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比任何人都温暖(她并不羞耻)
不久前,余秀华又上热搜了,这次是因为骂人。
她在微博上表白李健:哦,李健!赐我不会消失今生记忆的来生,第一个遇见的就是你。赐我美丽健康,赐我才华如初。赐我干净如玉,赐我没有哀伤。
有人“好心规劝”:你这样是对别人的一种打扰,你想表达,别人未必想听。喜欢可以放在心里。
没想到,余秀华口吐芬芳,直接怼了回去:去你麻痹的!打扰就打扰,你又不是他老婆,自作多情!日你娘。
很多人觉得诧异,好歹你也是一个名人,一个诗人,怎么能这么骂人?
她回:咋地,诗人不能日谁?……人没死,逼犹在,多巴胺告诉我:人间值得!
接着,有人挖出了更多她以前怼网友的微博,称她为“键盘侠克星”,炒上了热搜。
因为这突如其来的热搜,余秀华又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她知道这一定又会给自己带来典型的“荡妇羞辱”,于是她先下手为强,自我册封:
来,封我为荡妇吧,不然对不起这春风浩荡里的遇见。
给我的感觉就是,在如今这个越来越多人只是为了配合演出的网络环境中,余秀华的这份真和洒脱是难得一见的生机勃勃。
前几天,新京报《出圈》视频采访了她。
没想到,和微博上那个“硬核”的她完全不同,采访中,她毫不掩饰自己的脆弱。
她说自己想自杀,活着没意思。
因为她爱了六年的一个男人,最近不理她了。
在镜头前,她醉得不像话,完全无法接受采访。
因为失恋的痛苦,现在她每天醒来,就把自己灌醉,一天三顿地喝酒,而对方不爱她,主要只是因为自己残疾和长得不好看。
她说:
我只想轮回转世,做一个好看的没有残疾的女人。
这一强一弱,前后对比太明显,让人好奇: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为什么她敢在诗里毫不顾忌地谈性?
为什么她敢这么肆无忌惮地骂人,说脏话?
她真的不在意别人怎么评价她吗?
她是一个“泼妇”、“荡妇”,还是一个豪爽的农妇?
这让我想到2016年,关于她的一部纪录片,《摇摇晃晃的人间》。
那时,她刚刚因为《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火遍全国,所有的媒体都想采访她。
她的故事开始被越来越多人知道:
余秀华出生时因为缺氧而导致脑瘫,造成行动不便,口齿不清。直到6岁才学会走路。
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
19岁,母亲为她招了一个上门女婿,标准很简单:
健全人、不嫌弃余秀华。
最后找到的那个男人,是一个大她12岁的农民。
余秀华没有同意,但作为残疾人,对父母的包办婚姻,她没有发言权。
这段婚姻,成了余秀华此后很长时间的痛苦来源。
两个人根本没有共同语言,丈夫看到她写诗就烦。
但对余秀华来说,诗就是她活在这世界上的「拐杖」。
她喜欢阅读,喜欢用文字表达自己。
之所以选择写诗,是因为对于写字不便的她来说,写诗所需要的字量最少。
写诗时,她需要用右手,按住自己的左手,颤颤巍巍地写下一个一个字。
余秀华用诗,表现自己的生活。
比如她说: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她用诗,书写自己的疼痛,她说:当我注意到我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无力回天了,许多部位交换着疼:胃,胳膊,腿,手指......
因为有诗,余秀华超越了自己并不协调的身体,行走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
余秀华有对美好爱情的渴望,但在丈夫看来,女人就是发泄欲望的对象。
余秀华曾在一首诗里,写过自己和丈夫的关系:
他喝醉了酒,他说在北京有一个女人
比我好看。没有活路的时候,他们就去跳舞
他喜欢跳舞的女人
喜欢看她们的屁股摇来摇去
他说,她们会叫床,声音好听。不像我一声不吭
还总是蒙着脸
……
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
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
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因为巨大的鸿沟,余秀华想和丈夫离婚。
但在丈夫看来,这都是钱的问题:
余秀华现在不过是出名了,有钱了,所以想蹬开自己。
反对离婚的,还有余秀华的父母。
因为现在余秀华出名了,父母担心,现在离婚,别人会对她有不好的评价。
父母建议她:忍辱负重,凑合往下过吧。
余秀华不能接受,她质问:你是活给人家看,还是活给自己看?
母亲说:活给人家看。
余秀华:
我呸,这个观念就不对。
父母又拿她儿子来劝她,为了儿子,别离了吧。
余秀华还是没被说服:儿子和我是独立的,我离不离婚,跟他没关系。我离婚了,儿子可能反而更懂事了。
余秀华下定了决心,她最后通知丈夫:
你这个月回来离婚,我给你十五万,下个月回来,十万。
这可能是成名带给余秀华最大的好处,她有钱了,可以出得起钱,让丈夫跟她离婚。
离婚后一起回家的车上,丈夫露出了笑容。
余秀华也笑着说:
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段让人看着觉得残酷,也觉得欣慰。
残酷的是,如果没有成名,余秀华可能永远也离不了婚。
欣慰的是,至少名气还带给她一点好处,她终于可以开始对自己的人生有更多的掌控。
但名气还有更多解决不了问题,比如,生老病死。
在纪录片结尾,余秀华的母亲被查出患了癌症末期。
余秀华说:突然成名相对于生活,于事无补。
纪录片播出的时候,余秀华母亲已经去世。
离婚后,余秀华开始了新的生活。
她养了一些花,依然每天喂兔子,闲下来的时候就写诗。
在新京报最近的采访中,我们看到了余秀华在这之后的生活。
她在家乡买了新房子。
在湖北钟祥,当地政府把她的旧居建成了旅游景点,给她盖了一个余秀华文学艺术馆。
文学馆的上面,还有一个余秀华的住处。
表面上看,她的生活好了许多,她还可能是目前中国最赚钱的诗人。
如果继续写作,也可能还会得更多奖项。可余秀华说:这对我来讲,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她爱的人不爱她。
虽然在诗歌里,从不掩饰欲望,但在现实中,余秀华说自己是一个贞洁的人:诗歌里的性和生活里的性,是两回事。
诗歌里的性,是她的武器,用来打破世俗加在女性身上的偏见。
但现实中,她很清醒,身体的欲望和爱的欲望,不是一回事。
她要爱,不要无爱的性。就像她说的:身体的欲望太容易被满足了,我自己就可以满足。但如果你有爱的欲望的话,你身体的欲望是没有办法被满足的。
所以她痛苦,她酗酒,她糟蹋自己的身体来逃避。
一个在诗歌里纵意谈性的女诗人,没想到还是会沉溺于爱情的痛苦。
这看起来或许很不“女权”,不像她在诗里表现得那么前卫,却很率真。
余秀华也说,自己身上有的从来只是一个残疾人的挣扎,上升不到女权。
如果说我们能从余秀华的身上,能得到什么启发的话,我想还是纪录片中那个问题:
你是活给自己看,还是活给别人看?
因为在诗歌里大胆谈性,她收获了名气,也收获了许多标签:脑瘫诗人、农民诗人……
但在生活中,她无视所有这些标签,无视一个诗人,一个中年女人该有的样子,袒露自己对爱的渴望,也袒露爱而不得的窘境,袒露作为一个残疾人的挣扎。
面对生活的难题,余秀华并没有比我们有更多的智慧,只是她活得更坦荡,更勇敢,她只活给自己看。
这个东西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尤其难,因为人在人生中一路奋战的过程里,最难的一件事就是保持自我尊重。
余秀华之所以如此与众不同,也是因为这种勇敢。
但愿余秀华的故事,可以给更多人勇气,我们的社会实在是越来越“乖”了,在《乐队的夏天》里,木马乐队返场唱了首戏虐马东的歌,里面有句词是“乐队都太乖”。
事实上,岂止是唱歌的乖,“太乖”都差不多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特色之一,搞影视的要乖,写东西的要乖,上班的要乖,上学的要乖,送快递的要乖......乖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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