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一方死亡遗产继承(北京离婚律师丈夫死了)

易轶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或者没有遗嘱存在的情况下,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的全部遗产。继承分两种形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按照法定继承。对于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对于婚后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首先分出妻子的部分,剩下的一半是丈夫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二婚一方死亡遗产继承(北京离婚律师丈夫死了)(1)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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