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再婚再结婚是怎样的(结了婚就是一家人)
在电视剧《婆婆来了》中,婆婆希望自己的大儿子和女儿与小儿子过得一样好。所以,把一家大小带到北京小儿子的婚房里居住。
婆婆在家庭内部“均穷富”,而且 在儿媳的原生家庭与自己家里边,也在均穷富。
婆婆拿20万块钱就硬“买下”小儿媳值150万的婚房的一半产权。理由是,当年小儿媳妇的父母是用40万买的现在这个房子,至于现在房子值150万不150万,不说了,都是一家人,还分那么清干吗?
婆婆的小儿子王传志,虽然觉得不合适,但也默许了母亲的行为。他让自己媳妇处处让着自己的妈,说是应该的,他们一家人住媳妇的房,是应该的,让媳妇给自己的大哥找工作,是应该的,给自己的妹妹找工作,也是应该的。
他常常队妻子说的一句话久是:“我在北京不认识人,你不给办谁办呢?”
哥哥打伤人,别人索要医疗费,他掏;当妹妹做生意上当受骗,欠下了巨额钱款时,他想掏,但傻眼了。钱太多了,掏不起。
他和他一家人想到了卖房,考虑到妻子不同意,他和哥哥、母亲准备偷偷卖房,当中介带着买房人来看房子时,得知真相的妻子,再也忍无可忍,她提出了离婚。
妻子再向自的亲妈哭诉时说:“妈,你没有婆婆、大哥大嫂、小姑子这么一大家人,你不知道,我每天推开门时的心情是多么难过,我就没有过过一天二人世界,也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这个电视剧就是典型的中国大家庭关系的缩影。
人与人之间没有界限感,更谈不上什么各自的责、权、利在哪里。谁有钱就吃谁的、喝谁的、用谁的、住谁的,反正都是一家人,还分什么彼此。谁若有意见,那就是无情无义,没良心,没人味,不孝顺。这样没有界限感的事情,在现实中也比比皆是。
我在网上经常会年看到结了婚的年轻人,闹矛盾时的种种说辞:
过年了,给你城里的爸妈一万,为什么给我农村的爸妈才五千?
凭什么你爸妈年年都旅游,而我的父母从来没有旅游过?
你爸妈三套房子,为什么不给我爸妈一套房子养老?
我爸妈有病住院,你爸妈那么有钱,为什么才给我爸妈两万元钱看病?
你一个月挣两万,我给我娘家才一万,不多呀!为什么你要生气?
我妈有病了,我和我姐姐都不能请假,你请假照顾我妈吧!
房本不加名,就不结婚,都要结婚成一家人了,还防着我!
把你婚前的房子卖了,我们买个大的房子住。
你是独生子,你爸妈的不都是你的吗,把财产早给你和晚给你,不都一样么,为何还不给你?
这些矛盾的原因就是:总以为结婚了,两个家庭就该一律看齐了。对方家有的,自己家也应该有。对方家父母能享受到的东西,自己家父母也应该享受到,否则就是不公平。条件好的一方,多出彩礼、多出陪嫁、买房子、买车子,应该;给自己的父母钱花,应该;给自己的父母看病,应该;资助自己的弟弟妹妹上学,应该;给自己的弟弟买房,应该。
反正结婚了,都是一家人了,还分什么彼此。给自己父母钱就象给对方父母一样,帮自己弟弟妹妹也就象帮对方弟弟妹妹一样。
而实际上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不可能因为一纸婚书,你的爸妈就变成了养育了人家二十几年的亲爹亲妈。你弟弟也永远只是你弟弟。与对方没有什么权利义务关系。
大家都是平等的,平等的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也平等的享受自己的权利。
谁也不能以:我没钱,我没能力,我没文化为借口,而要求婚恋的另一方无偿负担自己的生活。那种不分彼此的所谓亲情关系,实际上,只是助长了家庭中好逸恶劳、只想坐享其成的一部分家庭成员的恶习,逐渐会被现代社会的发展所淘汰。#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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