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爱石小猛气疯子(回看北爱石小猛)
作者:半碗
原创不易,抄袭必究
《北京爱情故事》曾经代表着青春时代的情怀,尤其是"春夏秋冬"四个不同性格的姑娘,代表了很多人向往的四种生活。而几个男角色中,安迪花心、吴狄憨傻、程峰高开低走,他们仨都有类似的特点:不需要太愁生计,安迪是个富二代,吴狄有他哥,程峰有他爸;做事颇得助益,他们只需要纠葛在情爱之中就好了。
唯独石小猛很惨,差七分没考上清华大学,勤工俭学毕业后进了一家广告公司,被视作兄弟的胡哥耍得团团转。
后期他黑化了,恨不能把身边所有人都伤透也不为过。
犹记得他喝着酒tiao戏胡哥的秘书那场戏,以权和钱折磨人。
那一副可恶的嘴脸,恰如曾经自己最讨厌的那样。
石小猛是个运气十分不好的老实人。
因为没能考上清华,上了一个不上不下的大学,只能进了一家小型广告公司,每天把方案改了又改。
对客户点头哈腰,对给他三千块工资的老板胡哥鞠躬尽瘁。因为就连这份工作都是胡哥看在俩人是老乡的份上"赏赐"给他的。他只是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为了不像在老家的父母那样一辈子困在小山村,作为一个小北漂,他已经拼尽了所有力气。
镜头短短扫过的岁月,可能是石小猛一天天挨出来的。
他有一个小本子,上边记着所有吴狄和程峰借给他的钱。
每一笔都记着,哪怕他最后是吃馒头啃咸菜还回来的。
可是一个无根基的北漂想要翻身实在太难太难了:
他拼死拼活加班挣那点工资,交了房租就捉襟见肘;
他渴望和初恋女友沈冰在北京团聚,但深夜下班他只能让沈冰陪着自己坐公交车。
剧中有一个细节格外扎心:沈冰刚刚到北京,行李还没来得及收拾,收房租的大妈已经上了门。石小猛已经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梗着脖子让房东赶紧走,甚至差点当着女朋友的面跟对方打起来。最后,还是沈冰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沓钱,勉强打发走"债主"。
年少时只觉得房东不近人情,很有"有钱人有罪论"的想法。
如今却想,人到中年十有九难,她等着这笔房钱去做什么,谁也不知道。我们又怎么能因为自己没钱,就把愤怒转嫁给合理索求的房东?
故事往下走,似乎善良的小猛看到了生活中的曙光——他签了一笔不错的单子,再用自己两年好不容易攒下的三万块钱,想给沈冰一个家。那是一个37平的小房子,位置不好、户型也没法挑,他能给心爱姑娘唯一的承诺是——那个小房子的门户恰好是沈冰的生日。
他仿佛幼儿献宝一样地搂着沈冰,拿着手电筒在这栋小房子里规划:"这里是个餐厅...这里要放一个大沙发...这,这放一个摇椅,我们在上面摇一摇慢慢老...
走到这里,似乎只差一点。
接下来,狗血剧情发生了:他的富二代好兄弟爱上了沈冰,并表示"我愿意用我的一切换沈冰"。他的第一反应是拒绝,然后让自己和沈冰都离程峰、程峰的"帮助"远远的。
但他万万没想到"富二代"这三个字不仅意味着有钱,更意味着资本和人脉:
先是,胡容强设下陷阱扣住了石小猛的钱,让他的房子跟他原来微薄的积蓄都打了水漂,他万般恳求"胡哥",但他的胡哥一心只想抱着程峰的大腿;
后来,程峰的老爹又出现,给予他丰厚的条件,让他把沈冰"让出来"。
石小猛的内在恶魔也因此被释放了出来,他原本就非常敏感脆弱,别人说他一句"打不起车"都恨不得把对方打死,现在变本加厉,开始"变态"——
·一方面,他不想让女朋友接触程峰,另一方面却不肯告诉女友真相。这又何尝不是他对沈冰的不信任,他害怕沈冰在世俗权衡之中不选择自己,他对自己有着最根深蒂固的自卑与鄙视;
·他想用最恶心的方式复仇,所以在沈冰为自己买衣服的时候,打电话说了分手。那时候,他内心最隐秘的贪婪出现了,他想要钱,也想要沈冰。在拥有地位之后再把沈冰追回来,是一件多么两全其美的事情?
·他甚至为了报复程峰,"酒后乱性"了最爱程峰的姑娘林夏。
石小猛走向了人生的另一个极端,从一个"大好青年"变成了电视剧中的"大反派"。
的确,如果不是石小猛,后续很多阴差阳错并不会发生。
石小猛这个人,集自卑与自傲于一身,他很勤敏,但内心的自卑始终没能治愈;他很膨胀,但骨子里的脆弱从没消弭。
这让我想起了时间跨度几千年的另外一个人:岳不群。
彼时,两大派剑宗气宗斗争不止,他一个老实又怀才不遇的人被逼得要光大华山派。前有霸主后有来者,他变成了自己最不耻的那种人——陷害自己的大弟子、偷了辟邪剑谱。
他甚至"骄傲"地"自宫"了:只要一想到自己的牺牲是成全了整个华山门楣、成全了自己的武侠一生,只不过是"不能人道"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孩子也生了,年纪也大了。
岳不群和石小猛一样,是被生活"阉割"的人,他们原本平庸,有一点自己的追求但能力又实在不够。在被生活按在地上反复摩擦之后,他们选择了另一个极端,成为与原来完全不同的一种人。
如果把石小猛的这种转变单纯的归结为凤凰男内心的贫瘠,笔者不敢苟同。
他用沈冰换来了功成名就之后,看谁都是一副笑面虎的模样,倘若他只是凤凰男的贫瘠,倒也不至于设了许多局,一一把自己承受过的还回去,比如坑了胡容强、比如设计了程峰他爹,再比如买回了曾经失去的那栋房子。
他以为这样就能把所有事情都还原到最初,但沈冰如果真的回心转意,也一定没什么好下场。他觉得自己出息了,可以承担得起失去了,更可以带着"你睡我的人,我睡你的人"的邪恶想法,趁乱和林夏发生了关系。
这样的人在未来是否会重蹈覆辙谁也不知道。
与程峰、吴狄这样的人相比,飘在北京的,大部分是石小猛这样的人:
有一点小才华,但是怀才不遇,如果哪天点了超过三十块的外卖,就连坐地铁都想多走一站地,免得转一趟车还要花钱;
他们的薪水始终赶不上房价的变化快,哪怕两家父母凑了半生积蓄,也攒不出首付钱;
他们不敢生病、更不敢在被上司指着鼻子骂了之后甩脸走人。
谁不是这样生活的?
谁没有点自己说不出的委屈事儿,连买醉的时候都只敢点最便宜的啤酒。
可是也没见满大街都是阴险、愤懑,一副生不逢时、全天下都欠着他的石小猛。
我们都是石小猛,但我们都不是石小猛。
多怀念曾经的他啊。
他曾经为了阻拦一个孩子而胳膊受伤,甚至弄丢了工作方案、无法升职;他觉得自己工作了,不想再求有钱朋友帮忙,想凭借一己之力创一片天。
哪怕他穷,他也曾经记着年少时不懈奋斗、吃苦耐劳的教诲,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只是现实欺负了他,他觉得自己所作所为都是错的,他被生活逼得疯魔。
剧中的最后,很讽刺,石小猛问程峰,如果让他在公司和女人之间做一个选择,他会选什么。
程峰选择了爱人,其实也是有原因的——程峰从没有吃过如石小猛一般的苦,所以他不困惑,更不痛苦。
这件事到最后,依然无果,因为我们都在跟内心的"石小猛"作对,有时候邪恶的念头跑出来,但睡醒后,还是鼓励自己继续坚持。
也许这就是解决的关键——不论生活怎么"鞭挞"我们,有重来的勇气吧。向生活低头,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应该变成个疯子。
哪怕很难,坚持像正常人、普通人那样生活。
End
半碗,减肥只吃半碗的老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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