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走私案(走私高鼻羚羊角303根)
来源标题:犯罪团伙走私高鼻羚羊角303根,价值606万元
编者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近日,北京市检察院新闻中心与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联合推出《我是检察官》“认罪认罚背后的故事”专题节目,依托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4起特色案件,展现检察人员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及时有效惩治犯罪、显著提升刑事诉讼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权利的责任与担当。
本期节目讲述的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在办理一起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组织严密,被告人均不认罪的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时,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瓦解犯罪嫌疑人“攻守同盟”的故事。
代购,大家一定不陌生,但是职业背货人,大家可能还不了解,他们有多次出入国境,往返于中国和一个特定国家的有利条件,有的背货人经受不住高额利益的诱惑,携带违禁物品,甚至毒品入境,本案的被告人就是这样一群有组织的职业背货人,他们背的货物让人触目惊心。
再往前走一两百米,就走出机场航站楼了。
出了航站楼就意味着,这次的一万六千块到手了。推着行李车的王某正这样想着的时候,突然有人一把拽住了他。
来人的一连串发问让王某有些犯蒙,他嘴上机械的回答,脑子里却在想怎么脱身,王某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
手机,来人的问话提醒了王某,毁掉手机,是不是就能逃过一劫?
眨眼间,王某偷偷的将自己的手机掰断,他究竟在害怕什么?一分钟后,海关缉私局的人站在了王某面前。
王某说,有人托他把四只行李箱推出机场。从接到行李,到走出航站楼,仅仅五六百米距离,王某的佣金居然高达一万六千元。那这箱子里究竟装的是什么,值得支付王某如此高的佣金呢?
打开旅行箱,里面的东西触目惊心,不是衣物,不是食品,而是满满四大旅行箱羚羊角。经鉴定,查获高鼻羚羊羚羊角303根,价值高达606万元。当天,警方根据托运信息,将箱子的持有人聂某和陈某在机场抓获,两人供述了当天的行程轨迹。
这天,聂某和陈某搭乘国际航班,从莫斯科飞回北京,在行李提取处,两人拿到了托运的四只旅行箱。
按照正常流程,拿到行李的旅客需通过海关检查后方才能入关,但是聂某和陈某深知,自己的行为是走私,并且还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通关的风险太大。而王某的作用则在此时体现,因为王某有一条可以躲过海关检查的“秘密通道”。
王某的朋友小郭,在机场安保公司工作,利用小郭的通行证,王某发现了一条绕过海关的秘密通道。
王某仅仅推货走了五六百米就能拿到一万六千元的高额报酬,原因也就在这张通行证上。
这张通行证的权限有多高?检察官提到了抓捕过程中的一个小细节。
至此,背货人聂某、陈某,“绕关”推货人王某,以及出借通行证的郭某一一浮出水面,但是,四人到案后却出现一种奇怪的情形,他们互相之间并不熟悉,也没有联系方式,似乎这背后还有一只无形的手,将这几人联系起来,这个人又会是谁呢?
为了揪出幕后操控的人,海关人员加紧对四人进行询问。
这是办案人员第一次听到陶某的名字。
陶某,生于1956年,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他就开始做起了职业背货人,在圈子里是有名的“胆大、能干”。至此,这个走私团伙的组织架构逐渐清晰,五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幕后组织策划者陶某,直接背货人员聂某、陈某,绕关人员王某,以及出借证件的郭某。几天后,陶某被警方抓获。面对警方询问303根羚羊角的事,陶某矢口否认。
陶某说,自己退出背货圈有段时间了,只因为自己懂俄语,所以偶尔帮聂某、陈某订订机票,其他事情一概不知。
根据我国刑法第151条其中规定,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知道案值巨大,均拒不认罪。
面对这样一个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组织严密,被告人均不认罪的案件,检察官又该从何处入手呢。
303根羚羊角,案值606万,即便再法盲的人,听到这两个数字,也知道这是件大案。正因如此,五名犯罪嫌疑人更是负隅顽抗,拒不认罪:有掰断手机,企图毁灭证据的;有一问三不知,装傻充愣的;还有声泪俱下,打感情牌的,总之,眼前的这件案子不好办,面对这样的攻守同盟,检察官有什么办法达到良好的指控效果呢。
这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摆到了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姚文军检察官的案头。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得到从宽处理。
利用这项制度如何瓦解五人的攻守同盟,成了案件成败的关键点。检察官决定有的放矢,首先选择罪行相对较轻的推货人王某和出借通行证的郭某作为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切入点。
王某和郭某的供词,固定了其他三名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给本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打开了突破口。但检察官也注意到了,背货人聂某的口供虽然一变再变,但是无论如何改变,聂某始终都没有主动说出“陶某”的名字。
在棋牌室,聂某结识了改变她命运的陶某,后来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共同往返俄罗斯和中国,经营背货生意。随着货物越来越多,飞行频率越来越高,本案中的第三被告陈某作为年轻力量,被招募进来,小团伙基本成形。
因为这种特殊关系,在审查阶段,聂某从未供出陶某的名字。
这边,聂某将罪责大包大揽,但是她没想到的是,那边的陶某推脱罪责之意更甚,毫不犹豫的将所有罪名推到了聂某身上。
如何攻破聂某的心理防线,让她如实供述,成了本案的一个关键点。检察官决定,对聂某进行适当的证据开示。
此时聂某的内心有了一丝动摇,于是检察官继续向聂某进行适当证据开示。播放其与陶某、陶某与陈某之间的的语音聊天记录,同时向聂某指出,陶某在幕后指挥策划,哄骗聂某直接实行背货行为,就是为了万一被查后,让聂某为其顶包,自己可以全身而退。
至此,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四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不仅如实供述,还纷纷确认了陶某的组织行为。
在其他四名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后,陶某仍然拒不认罪,办案组决定将其认罪认罚转化重点放在庭审中,不久后,该案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当庭,在扎实的证据面前,陶某不再狡辩,而是承认自己指挥、组织的行为,其代理律师也由无罪辩护,改为罪轻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建议,对被告人适当从宽处理。主犯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3万元,其他4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2年5个月,并处罚金。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已有深入的理解,对司法公正有了更高的要求。司法制度与时俱进,社会才能长治久安,如何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实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出了答案。
来源: 京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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