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白事拦棺哭灵(焦作济源新乡豫西北民间哭灵者)
长歌当哭,可说是彰显忠孝的最佳情感发泄方式。中原民众常戏谴道:"若论此家子孙孝不孝,全凭女儿哭了才知道"。在哭丧时,不管哭的是父母、丈夫、妻子、兄弟、叔伯、姑姨、儿女、姐妹,办事的主家都要用"一致的曲调"自己"现编现唱现演",痛哭喧闹一番,表达失去至亲的悲伤。乡里乡亲前来吊丧,照样也得哭,死者的女家属更要随时陪哭。有的人家亲戚不多,按照祖制的要求,还要花重金雇演员来哭,力图制造死者亲族擎友甚多的假象,以尽显"哀荣"。这也正是哭灵者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社会原因。
不仅在豫西北地区,其他省市也有很多职业哭灵者,但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哭灵,济源、焦作、新乡的哭灵者在丧莽戏曲演出中,自始至终都不算"主角"。她们的演出实质,也只是本地吸收其他地区民间风俗而形成的审美接受也理的客观需要,而并非是通过中原文化积淀塑造的自觉性文化需求。
豫西北地区丧葬表演中出现哭灵类角色的时间在2008年前后,略晚于以禹州为中心的豫中地区。在此之前,丧葬戏曲演出一向是抖豫剧《秦雪梅吊孝》、《大祭桩》、《诸葛亮吊孝》等选段充当制造悲伤氛围的"哭灵"内容。近些年,由于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有些办丧事的主家参照邻市的风俗,组织职业的哭灵人来灵棚前表演,曲曲哀痛的声腔,逐步替代了具有悲伤情调的豫剧折子戏。
安徽、河北、河南等地的农村居民在亲人下葬的前一夜,经常采用哭灵的形式,寄托对上苍的哀求。特别是豫西北边远山区的人们在筹办丧事之时,都要求哭丧者在当晚九点半至十点之间演出,哭灵者不必领着逝者的子女一起哭泣,只需身着白色的孝服、拿着话筒,在灵堂前面跪地而泣,演唱《十二月哭爹哭娘》段子,引起家属与观众的怜悯。只有济源市和焦作的沁阳市在办丧事哭灵的时候,哭灵者会领着女儿们一起哀嚷,形成一种互动式的表演。哭灵的演员有时一路嚎啕大哭,一个音接着一个音,生离死别,悲从中来,痛不欲生,听得家属和乡邻不住地拭泪。
哭灵者每次演唱的内容不只是豫剧与曲剧,有时还会加上一点徽腔,她们唱的曲子没有统一的乐调和声腔,因此自我发挥的空间很大。哭灵的时间只需参加半个小时即可,主家单独给其红包。因此,此类演员的演出流动性和实效性最强,通常一晚上可去周围不同的地方哭上两三次,自然薪酬待遇也是演员队伍中最多的。按照豫西北2014年的丧葬演出工资标准,济源市、沁阳市由于对哭灵者的素质要求最高,所以半个小时的薪酬高达300元;新乡的获嘉县、辉县哭灵者表演一场大概可以拿到150元;焦作市区的薪酬最低,有时只能拿100元。
职业哭灵者就像是游离与演员队伍中的特殊角色,她们不是团队中必须存在的职业,有时是响器班团队中的一员,有时是独立的演出个体。豫西北的哭灵者扮演着类似于逝者儿女替代者的角色,而其他地区的哭灵者则是引导儿女一起为逝者哭泣的形式组织者。例如在源自闽南的台湾葬仪文化中,也有职业性的哭灵角色"孝女白琴",它原本只是当地布袋戏中的一个小角色,其功用在于披麻戴孝地四处奔走哀嚎,以完成亡母未尽的夙愿,在东南沿海广为群众所知。后来,经过民间艺人的加工改造,"孝女白琴"逐渐成为丧事中调动群众悲痛情绪的主力,"往往要轮番替逝者哭路头,从村口一路嚎哭跪行至主家灵前,带动家属路人释放悲伤心情,相当敬业"。
据台湾媒体报道,当地哭灵的"孝女"需要持有专门的证件才能上岗。相比于前者的职业性表演,豫西北丧葬演出中极为俗气、业余的哭灵演唱,无论从参与人员的表演风格还是演出剧目的内容来看,都和福建闽南地区颇具仪式性的丧葬歌仔戏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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