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清真食品管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继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准入审批、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行为,坚持抓好对清真食品行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切实维护了清真信誉,促进了民族团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监管力度。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食品环节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清真食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清真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守法意识。对辖区内清真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地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宣传清真食品的含义、禁忌特点和生产经营要求,使社会各界和清真食品生产者、消费者不断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三是突出监管重点,规范清真市场。对辖区内清真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格审查清真餐饮单位是否具备有效经营资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切实加强清真餐饮单位的日常管理,确保清真食品供货、运输、储藏、烹制、加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的培训,掌握清真食品的基本常识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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