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造最新进展(百年百人百事)
“三大改造”:
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在湖州建立
1953年,党中央正式提出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并把这条总路线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指针。由此,湖州地区贯彻党的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入了全面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期。
早在1950年,湖州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就开始积极探索手工业者走向合作化的途径。据统计,当时湖州境内正常生产经营的手工业有6835户,从业人员1.28万余人,涉及丝织零机、竹器、木器、铁器、缝纫、染坊、造纸、湖竹、羽扇、制鞋、制伞、修船等30多个行业,但生产条件和生产方式都十分落后,抵御风险能力很弱。
因此,把广大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引导他们逐步走上合作化道路,是手工业摆脱困境、实现发展的重要途径。1951年11月,地委、专署召开会议,部署试办手工业合作小组或合作社工作。至1952年底,已建立7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
1954年初,各地在广大手工业者中进行总路线的宣传教育,并开始了大规模的手工业合作化运动。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地委和县(市)委相继建立供销手工业合作部(供销手工业部或手工业部),专署和各县(市)政府建立手工业管理科,组建浙江省手工业联社嘉兴专区办事处,初步形成了专业性的手工业合作组织管理系统。
各地手工业合作化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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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是手工业生产小组,首先从供销方面把手工业劳动者组织起来,有组织地购买原料、推销成品或接洽加工业务。这是广泛组织手工业劳动者的初级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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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手工业供销生产合作社,即由若干手工业劳动者或几个手工业生产小组组织起来,统一购买原料、推销成品,统一承揽加工订货,并以业务经营中的积累来购置公有的生产工具,进行部分的集中生产,逐步增加社会主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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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是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这是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级形式,其中一部分社的主要生产资料已完全归社员集体所有,完全按劳分配,已经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还有大部分社的主要生产资料尚未完全成为集体所有,实行工具入股分红,统一经营,收益的一部分采取按劳分配,这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
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首先从公私合营试点开始。1951年10月,湖州市成立了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永昌丝织厂。至1953年,湖州电厂、湖州丝厂、达昌丝厂等企业先后完成公私合营。1954年开始,地委、专署选择缫丝、电力、机器修理、化工等行业中较大的私营工厂,有步骤地分期开始公私合营扩展工作。
按照地委的部署,扩展公私合营工作主要分四个步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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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各级党委、政府逐批抽调干部进厂,结合总路线的学习教育,进行公私合营的发动,重点针对工人“怕失业”和资方“顾虑多”的思想实际,反复宣讲“各安其位,照常工作,搞好生产”的方针,在发动群众的同时,做好资方的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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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在宣传教育、破除思想障碍的基础上,通过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社会调查等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负债数量、资产变动以及资本家个人情况等进行详细公私合营后工商业者表达坚决走社会主义的决心的摸底,制订公私合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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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合营方案上报政府同意后,建立由公私双方参加的合营筹备委员会,主要是根据前期摸清的企业底数,进行清产定股工作,合理分配公私比重,一般情况是公股占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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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召开职工大会,推选建立董事会,通过公私合营章程,由政府宣布正式实行公私合营。
公私合营后工商业者表达坚决走社会主义的决心
经过一年的工作,至1955年初,已有占总户数的7.48%、职工总数的42.88%、总产值的39.49%的私营企业,完成了以公私合营为主要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公私合营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53年的14.65%上升到18.14%,私营工业产值的比重则下降到28.09%。1955年下半年,根据中央“按行业改造”的要求,各地开始实施全行业公私合营。
私营商业的改造,则是伴随着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而逐步推开的。1953年下半年,各地首先对粮油行业的私营商业进行改造。原有私营粮商共计586户、私营油商132户,大部分由各地供销社归口安排,实行经销、代销,私商人员或吸收使用、或安排转业。
在此基础上,湖州地区主要采取“留、转、包”等形式对私营批发商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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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主要是对市场影响不大,且国营、合作社商业暂时无法替代的,如经营杂货、中药、燃料及土特产的批发商,暂时予以保留,挂牌为国营商业代理批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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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主要是货源大部分为国营所控制的行业,如粮食、食油、瓷器、颜料、棉布等,其中有一定资金实力的私营批发商,视情况辅导安排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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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主要是对确实无法经营而又无法转业的经营户,安排其职工和资方代理人参加培训,由国营商业录用。
至1954年底,私营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很大进展,国营、合作社商业所占比重提高到71.59%,其中批发占85.39%、零售占61.09%。
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出现急速变化的形势,在全国形成迅猛发展的农业合作化浪潮,随之也带动了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步伐大大加快。
至1956年10月底,共有3.9万余人参加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约占从业人员总数的95%,组成合作社(组)1210个,基本上实现了手工业的合作化。451家私营工厂实行了公私合营,占原有私营工厂总数的96.78%。3.38万户私营商业户也基本完成了不同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
至此,湖州地区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农民、手工业者劳动群众个体所有的私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广大农民和大多数其他个体劳动者,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资本家所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上转变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在地方国民经济中,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经居于绝对统治的地位。
伴随着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新的经济基础的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科学文化体制基本形成,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在湖州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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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湖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编辑:金臻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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