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跑马地纸盒藏尸案(香港跑马地纸盒藏尸案)
纸盒藏尸之公审
《纸盒藏尸之公审》剧照
真实案件的案发现场
案情概述:1974年12月16日傍晚,一名花季少女卞玉英从家外出来到跑马地,前往安美雪糕公司借用电话致电其好友陈彬彬相约在跑马地电车总站见面。但好友到达时,却不见卞玉英的踪影。次日清晨,一间兽医诊所的职员胡永康发现门外行人道旁放着一个日立牌S67B型的电视机纸箱,走近发现内藏赤裸的尸体。后来,经鉴定,该死者正是不见的卞玉英。
用于藏尸的纸盒
案发后的报刊报道
纸盒与受害者“卞玉英”
时任香港凶杀组总督察的贝亚,经过多日的奔波于跑马地,渐渐地摸索出一些证据:电线,烧焊器,并在随后几日内,在搜查安美雪糕公司的员工(即被告,欧阳炳强)时,其显得有些慌张,尤为显眼的是颈部神经不断跳动。随后又恢复镇定,并不反对搜查。警方在工场随后搜查出红色胶电线、一批纸箱、两份报纸及一批衣物。其后几日,警方又到被告住所取走了被告的衣物。终在1975年3月27日将欧阳炳强拘捕。
欧阳炳强
在本案的整个审判过程中,无任何的目击证人可言,完全是利用众多的环境证据(即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假若这些环境证据综合起来没有问题就可以来定罪的。
当时检察官引导陪审团说到:本案很特别,由于没有目击证人,只能依赖大量的环境证据,只要综合起来这些环境证据,并没有遭到合理的质疑,那么指控被告的罪名就成立。任何案件都不能100%肯定。
欧阳炳强押送法院
本案证物:证物多达200多件,大部分为男女毛冷外套衫裤、内衣裤,其中一个最特别的证物是一个特制的塑胶模特儿,卷曲放在一个装电视机的纸盒内。其他证物:烧焊器、士巴拿(扳手)、电线、铁锯、帐卌;另外有二三十个白色小盒,装着头发、烧焦的耻毛、衣物纤维。这些证物亦被拍下彩色图片,是科学鉴证中的环境证物,用作间接证明一个犯罪者在没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所触犯的刑事罪。
电影中公审现场
经过专业人士的尸检报告和环境证据的科学鉴证,得出:死者卞玉英系被人用手臂箍颈窒息致死,并在死后遭到灼耻毛(被烧焊器烧过)及割乳头。
电影中“卞玉英”被勒致死
科学鉴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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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尸首上、指甲里均有与被告家中一样的衣物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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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头发上有电线胶,在安美工场也有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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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场内有死者的衣物纤维和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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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手上有张写着「未焊」的纸屑,工场内有张写着「修妥」的纸屑,外型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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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证实藏尸纸箱曾放在工场内,另证实女死者背后、左脚、左臂上的纤维与被告西装上的纤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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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灼焦耻毛灰内,找出绿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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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证供证实:纸盒可从工场经过大闸或细闸穿过,拖出门外,并实地让一名女警扮死者进入纸盒。
科学鉴证”实地试验”
该案经过科学鉴证最终判欧阳炳强犯谋杀罪并处以死刑,但嫌犯自始至终都强调“我没杀人,我是冤枉的”。并且其妻也多次请御用大律师贝纳祺及大律师汤家骅上诉,希望获得脱罪的机会,官司打到了伦敦枢密院,但最后仍不成功。不过,本案也存在诸多疑点:纸盒上的指印不是欧阳炳强留下的;案发地点找不到死者卞玉英的指纹;警方也一直找不到卞玉英的随身物品。警方在死者卞玉英身上发现的269条纤维,只有其中7条与欧阳炳强衣服的纤维吻合。
电影里“欧阳炳强”在监狱遭遇折磨
电影中“欧阳炳强”的妻子
1980年,欧阳炳强最后被赦免死罪,改为终身监禁。2002年,获得假释出狱。出狱后的欧阳炳强面对人们的询问,只答道:“案子已经划上句号,有生之年不愿再提起”。
出狱后的欧阳炳强
而在电影《纸盒藏尸之公审》中,剧情很明确表示:“科学鉴证”让好人蒙冤入狱,却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
电影DVD专辑的剧情介绍
当时,案发后在香港,欧阳炳强被判有罪,当地有些群众就言语道:“谁让你离纸盒最近呢?只能算你倒霉啊!”这番言语在当时也引起不小的评论。
然而这只是电影中的剧情设定或是街头巷尾人们的个人看法而已 ,真实案件中的种种情况又是我们所不知晓的,毕竟这件案子的侦破也是在当时的技术环境下决定的结果。我们也只能作为旁观者,发表下自己的看法,表达下自己的情感。
1975年欧阳炳强入狱时只有26岁,2002年出狱时已有54岁,再到今日2017年,即使欧阳炳强活着,也有年近古稀之高龄了。不管欧阳炳强是冤枉与否,都希望他能够安度晚年!,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