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90万买二手房(90后女生花30万拿下数千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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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起买房,
大部分人的状态都是,
“我还在买一个厕所的路上奋斗”
但今天,
《21世纪经济报道》却报道了这样一件事,
90后女孩黄潇潇(化名)
用30万,在上海定了至少4套房,
光涨价部分就超过1000万!
她怎么做到的?
这套操作,来自我们熟悉的
阿基米德の杠杆原理。
她利用购房合约的条款漏洞,
以较少的定金,锁定价值数十倍的房产,
以套取违约收益和房产增值。
听起来有点复杂,
下面我们来具体解析一下。
2016年,黄潇潇在上海到处买房,
从3月到年底,她签了至少4份购房合同,
这些房子每套价格几百万,
但她手里总共只有30万。
每套房子她都支付了5-10万的定金,
按照正常流程,接下来应该支付首付,
但是,
她选择直接失踪。
有人说,这不太可能啊!
一般没有按时交首付,
房子不归你不说,
连定金也不会退啊 !
而业内的惯例是,
二手房从付定金日算起,
半个月到一个月后就该支付首付。
一开始,卖家也是这样想的,
他们联系迟迟不付首付的黄潇潇,
打算解除合同,
没想到她反向卖家索要“违约赔偿”!
这时候,大家才注意到,
购房合同上居然是这样规定的:
“买家逾期超过600日不付款,
卖家才可以解除合同”
坑爹的条款不止这些,合同里还规定:
1. 买家600日后仍不付款,每天只需支付万分之0.3的违约金。
也就是说,一套500万的房子,一年多以后黄潇潇还没付首付,她每天的违约金是150块
,违约成本超低。
2. 600日内卖家如果把房子转卖给其他人,则要赔偿买家房价20%的违约金。
还是以500万的房子为例,卖家在600天内把房子转卖给他人,黄潇潇将直接收益100万,4套房子就是400万,从30万到400万,收益率超过1200%。
3. 房子转卖后,增值收益归买家所有。
2016年到2017年,上海房价涨幅惊人,4套房增值总计上千万。
也就是说,
按照这份合同,
不管卖家选择违约还是转卖,
黄潇潇都能获得相当可观的收入。
这是她精心设计的合同,
利用卖家不仔细看合同的普遍现象,
故意牟取暴利。
并且卖家签字即表示认可合同条款,
这种疏忽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有房东起诉黄潇潇,
法院判定购房合同合法有效。
直到受害房东抱团作证,
证明黄潇潇没有付款能力,
却在短期订了至少4套房,
购房并不是她的真正目的,
合同才被判无效。
但是,
涉嫌欺诈并没有让她受到惩罚。
法院认为,
房子经过一年的耽搁,反而身价暴涨,
对于卖家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损失,
于是他们与黄潇潇达成了和解,
撤销合同,有的还返还了她定金。
网友也对这波操作表示惊叹:
女子的出发点就不对,这完全违背了契约精神!
认为不值得赞扬的猛戳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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