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合同工和劳务合同工的区别(保障暑期工权益)
来源:中国经济网新闻背景:,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义务合同工和劳务合同工的区别?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义务合同工和劳务合同工的区别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又到一年暑假时,不少在校生走进企业,或实习或做兼职。有媒体梳理以往案例发现,发生在在校生身上被欠薪、无福利等权益遭遇“缺斤少两”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缺少劳动合同,难以认定劳动关系,许多暑期工面临维权难题。
学生打暑期工就像开盲盒
近年来,许多大学生和“准大学生”们热衷于打“暑假工”,从而获取社会经验,赚取生活费,增长见识。这对于学生、企业和社会来说,是一件多赢的好事。然而,少数无良企业往往利用学生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的缺乏,预设“地雷”,侵害暑期工合法权益。
学生打暑期工就像开盲盒——遇上好老板再好不过,暑假结束,学生获得足额酬劳,开开心心上学去;碰到说话不算数的“老赖”,死活不给工钱,学生真的很无奈。由于没签合同,没留什么证据,也不知找谁说理去,只能吃哑巴亏。不过,当免费劳力还不是最糟糕的,如果不幸在劳动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伤害,维权就麻烦了。
为暑期工撑起权益保障之伞
在校生跟用人单位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不等于他们就该被“盘剥”。重要的是,企业和暑期工形成了雇佣和被雇佣关系,有了这层关系,暑期工的权利就受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的相关条文保护。要看到,在校生往往并未成年,由于阅世不深,缺乏经验,容易受骗。为暑期工撑起权益保障之伞,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用法律帮暑期工“排雷”护航。首先,学校应加强普法教育,尤其要在假期到来之前,给有意兼职的学生上一堂岗前法律培训课,指明常见的侵权陷阱,引导暑期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其次,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企业雇佣暑期工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暑期工要绷紧权益维护这根弦
暑期工的特殊性在于临时性、短期性,使得一些只为相对固定、长期的用工而设立的劳动法律法规鞭长莫及。对此,各相关主体应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合力织密暑期工的权益保障大网。当然,暑期工本身也要时刻绷紧权益维护这根弦,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尽管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暑期工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支付报酬方式、劳务范围等。如果不能签订书面合同,则应通过聊天记录或者录音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以上综合光明日报、东方网、广州日报)
V视角:
@衔尾狐:暑期工服务员是不是这个世界上最累的工作?洗碗、收碗、扫地、拖地、烧水、传菜、搬箱子……除了烧菜、配菜,全是我来干!
@阳光绿叶A:我之前在一家电子厂做过暑期工,招聘时明明说八小时工作制,进去后变为12小时两班倒。
@耶只吃奥利奥:谁能想到,我找到的暑期工是不发工资的那种,只能放弃了。
@仗剑走天涯剑丢啦:暑期工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本来学生打暑期工是为了了解社会、体验生活,结果成了“最廉价的劳动力”,这种体验对他们一点好处都没有。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在法治社会中,合同是规范市场行为的关键所在,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无需多言。因为工作的短期和临时性质,暑期工签不了劳动合同,但是完全可以签劳务合同。在编者看来,保障暑期工权益,首要就是强制普及劳务合同,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相关劳动纠纷,大大提高处置纠纷的效率。目前,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已经正式上线,我们应该期待它在暑期工权益保障上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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