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长子继承方法的好处(嫡孙的继承权为什么高于嫡子母弟)
前几天写了一篇“嫡长子继承制”可不是“长房继承制”的小文,通过留言发现,有些读者别说对继承宗祧的嫡子含义不甚明了,甚至对嫡长孙的含义也不通,他们以为只要是“己身”嫡子所生的嫡子,不管是哪个嫡子所生,只要年龄最大的那个,就是嫡长孙。
显然,这些读者对嫡长孙的理解是有误的,所以才会认为朱元璋的嫡长孙朱雄英夭折后,新的嫡长孙就该是老三晋王朱㭎的儿子、朱元璋的第二孙朱济熺了。
本文就针对“嫡长孙”到底是指谁的,以及嫡长孙的继承权为何在他父亲的母弟之前,来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嫡长孙,在律法上的专业术语叫嫡孙,又作“适孙”。
通常情况下,在古代宗法制社会里,嫡孙(嫡长孙)就是专门指己身嫡子(嫡长子)的嫡子(嫡长子),在嫡长子继承制顺序中,仅次于其父——己身的嫡子(嫡长子)。
当然,在宗祧祭祀之外,嫡孙有时候也泛指己身的亲孙子,只要是某人的孙子,都可以自称是祖父的嫡孙,像现代某些人家,尽管不知道自己亲奶奶是祖父的第几任、婚姻合不合法,都能随意自称为嫡孙、嫡长孙。
特别声明一下,本文涉及到的嫡子、嫡孙两个名词,都是专指在宗祧继承方面的,并不指妻妾之子所分的嫡庶,喜欢杠妻妾嫡庶的读者君可以自行退散,谢谢。
在宗祧继承方面,只有一个嫡子,即俗称的嫡长子,就是“为父后者”,意思就是说身为父亲继承人的那个儿子,才有资格被称为嫡子,也叫适子、宗子、元子、冢子、大子、长子等等。
在嫡子的面前,不管是他的同母弟,还是异母弟,都被统称为庶子、庶孽、众子、余子、支子、别子、旁孽等等。
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言庶者,远别之也。···
庶子,妾子之号,适妻所生第二者是众子,今同名庶子,远别于长子,故与妾子同号也。···
众子者,长子之弟及妾子。(汉郑玄《仪礼注疏》丧服第十一)
夫古人之子嫡庶也谨而严。即嫡母之次子。概同于庶孽。(《皇朝经世文编》卷64礼政十一服制上)
比如杨勇、李建成、李承乾等人,在宗子之位时,他们的母弟杨广、李世民、李泰等,都是庶孽中的一员,和身为嫡子、宗子的他们有着嫡庶之别。
同样是嫡妻所出的杨广、李世民、李泰等人的“嫡”,只能在和父亲妾室生的庶子比较时,才可以称嫡,在他们的宗子大哥面前,他们就和妾室子一样,被统称为庶子。
如果嫡子早亡,也没有嫡孙时,继承权就落在嫡妻所生的次子身上,这个次子,在唐宋律法中的专业术语叫“嫡子母弟”,在大明会典中被称为“次嫡”或者“次嫡子”,继承顺序排在第三,就可以成为父亲新的嫡子。
需要注意的是:明朝的藩王继承顺序,次嫡子是排在庶长子之后的,到万历十年才被排在庶长子之前。
洪武初定、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立為王世子。···如无嫡长子、以庶长子承袭。亲王次嫡子、及庶子、年至十岁、皆封郡王。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如无嫡长子、以庶长子承袭。次嫡、庶子、俱授镇国将军。
万历十年议准、亲王嫡长子封為世子。次嫡、庶子封為郡王。郡王嫡长子封為长子。次嫡、庶子封為镇国将军。如世子、长子有故、亲王次嫡子改封世子。郡王次嫡子改封长子。(《大明会典》卷55王国礼一)
按嫡长子继承制,嫡子母弟能上位的前提,是没有嫡子和嫡孙的情况下,也就是说,身为嫡子母弟侄子的嫡孙,继承权在叔叔的前边。
为什么嫡孙的继承权高于亲叔叔呢?
那是因为嫡孙要在嫡子父亲亡故后,顶替亡父的角色为祖父母承重(zhong)。
“承重”又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承受丧礼、祭祀和宗祧的重任,就称为“承重”,顶替嫡子亡父角色的嫡孙,也叫“承重孙”,要负责主持祖父母的丧礼以及宗庙祭祀。
通俗点说,就是在祖父亡故后,承重孙要担任丧主,给老祖父摔盆儿。老盆儿一摔,灵柩才能起杠,谁是家主指定的继承人,谁才有资格摔老盆儿,意味着成为新的家主(当然,各地风俗不一致,有的地方习俗好像不摔盆)。
因为只有长子长孙(嫡子嫡孙),才是先祖的正体,要接受“传重”,和先祖一样成为宗庙之主的,其他儿子孙子不分妻生、妾生,都只是先祖这棵大树主干上的旁支末叶,所以,长子长孙的地位,“非众子比也”。
再次申明一点,嫡长子继承制可不是长房继承制,长房的传重资格只有长子长孙、或者事实上的长子长孙,可不是指长房整个支系,长房的孙辈里,也只有嫡孙(长孙)的继承权靠前,嫡孙母弟都要排在嫡子母弟和庶长子之后。
那么,到底谁才有资格被称为嫡孙(嫡长孙)呢?
只有被己身选为继承人的那个儿子,即嫡子,“为父后者”的嫡长子,或者他事实上的嫡长子,才有资格被称为嫡孙(嫡长孙)。
说一个例子,南宋孝宗赵眘有三个儿子,都是原配所生,老大赵愭(qi),老二赵恺,老三赵惇(dun),孝宗即位后,并没有立即册立太子,而是让长子赵愭和两个弟弟一起封王出阁,赵愭封邓王,赵惇封恭王。
巧合的是,赵愭的王妃钱氏,和赵惇的王妃李凤娘,一前一后怀孕,赵惇的长子赵挺先出生,赵愭的长子赵挻(shan)后出生。
皇室生孩子都要写公文向皇帝申报,但赵挺出生后,他爹三皇子赵惇却迟迟没有申报,一直等四十多天后,大皇子邓王家的长子赵挻出生。
赵挻出生当天,大皇子府就向皇帝申报:邓王夫人生了“皇嫡孙”。到了晚上,三皇子府这才补上手续:恭王夫人生“皇嫡长孙”了。
当时的参政钱端礼以首席代行丞相事,他又是大皇子邓王妃的爹,看到恭王府的公文就怒了:大皇子的嫡子还没有自称“皇嫡长孙”呢,三皇子的嫡子就敢自称?谁封的你?
孝宗也被这件事戳中神经,意识到东宫虚位的严重性,当即表态说:老三家的皇孙不应该称嫡孙,只能称皇孙。随即在当年册立大儿子邓王赵愭为皇太子。
第二年,孝宗下诏给两个皇孙赐名,皇太子赵愭的长子、第二孙、即“皇嫡孙”赐名赵挻,授福州观察使、荣国公;老三恭王赵惇的长子、第一孙、即“皇孙”赐名赵挺,授左千牛卫大将军,以示嫡庶名分之区别。
再说一个知名的例子,明太祖朱元璋的嫡子是太子朱标,嫡孙是朱雄英,嫡子母弟、即次嫡就是秦王朱樉,嫡孙母弟是朱允熥。
但是,太子妃常氏在生朱允熥时死了,朱元璋命太子朱标把次妃吕氏扶正,吕氏成为太子继妃,她生的庶长子朱允炆,按序齿就变成次嫡,原来的次嫡朱允熥变成老三。
后来,嫡孙朱雄英夭折,身为朱元璋第三孙、以庶升嫡的朱允炆,就成为东宫事实上的嫡长子。
再后来,太子朱标早亡,按照宗法制度,身为皇嫡孙的朱允炆,自然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所以,朱元璋在是否去遵循古礼——嫡长子继承制、择选新储君时纠结一番,就听从儒臣们的建议,立朱允炆为皇太孙。
在洪武朝,朱雄英活着时,只有他有资格被称为“皇嫡孙”。朱雄英夭折后,身为第三孙、但是东宫事实嫡长子的朱允炆,就成为新的皇嫡孙,而身为第二孙、晋王嫡子的朱济熺,只能称为皇孙。
通过事例可知,可不是随便一个孙子就能称嫡孙、嫡长孙的,嫡孙(嫡长孙)只能是嫡子(太子)的嫡子,在嫡子父亲亡故后,要为祖父承重的,不管他的年龄在孙子辈中是否为最年长。
而嫡子母弟的嫡子,如赵挺、朱济熺,即便年龄居长,也不能称嫡孙,只能称皇孙或者长孙。
嫡子、嫡孙的重要性,在《仪礼·丧服》中有很明显的体现,就是嫡子、嫡孙病故后,己身(父亲、祖父)还要为他们服丧,丧服比其他庶子、庶孙重。
在说丧服前,还是先简单介绍一下丧服制度,只介绍本文涉及到嫡子嫡孙和庶子庶孙的相关内容。
众所周知,人在亲属亡故后,要在一定时间内改变平时的服饰,为亡故亲人服丧,所穿的丧服从重到轻,有斩衰(zhan cui)、齐衰(zi cui)、大功、小功、缌(si)麻,五个等级,称为五服。
五服的具体情况,除了丧服的形制有不同外,就是服丧的时间各有不同。
- 其一,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丧服,服期三年,但实际时间是25个月,刘宋时规定为27个月,遂成定制。
①在明朝之前:
A,所有儿子,都要为父亲服斩衰。
(父在,为母齐衰杖期;父卒,为母齐衰三年。男尊女卑的原因了。
武皇改制:父在,也要为母齐衰三年;李隆基制定《开元礼》沿用。
朱元璋以父母之恩相同,改为母斩衰。)
B,父亲为嫡子服斩衰。
(朱元璋改:父母为嫡子只用服齐衰不杖期)
C,嫡子亡故后、嫡孙为祖父承重,服斩衰。
②在明朝之后:
A,所有儿子,都要为父、母双亲服斩衰。
B,嫡子亡故后、嫡孙为祖父、祖母承重,服斩衰。
- 其二,齐衰,又分为五个等级:齐衰三年,齐衰杖期(ji),齐衰不杖期,齐衰五月,齐衰三月。
①齐衰三年(实际也是25个月或者27个月,明朝取消此服):
A,母亲为嫡子。
B,父亲卒,为母。
②齐衰杖期(持杖一年):
A,父在,为母。
B,祖在,嫡子亡故后、嫡孙为祖母承重。
③齐衰不杖期(不持杖一年):
A,祖父为嫡孙。
B,庶孙为祖父。
C,父为庶子。
D,明朝后,父母为嫡子、及庶子。
④齐衰五月:
A,曾孙为曾祖父母。
⑤齐衰三月:
A,玄孙为高祖父母。
- 其三,大功九月。
A,祖父为嫡孙之外的庶孙。
- 其四,小功五月。
A,祖父为嫡孙妻子。
- 其五,缌麻三月。
A,祖父为庶孙妻子。
可能有人看到这依旧懵圈,那就再大致总结一下:
①诸子不分嫡庶都要为父亲服斩衰,区别在于嫡子是丧主,可以执杖进入寝门,众子只能在中门外执杖。
父亲、母亲为儿子们服丧,则分为明朝前、后。
在明朝之前,父亲要为嫡子服斩衰三年,母亲要为嫡子服齐衰三年,都要用杖;对于不继祖袮的庶子们,父母就只用服齐衰不杖期。
在明朝之后,不分嫡子、庶子,父母亲都只服齐衰不杖期。
②嫡孙在嫡子父亲亡故后,要承重为祖父服斩衰三年;庶孙为祖父则只用服齐衰不杖期。
祖父要为承重的嫡孙,服齐衰不杖期;为庶孙,服大功九月。
祖父为嫡孙的妻子,服小功五月;为庶孙的妻子,服缌麻三月。
通过《仪礼·丧服》,就能很清楚的看出来,己身的嫡子一支,只有嫡子和嫡孙最为贵重,然后就是庶子,嫡子家的庶孙,是不能和己身的庶子相比的。
为什么呢?因为父子是至亲,而祖孙关系和父子关系相比,就已经疏远,祖父对孙子来说,只是“至尊”而不是“至亲”,所以,对己身来说,除了嫡子、嫡孙是正体继承人,其他庶孙,自然没有庶子更亲密。
另外还需要注意一点:在明朝之前 ,嫡长子在世时,一般是不会确立嫡孙的地位,李治除外;等嫡子亡故后,才确立嫡孙承重的地位,因为“家无二主,亦无二副”,“周之道有適子无適孙,適孙犹同庶孙之例,要適子死后乃立適孙”。
也就是说,嫡孙的贵重,要在嫡子父亲不在世的情况下才贵重起来,父亲在时,对家主、己身、老祖父来说,嫡孙和庶孙无异。
所以,在承平时期,嫡子亡故时,遵循古礼的己身,会确立嫡孙的地位,让嫡孙承重;当然,如果不守礼的话,或者迫于其他原因,己身也会撇开该确立宗祧地位的嫡孙,去另外选择儿子,成为新的嫡子。
再通过明朝前后丧服礼仪的稍微不同,也能看出明朝没有前代那么重视嫡庶,而父权则比前代更重了。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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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仪礼》、《仪礼注疏》、《大明会典》、《明代律例汇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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