“教困”然后如何“自强”的成功经验,从而得出规律性的理论认识:“教学相长”,即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他的学问也会得到相应增长的意思。由此可见,“教学相长”这个可以说是建立在无数教师实践经验基础上的科学论断,乃是藉2、3句“花”,必然结出的“果”。2、3句的“花”,如果没有第4句的这个“果”,将会成为“空花”,大减其价值。注者为什么只解释了2、3句,而对第4句不作解释?乃是他认为本段是“记人学之义”的必然结果。因为通过对2、3两句的解释已使他很纠结,怎么讲学生学习的事与教师教学的事搅在一起,而且“学”成了“教”的陪衬呢?因此,他对这重点放在“教”方面的判断句,怎么也不愿意继续解释下去了。

注对本段的最后一句:“《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注谓。“言学人乃益己之学半。”即学习别人可以增加自己学问的一半。在未对注者的解释作出辨析之前,在这里笔者想指出一个有趣的现象,即注者对上句“教学相长”不作解释,转入本句则很快恢复了解释。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注者认为,这句话很符合他认为本段是讲“记人学之义”的观点。其实不然,是他搞错了。首先是注者不明白,作者引《尚书·兑命》篇中的这句名言,其目是为他“教学相长”的判断作证。这由其后的结句。“其此之谓乎!”即“教学相长”大概说的就是这“学学半”的意思吧!其次是注者未考校原文。原文在《古文尚书》的《说命下》里写作“敩”字,解释作“教”。可见这“学”字,乃是“敩”字之误。不过,实事求是的说,也不能说是真的误了。因为根据与注者同时代稍早的文字学家许慎,在其所著集古文经学训诂大成的《说文解字》一书中,曾明确指出过:“学乃敩之省。”可以肯定的说,《说文解字》一书,注者在注《学记》时曾以它作为参考。这有注者在解释《学记》“足以謏闻”句的“謏“字时,就引用了《说文》:“謏,小也,诱也”释文的“小”义可证。可是,为什么注者碰到这两个“学”字连在一起,这种比较异常的现象,不追究一下呢?因为这种表述太符合自己“记人学之义”的观点了。

通过以上对郑注按“记人学之义”的观点,对《学记》前3段所作解释的辨析,可知他的解释没有一段,甚至可以说没有一句是可以成立的,完全歪曲了作者原文的意思。诚然“学习”与“学校”,和为什么要“学习”与为什么要“办学”,它们二者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但二者毕竟是有着质的区别的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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