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新高地(打造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新高地)

打造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新高地(打造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新高地)(1)

图为2022年8月16日,首届“一带一路”商事法律合作高峰论坛上,西安中院等单位共同参加国际调解署调解员培训(中国西安站)启动仪式。资料图片

黄河流日夜,慷慨歌未央。

西安,古丝绸之路的起点,“一带一路”的核心城市之一。沿着古丝绸之路的方向,一趟趟中欧班列“巨龙”般疾驰而过,呼应着千年前的驼铃声声。在“一带一路”商事法律服务的保驾护航下,西安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正在深入推进。

“作为古都西安的国家审判机关,西安中院积极融入全功能、全生态链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逐步探索出具有中西部地区特色的培养、发展涉外司法保护的‘西安样板’。”今年8月16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雷在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陕西省人民政府、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共同主办的首届“一带一路”商事法律合作高峰论坛上如是说。

以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工作为点,

让创新保护融入涉外审判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保护涉外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西安中院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第六巡回法庭、司法部“三个中心”共同构成“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纠纷化解核心平台,为国际商事主体提供了从争端预防到解决的多元化司法服务,成为了“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新高地。

今年8月18日,西安中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丝绸之路仲裁中心合作,积极融入国际商事争端解决创新发展趋势,采用“融解决”国际商事争端解纷方案,成功调解了法国著名软件公司起诉陕西某企业侵害著作权的纠纷案件。

“融解决”即诉讼、仲裁和调解融合一体化,彼此边界模糊,法官可引导当事人并经当事人同意,采用调解等方式快速达成和解,且结果可得到法院的确认和执行,提高解纷效率,“融解决”已成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趋势。

在调解过程中,经西安中院推荐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特邀中国贸仲资深仲裁员、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调解员、国际法与比较法领域知名专家单文华教授担任该案调解员,确保了案件调解过程符合国际标准与惯例。

因原告代理人在上海,调解使用了线上调解 在线签署调解笔录的模式,最大限度地便利了当事人,减少了诉讼成本。

结合原、被告矛盾焦点,调解员和法官细致入微地为双方分析利弊,鼓励双方放眼长远,理性权衡,最终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方案,成为陕西首例运用“融解决”理念成功调解的涉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这也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提供了示范引领。”西安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泉表示。

以完善审判机制为线,

让平等保护贯穿涉外审判

在法国香奈儿5号香水知名商品外包装保护一案中,西安中院严格贯彻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原则,最终对侵权方予以判赔,对国际知名企业及知名商品给予了及时保护,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也在更深层次上对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起到了规范和引导作用。

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西安中院充分发挥涉外审判优势,将司法保护各个关键点串联成线,在制度创新上做出更多有益探索。

一系列政策机制相继推行——

与中国(西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西安仲裁委员会等多个部门分别签署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协议,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法治保障、府院联动、系统治理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截至目前,西安中院与6家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合作已经全部从书面协议落地为实践操作,形成了以法庭为点、辐射多个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体系。

多元解纷机制的落地带来了“审判加速度”。西安中院与西安仲裁委员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后,对一起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承办法官与仲裁员就专业技术问题及行业惯例等问题进行反复沟通后,采取“技术难点攻关 背靠背调解”方式,及时找准调解突破口,迅速化解僵局,最终使调解工作尘埃落定。

“调解员在相关问题上经验非常丰富,也非常专业,为我们双方都理清了思路,打开了心结。”原告陕西某测绘公司对法官和仲裁员的专业素养给予高度评价。

2019年6月以来,西安中院共受理涉外案件763件,结案626件。

以精研新方式为业,

让示范判决引领涉外审判

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调研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时,仔细询问案件特点和审理情况,要求对新类型案件加强研究,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精品案件,在一流环境中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周强院长提出的目标正在一步步变成现实。西安中院积极应对各种新类型疑难案件的挑战,以办理精品案件为己任,充分发挥裁判的示范、指引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20年4月,在英国某公司诉西安某百货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中,西安中院首次引入社会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利用网络视频远程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外商标侵权纠纷,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出具民事裁定对调解内容予以确认。

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实施后,西安中院审结的首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司法确认案件,在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探索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具有创新性的积极意义。

案件执结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法院高效的审理方式表示了肯定。“诉前调解加司法确认的形式让我们大大减少了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案子能这么快得到解决也是我们没有想到的。”英国某公司律师途欢发出了感慨。

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机,

让信息化全程助力涉外审判

2020年新春伊始,全国上下笼罩在新冠肺炎疫情阴霾之中,西安中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涉外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案件——韩国某公司诉重庆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的跨国案件。法官通过“云庭审 云调解”的方式,远程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连线,耐心引导,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见,并通过网络方式确认调解协议,开启了西安中院涉外案件网络远程调解的先河。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是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的必然要求。2022年7月,西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新址投入使用,实现了由窗口服务到“三位一体”全流程服务模式的转变;坚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同部署、共推进原则,实现了全业务覆盖和全流程信息化,建成了包括“两个平台、两个网站、一个工作台和三个手机端App”为主体的信息化格局,将信息化贯穿于立案、庭审、文书送达、电子缴费平台等全诉讼流程,打造便捷、高效的案件纠纷化解路径,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持续做好科技赋能,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站式、菜单式的解纷方案。

金秋十月,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新起点擘画新蓝图,新征程开启新作为。未来,西安法院将不断推动涉外诉讼制度创新,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助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以开放的态度、发展的眼光、进取的精神,持续提升国际商事纠纷案件审判能力,为西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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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水平开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容,是在维护国家主权与根本利益基础上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将中国智慧贡献于人类文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规则体系的重大战略判断。

司法审判工作是涉外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涉外司法审判工作就是强化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成立国际商事法庭,我国涉外审判覆盖的国家和地区范围不断扩大,涉外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推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发展,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

勇立潮头谱新篇。全国法院在推进涉外司法审判工作中开展创新探索,竞相跑出“加速度”,树立“新标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五年来共审理各类涉外商事案件7000余件,涉外仲裁司法审查案件3000余件,案涉60余个国家和地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裁判指引性文件——《适用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引导法官规范适用域外法查明并进行案件裁判;广西发布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白皮书,2018年至2020年,广西法院共受理涉外商事海事案件6006件、审结4653件;南京海事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若干措施》,聚焦涉外海事纠纷集中的六大领域,明确提升涉外海事诉讼服务水平的五大机制。

作为丝路经济带的起点,西安开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合作的窗口。在司法护航“一带一路”的征途上,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已成为西安构筑涉外法治保障新高地的耀眼名片。

在该示范区建设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优势,做出多项有益探索。

一起又一起涉外案件的妥善处理,一个又一个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中国法院在谱写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蓝图中,输入源源不断的动能,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伟大实践中,相信中国法院必将充分发挥涉外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让中国司法声音在世界舞台更加响亮!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贺雪丽 | 通讯员:许颖 邸岩 | 编辑:平钰骁 白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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