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十二等爵位(细说大清爵位)
清朝爵位主要分为三个系统: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清朝依然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晋朝的宗王官于京师的制度。藩王不就藩地方,没有爵土。清朝爵位分为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分为十二等,每等若干级。十二等大致可分为超品、品级: 超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蒙古爵位一般按照宗室爵位例,同时保留原来的蒙古尊号,有时在亲王之上依旧设立汗号世袭罔替。
异姓功臣爵位当然是封给异姓功臣的。公、侯、伯、子、男是其中的一部分。异姓功臣爵位分为九等。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蒙古、功臣三种。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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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爵位
大清爵位一般指本词条
清朝爵位主要分为三个系统: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清朝依然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晋朝的宗王官于京师的制度。藩王不就藩地方,没有爵土。清朝爵位分为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分为十二等,每等若干级。十二等大致可分为超品、品级: 超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将军。蒙古爵位一般按照宗室爵位例,同时保留原来的蒙古尊号,有时在亲王之上依旧设立汗号世袭罔替。
异姓功臣爵位当然是封给异姓功臣的。公、侯、伯、子、男是其中的一部分。异姓功臣爵位分为九等。 清朝的爵位分宗室、蒙古、功臣三种。
中文名
清朝爵位
分为
宗室爵位、异姓功臣爵位等
类型
爵位制度
清朝的爵位
分宗室、蒙古、功臣三种
宗室爵位介绍
宗室爵位
宗室爵位,又称宗室觉罗世爵,掌于宗人府,共分为十二级,只授予爱新觉罗氏族人,它们分别是:
宗室贵族封爵表
男子
和硕亲王(和硕:满语意为一方、一隅)
岁俸银1万两,禄米1万斛;
世子岁俸银6千两,禄米6千斛;
多罗郡王
岁俸银5千两,禄米5千斛;
长子岁俸银3千两,禄米3千斛;
多罗贝勒
岁俸银2500两,禄米2500斛;
固山贝子(固山;满语意为一角)
岁俸银1300两,禄米1300斛;
以上四种为高级爵位,贝子是当朝皇子的最低封爵,但也有例外,有个别皇子只封得镇国将军。亲王、郡王补服为前后胸加两肩共四团龙,贝勒为前后两团正蟒,贝子为两团行蟒
奉恩镇国公
岁俸银700两,禄米700斛;
奉恩辅国公
岁俸银500两,禄米500斛;
不入八分镇国公
同奉恩镇国公
不入八分辅国公
同奉恩辅国公
公爵以上为超品,补服均为正蟒方补。所谓“入八分”是八种标帜,表示其显赫的身分。如朱轮、紫缰、背壶、紫垫、宝石、双眼、皮条、太监。其中皮条是指车上有皮鞭可驱散挡路的人,背壶是指车上可带暖壶,护眼指双眼雉翎,不入八分不用在京当差,也不必在京里住。
镇国将军(相当于一品武官,补服为麒麟)
一等镇国将军岁俸银410两,禄米410斛;
二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85两,禄米385斛;
三等镇国将军岁俸银360两,禄米360斛;
辅国将军(相当于二品武官,补服为狮子)
一等辅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335两,禄米335斛;
一等辅国将军岁俸银310两,禄米310斛;
二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85两,禄米285斛;
三等辅国将军岁俸银260两,禄米260斛;
奉国将军(相当于三品武官,补服为豹子)
一等奉国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235两,禄米235斛;
一等奉国将军岁俸银210两,禄米210斛;
二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85两,禄米185斛;
三等奉国将军岁俸银160两,禄米160斛;
奉恩将军(相当于四品武官,补服为老虎)
奉恩将军兼一云骑尉岁俸银135两,禄米135斛;
奉恩将军岁俸银110两,禄米110斛。
(上面四等爵位每一种又细分为三等,如一等镇国将军、二等镇国将军、三等镇国将军,仅俸银和禄米有差别)
低于奉恩将军的称作闲散宗室,视四品官待遇。
爵位世袭,分为降等世袭与世袭罔替。
降等世袭,即每承袭一次要降一级,但降级若干次(亲王降至镇国公,郡王降至辅国公,贝勒降至不入八分镇国公,贝子降至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公降至镇国将军,辅国公降至辅国将军)后便不再递降,以此爵传世。
世袭罔替,即以原爵位承袭。例如大清十二家“铁帽子王”。
女子
宗室女子的爵位分别是:
1、固伦公主:居京师俸银400两、禄米400斛,下嫁外藩俸银1000两、俸缎30匹
2、和硕公主:居京师俸银300两、禄米300斛,下嫁外藩俸银400两、俸缎15匹
3、郡主:居京师俸银160两、禄米160斛,下嫁外藩俸银160两、俸缎12匹
4、县主:居京师俸银110两、禄米110斛,下嫁外藩俸银110两、俸缎10匹
5、郡君:居京师俸银60两、禄米60斛,下嫁外藩俸银60两、俸缎8匹
6、县君:居京师俸银50两、禄米50斛,下嫁外藩俸银50两、俸缎6匹
7、乡君:居京师俸银40两、禄米40斛,下嫁外藩俸银40两、俸缎5匹
8、六品格格:居京师俸银30两、禄米30斛,下嫁外藩俸银30两、俸缎3匹
宗室女子额驸待遇:
1、固伦公主额驸:居住京师俸银300两、禄米300斛,外藩俸银300两、俸缎10匹
2、和硕公主额驸:居住京师俸银250两、禄米250斛,外藩俸银255两、俸缎9匹
3、郡主额驸:居住京师俸银100两、禄米100斛,外藩俸银100两、俸缎8匹
4、县主额驸:居住京师俸银60两、禄米60斛,外藩俸银60两、俸缎6匹
5、郡君额驸:居住京师俸银50两、禄米50斛,外藩俸银50两、俸缎5匹
6、县君额驸:居住京师俸银40两、禄米40斛,外藩俸银40两、俸缎4匹
大清爵位世爵
世爵即异姓功臣爵位,或称功臣世爵、民世爵,掌于吏部验封司,授予汉员和西南民族等满蒙外其他民族人士。
等级
1、公爵
2、侯爵
3、伯爵(上三者超品)
4、子爵(正一品)
5、男爵(正二品)
6、轻车都尉(正三品,以上爵位均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
7、骑都尉(正四品)
8、云骑尉(正五品)
9、恩骑尉(正七品)
晋爵方式
除恩骑尉外,所有爵位的晋爵都是以云骑尉为基础的。
获得2个云骑尉,就晋爵为骑都尉;
骑都尉再加封1个云骑尉,就为“骑都尉兼一云骑尉”;骑都尉再加封2个云骑尉,就晋爵为为三等轻车都尉;
一等轻车都尉再加封1个云骑尉,就为“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一等轻车都尉再加封2个云骑尉,就晋爵为三等男爵。
类推,一直一等公。
这样,大清的功臣爵位实际分为27个级别:
公爵:一、二、三等公爵;
侯爵:一等侯爵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侯爵;
伯爵:一等伯爵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伯爵;
子爵:一等子爵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子爵;
男爵:一等男爵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男爵;
轻车都尉: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一、二、三等轻车都尉;
骑都尉:骑都尉兼一云骑尉、骑都尉
云骑尉:云骑尉
恩骑尉:恩骑尉是一级特殊的爵位,大清世爵每承袭一次,即降一级,云骑尉再袭一次,就降为恩骑尉,恩骑尉不再降爵,而是世袭罔替。
俸禄
一等公岁支俸银700两,二等公685两,三等公660两
一等侯兼-云骑尉635两,一等侯610两,二等侯585两,三等侯560两
一等伯兼-云骑尉535两,一等伯510两,二等伯485两,三等伯460两
一等子兼-云骑尉435两,一等子410两,二等子385两,三等子360两
一等男兼-云骑尉335两,一等男310两,二等男285两,三等男260两
一等轻车都尉兼-云骑尉235两,一等轻车都尉210两,二等轻车都尉185两,三等轻车都尉160两;
骑都尉兼-云骑尉135两,骑都尉110两,云骑尉85两,恩骑尉45两
还有不列等的闲散公255两,闲散侯230两,伯品级官205两,子品级官180两,男品级官155两,轻车都尉品级官130两,骑都尉品级官105两,云骑尉品级官80两。凡在京八旗世爵,每俸银1两,兼支给米1斛
异姓功臣
比较耳熟的清代异姓功臣中,如和珅原袭三等轻车都尉,后晋爵至一等忠襄公;曾国藩授封一等毅勇侯;李鸿章授封一等肃毅伯(死后追封为一等侯);左宗棠授封二等恪靖侯[1] ;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赐号骠勇巴图鲁,授封一等男爵。而且在中华民国初年的军阀、内阁重臣、封疆大吏、社会名流等人中,我们还经常见到这些人的姓名前加有爵号,这是因为他们或世袭、或实封有各种爵号,虽然已改朝换代,但历史的印记或遗老遗少的秉性不能改变的缘故
清代的公、侯、伯爵均分三等,地位都是在一品之上。雍正以前,爵位没有名字,雍正之后,开始赐予封号,公爵封号最多四个字,整个大清只有4人,而且全部都是在乾隆年间,他们是:
1、一等诚嘉毅勇公,姓富察氏,名明瑞,字筠亭,满洲镶黄旗人,属于乾隆皇后富察氏外戚集团。
2、一等诚谋英勇公,姓章佳氏,名阿桂,字广庭,满洲正蓝旗人,后改隶正白旗,其父是大学士阿克敦,阿桂本人是乾隆末年的领班军机大臣,与和珅关系不睦,但都是乾隆宠幸之臣。
3、一等嘉勇忠锐公,姓富察氏,名福康安,字瑶林,满洲镶黄旗人,其父是大学士傅恒,傅恒本人是乾隆第一位皇后富察氏(孝贤皇后)的弟弟,被封为一等忠勇公,保和殿大学士(此职为三殿三阁大学士的最高等级,傅恒死后,就再无人取得过此大学士级别,原为第二的文华殿大学士就相当于最高的大学士)。傅恒有四子:福灵安(仅获云骑尉世职,当过总兵、副都统)、福隆安(是乾隆女儿和嘉公主的丈夫,父死后,承袭一等忠勇公)、福长安(乾隆死后,与和珅一起获罪,嘉庆帝让其监督和珅自尽,却未杀他,后来任正黄旗满洲副都统)、福康安(屡立战功,金川平,论功封三等嘉勇男,后晋封嘉勇侯;平台湾林爽文乱,进一等嘉勇公;平廓尔喀,加赐一等轻车都尉;前往安南国平乱途中加封嘉勇忠锐公;平苗人起义,进封贝子;后病死军中,追封郡王。其子德麟,袭贝勒,递降至不入八分辅国公,世袭罔替)。
4、一等武毅谋勇公,姓乌雅氏,名兆惠,字和甫,满洲正黄旗人,孝恭仁皇后(雍正帝母亲乌雅氏)族孙。
蒙古爵位
蒙古爵位,称为外藩蒙古世爵,掌于理藩院。
清廷授予蒙古封建主王公爵位,任命为旗长,蒙古语称札萨克(jasak,意为掌权之统治者)。札萨克世袭,根据清廷的规定和法令处理旗务,并接受清廷的监督。札萨克之下设协理台吉、管旗章京、梅伦、笔帖式等僚属,协理旗务。旗内的土地和属民由札萨克支配,旗下设佐,为基本军事单位,每佐设佐领一人,辖旗丁一百五十人,在旗札萨克领导下,审理丁册,征收税课,排解纠纷,传递信件及征发人丁。佐领之下设骁骑校、领催,协助佐领办理军政事务。每六佐复设一参领统辖。在佐之下,每十户设一什长,为最低一级行政单位的管理人。清统治者为了不使旗札萨克享有独立权力,订出会盟制度,在旗之上设盟,合数旗而成。盟不是实质性的管理单位,只是一种实行监督的组织,一般不设办理盟务的衙门。只是在盟内各旗会盟时“简军实、阅边防、理讼狱、审丁册”。盟设正副盟长各一。每3年会盟一次,各盟均有固定的会盟地。盟长由理藩院于盟内各旗札萨克中选人赛清帝任命兼摄。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会盟的召集人,不能直接干预各旗内部事务,也无权擅自发布政令,只是对各旗札萨克起监督作用,并充当旗札萨克与清政府的中间人。蒙古旧有的部,只在名义上保存下来,不具有任何行政职能。
封爵为
1亲王
2郡王
3贝勒
4贝子
5镇国公
6辅国公
7札萨克台吉
8一等台吉(塔布囊)
9二等台吉(塔布囊)
10三等台吉(塔布囊)
11四等台吉(塔布囊)
12固伦额驸
13和硕额驸
14郡主额驸
15县主额驸
16郡君额驸
17县君额驸
外蒙古四部:土谢图汗,赛音诺颜,车臣汗,扎萨克图汗,下辖旗八十六个,计:土谢图汗部20旗,属汗阿林盟;三音诺颜部22旗,厄鲁特2旗,属齐齐尔巴克盟;车臣汗部23旗,属克鲁伦巴尔和屯盟;札萨克图汗部18旗及辉特部1旗,属札克必拉色钦比都哩雅诺尔盟。
青海蒙古共置西蒙古和硕特、绰罗斯、辉特、土尔扈特等部28旗、喀尔喀部及诺门罕1旗,为1盟,由西宁办事大臣兼任盟长。
土尔扈特部编旗设盟:在今新疆巴音格楞蒙古族自治州境内的旧土尔扈特部4旗,为南路乌纳思索珠克图盟;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境内的3旗,为北烙乌纳恩索珠克盟;今乌苏县境内的2旗,为东路乌讷恩素珠克盟;今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境内的1旗,为西路乌讷恩素珠克盟。此外,新土尔扈特2旗,为青塞特奇勒图盟;和硕特3旗,为巴图塞特奇勒图盟。
在西套蒙古地区也建立了旗制。阿拉善地区和硕特蒙古,于康熙年间建立札萨克旗;额济纳地区亦建立了札萨克旗,皆不设盟。乾隆年间,杜尔伯特三策凌率部南附大清后,于1754年(乾隆十九年),建左翼1旗,辉特1旗,为赛因济雅哈图左翼盟;又建右翼3旗,辉特1旗,为赛因济雅哈图右翼盟。
封爵有汗,王、贝勒、贝子、公。无塔布囊,有台吉。
清代蒙古贵族的分封
漠南蒙古藩封:六盟四十九旗
科尔沁六旗,亲王四人,郡王四人,贝勒二人,贝子一人,镇国公二人,辅国公六人;扎赉特一旗,贝勒一人;杜尔伯特一旗,贝子一人;郭尔罗斯二旗,镇国公一人,辅国公一人,一等台吉一人:四部十旗为一会盟于哲里穆。敖罕一旗,郡王一人,贝子一人,辅国公一人;奈曼一旗,郡王一人;翁牛特二旗,郡王一人,贝勒一人,贝子一人,镇国公一人;巴林二旗,郡王二人,贝子二人,镇国公一人;扎鲁特二旗,贝勒二人,镇国公一人;喀尔喀左翼一旗,贝子一人;阿禄科尔沁一旗,贝勒一人;克西克腾一旗,一等台吉一人:八部十一旗为一会盟于召乌达。
喀喇沁三旗,郡王一人,贝子一人,镇国公一人,辅国公二人,一等塔布囊一人;土默特二旗,贝勒一人,贝子一人,附喀尔喀贝勒一人:二部五旗为一会盟于卓索图。乌珠穆秦二旗,亲王一人,郡王一人,贝勒一人,镇国公一人,辅国公一人;阿霸垓二旗,郡王一人,贝子一人,辅国公一人;蒿齐忒二旗,郡王二人;苏尼特二旗,郡王二人,贝子一人,辅国公一人;阿霸哈纳尔二旗,贝勒一人,贝子一人:五部十旗为一会盟于锡林。
四子部落一旗,郡王一人;喀尔喀右翼一旗,贝勒一人,贝子一人,辅国公一人;毛明安一旗,贝勒一人,一等台吉一人;乌喇特三旗,镇国公一人,辅国公一人:四部六旗为一会盟于乌兰察布。
鄂尔多斯七旗,郡王一人,贝勒二人,贝子三人,辅国公一人,一等台吉(各)一人,自为一会盟于伊克召。每会设盟长一人,副盟长一人。惟归化城土默特会盟,不设盟长,均集于本城,听简命大臣裁定。
漠北蒙古藩封
喀尔喀后路土谢图汗二十旗,汗一人,亲王二人,郡王一人,贝勒二人,辅国公七人,一等台吉八人,为一会盟于汗阿林。
东路车臣汗二十三旗,汗一人,亲王一人,郡王一人,贝勒、贝子各二人,镇国公三人,辅国公三人,一等台吉十四人,为一会盟于克鲁伦巴尔河屯。
西路扎萨克图汗十七旗,汗一人,贝勒一人,镇国公三人,辅国公六人,一等台吉九人,为一会盟于扎克毕赖塞钦毕都里也诺尔。
南路赛音诺颜大扎萨克亲王二十二旗,大扎萨克亲王一人,郡王二人,世子一人,贝勒二人,镇国公二人,辅国公八人,一等台吉九人,为一会盟于齐齐尔里克。每岁各以副将军考核,间岁以参赞大臣前往会核,统听于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裁定。
青海蒙古藩封
厄鲁特二十一旗,回特三旗,土尔古特四旗,喀尔喀一旗,亲王一人,郡王三人,贝勒一人,贝子二人,镇国公一人,辅国公五人,一等台吉六人。以上四部落皆散处,不分畛域,听于西宁办事大臣统制。
河套等部蒙古藩封
贺兰山厄鲁特一旗,贝勒一人,镇国公一人。
乌兰乌苏厄鲁特二旗,贝子二人。
推河厄鲁特,一等台吉一人。
额尔济内土尔古特一旗,贝勒一人。
都尔伯特十四旗,特古斯库鲁克汗一人,亲王一人,郡王一人,贝勒二人,贝子四人,辅国公二人,台吉五人。以上各部落,悉听定边左副将军裁定。察哈尔游牧一旗,听治于察哈尔都统。
西藏蒙古藩封
辅国公二人,一等台吉一人,噶布伦四人(内一人用辅国公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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